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告强奸判3年,再审无罪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告强奸判3年,再审无罪

00:00
04:11


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啊。退疫军人小A,对此深有感触啊。他退疫后考入了一家事业单位,本来是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小伙子,因为五年前的一场相亲,人生轨迹却发生了变化,如今靠打零工生活。
五年前的那场相亲,他相亲对象不是熟人介绍,而是婚介所介绍的。见面当天,小A和相亲对象小B是一见如故啊,聊得很投机,彼此都很满意。小A还专门请了小B以及婚介所的老板老C一起吃了饭。
后来,小A和小B单独出去深入交流,在小A的车上发生了关系。这些都是相亲当天发生的事情。
当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老C打电话给小A,说小B反悔了,要求小A拿出几万元补偿小B。小A虽然有些蒙,却也不逃避问题,当即同老C一起去小B家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结果当晚小B没理小A和老C,老C代表小B出面和小A谈,提出的补偿数额小A接受不了,于是不欢而散。
后来,双方多次沟通,老C甚至带着人多次去小A家要钱,以各种名义每次要走数千元,并说此事解决了。结果,没几天,小A因涉嫌强奸,被刑拘,然后逮捕,法院一审判决小A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发生在2018年3月和2019年3月间,距今5年多了。小A服刑期间坚决不认罪,服刑结束后坚持申诉。在小A和家人的不懈努力下,经河北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值得注意的是,唐山中院就是本案的二审法院。
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A无罪。
以上信息来源于凤凰网。
看到这个案子,葡萄想起前几天发的那个案例,一对年轻人订婚后,订婚当天发生关系,因为彩礼金额和房子加不加名的问题,双方协商不成,订婚5天后男方被控强奸,并被刑拘的案例。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就是,发生关系时,无法证明女方是不是自愿的;二是女方都提出了较大额的财务要求,双方谈不拢才控的对方强奸。当然,因为彩礼金额和房子加不加名的案例,如今官方还没宣判,我们纯根据网上的信息来分析的,我们还是要以官方信息为准。不管怎么说,因为索取财物不成诬告对方强奸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和诬告陷害。
强奸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的自已决定权。实践中,强奸罪的手段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只要使被害妇女处于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者是不能反抗 的手段行为,该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就应评价为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如果说,男方为了和女方发生关系,哄骗女方说,发生关系后给大额财务,事后却不认账,这个不能算强奸,因为没有使女方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自愿发生关系后,索取财务不成的,再控告强奸的,自然也不能认定为强奸,这就和今天的案例一样了,涉嫌敲诈勒索和诬告陷害了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小荷荷才露尖尖角

    一起侃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