正编下 魏牟版外篇二十二——列御寇(题解)

正编下 魏牟版外篇二十二——列御寇(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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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御寇》被先于刘安的贾谊《鵩鸟赋》钞引,必在魏牟版外篇。刘安版仍在外篇,郭象版贬入杂篇。
崔譔《庄子注》“有外无杂”(陆序),郭象版杂篇《列御寇》十章,“列御寇”二章有陆引崔注四条,“曹商”八章却无陆引崔注,而且两大部分结构断裂、义理脱节,证明郭象裁剪刘安版外篇《曹商》936字,拼接于刘安版外篇《列御寇)》669字,合为郭象版杂篇《列御寇》1605字,再移外入杂;同时证明崔譔仅注刘安版外篇《列御寇》,未注刘安版外篇《曹商》。详见绪论三《刘安版大全本篇目考》,参看《曹商》题解。
本书从郭象版杂篇《列御寇》1605字中,摘出魏牟版、刘安版外篇《列御寇》669字,复原于魏牟版外篇第十六。校正郭象篡改和历代讹误:补脱文1字,删衍文1字,订讹文4字,厘正误倒1处。
王夫之评论郭象版杂篇《列御寇》曰:“杂引博喻,理则可通,而文义不相属。”
苏轼《庄子祠堂记》欲证郭象版杂篇《寓言》、杂篇《列御寇》之间的杂篇《让王》、杂篇《盗跖》、杂篇《说剑》、杂篇《渔父》四篇均属“伪作”(即非庄所撰),遂以《寓言》篇终、《列御寇》篇首均言“不自得”之义,而谓《寓言》、《列御寇》原本相连。苏论无据。“不自得”为内七篇重要义理,篇首、篇终乃至通篇演绎此义的外杂篇极多。
《列御寇》文风张扬夸诞,意旨鲜明辛辣,撰者当为庄子再传弟子魏牟。著录庄子之言,当属转闻于师(或即蔺且)。
魏撰《列御寇》,难以分章(姑分二章,不标章序),是首尾连贯、结构完整的单一寓言,与魏撰《庚桑楚》、《盗跖》同为中国短篇小说的祖构。魏撰《秋水》河伯观海章1641字,证明魏牟具有撰写长篇寓言的能力。
第一章列子犯病请药,第二章伯昏诊病发药。伯昏所言“儒缓——墨翟”寓言辛辣讽刺儒墨,一如魏撰《外物》“儒以《诗》、《礼》发冢”寓言。全文自始至终,贬斥自矜自得、光而耀之,阐明自“逍”己德、不可自得。即专明“葆光”二义之后义(《齐物论》辨析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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