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订婚后未婚夫去世,遗腹子能分到百万赔偿金吗

女子订婚后未婚夫去世,遗腹子能分到百万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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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小A和男子小B是一对恋人,二人感情非常好,已订了婚约,而且也订下了结婚日期。眼看婚期将至,小两口也将开启幸福婚姻的大门。谁知道世事无常、事与愿违,小B在从事大型设备装车时,因意外事故抢救无效后去世。当时,小A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由于小B是独生子,他的去世对父母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一度悲痛欲绝。好在小A怀孕了,怀得是他们的儿子小B的骨肉,老两口心里有了牵挂和寄托,也有了活下去的动力。于是,老两口和小A商量,让小A把孩子生下来,他们老两口负责带孩子,出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用等。
小A也不忍心打掉自已和小B爱情的结晶,便听了小B父母的话,把儿子小C生了下来。小C生下来后,一直和妈妈小A一起生活。
转眼小C就一岁多了,小A却以儿子小C的名义,把小B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孙子告爷爷奶奶?这是为什么?
原来,是因为小B100多万的死亡赔偿金下来了,直接打到了小B父母的帐上了。小A主张儿子小C也有份额时,小B的父母却质疑起小C和他们的亲子关系来。称,儿子小B已经去世了,也没法判断这个孩子是不是儿子的亲骨肉了,所以不能把儿子拿命换来的钱给不知道来路的人。
于是,就有了这场官司。
这个案例,涉及到三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一个是胎儿的权利,一个是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为什么说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呢?《民法典》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本人的合法财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如果不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而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死亡赔偿金也不是给予死者的,而是对死者家属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性损害赔偿,其赔偿权利人应为死者的近亲属,《民法典》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等为近亲属…这死亡赔偿金,小C有份,小B的父母有份,小A和小B没有结婚,所以小A分不到。
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小C却可以分到小B的死亡赔偿金。因为《民法典》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071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故,虽然小C在小B死亡时还是个三个月大的胎儿,但自其出生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基于胎儿利益保护原则,其接受赔偿金的利益应当得到保护,在分割死亡赔偿金时应保留其份额。
本案例中,在法官的协调下,小C和小B的父母做了亲子鉴定,确定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最终,小B的父母同意将小B的赔偿金分了一部分给孙子小C。小C已经长到了1岁多了,自然可以分到父亲的赔偿金。
假如,有另外一个孩子小D,他生下来只活了两个小时就去世了,他能分到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吗?自然也是可以的,胎儿利益受法律保护。但是,小D只活了两个小时去世后,他分到的死亡赔偿金就做为自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父母、子女、配偶。小D才活了两个小时,自然不会有什么子女和配偶,如果他的亲人分别是妈妈、爷爷奶奶的话,他爷爷奶奶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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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珞儿_北辰

    这个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