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中读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在了解了霍布斯的生平著述之后,这一节,我们集中讨论《利维坦》的著述主旨、写作对象以及文本结构。
霍布斯的两部代表作《狴希莫》和《利维坦》,均采用隐喻性标题,典故分别出自《圣经.约伯记》第40和41章,“狴希莫”(Behemoth)的字面意思为“巨兽”,“它在神的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而“利维坦”(Leviathan)的字面意思是“海怪”,这种海怪“凶猛异常;没有人敢在他面前站立……地上没有其他动物可跟他相比;他是无所畏惧的动物。他连最高傲的动物也不放在眼里;他是一切野兽的王”;巨兽肌肉结实,力大无比,在上帝所创造的动物中他最奇特,“只有他的创造者能击败他。”
对照两书的论题,读者不难发现标题隐喻的基本意涵,《狴希莫》聚焦英国内战(1640-1660),旨在揭示内战发生的机理及其导致政治后果,而《利维坦》围绕国家的源起、建立以及巩固。《狴希莫》是一部典型的史论著作,结合英国内战的具体历史进程,分析导致国家解体的力量何在。如果说《利维坦》探讨的是国家的建构力量,那么《狴希莫》揭示的则是国家的破坏因素。《狴希莫》旨在诊断导致国家解体的“病源”,而《利维坦》则旨在寻找解救这种疾患的“药方”。政治史论与政治理论、政治史与政治哲学、实践智慧于理智智慧,在霍布斯的“公民科学”体系中相互渗透、浑然一体。
在一次回应针对《利维坦》的批评时,霍布斯指出,《利维坦》更为合适的标题可以改成《狴希莫对抗利维坦》。我们若对照《利维坦》的内容主题,这一标题可以说更为直白,即作为现代国家的利维坦,其本身就潜藏着针对自身的毁灭力量。国家是有死的(mortal),而它要维持自身,对抗这种有死性,必须时刻与各种隐藏在自身的破坏力量对抗。霍布斯指出,国家这一号称“国民的整体”(COMMON-WEALTH)或“国家”(STATE/CIVITAS)是用艺术(技艺)制作而成的,它只是一个“人造的人”(artificialman),它远比自然人身高力大,其目的在于保护自然人(natural man)。国家将一群人统一在一个人格(person)之中,利维坦的诞生意味着有死的上帝(Mortal God)的诞生,“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和安全保障就是从它那里得来的。”(《利维坦》,132)利维坦意味着统治者的巨大权力,是骄傲之王,但他和地上的其他生物一样,会死亡,会腐朽。
作为《利维坦》标题隐喻的注解,《利维坦》1651年首版扉页那幅著名的蚀刻版插画更值得读者关注,插画出自法国著名插画师亚伯拉罕·波瑟(Abraham Bosse),据说,霍布斯本人也全程参与了这幅插画的设计。这幅插画可以说是政治哲学史上最著名的视觉形象,《利维坦》的主题在这幅插画中得到了更为具像化的呈现。
插画分上下两个单元,先看插画上半部,这一部分被置于整个视觉中心位置,其中最为直观的是一个巨人画像,头戴王冠,左手握主教权杖,右手握一柄长剑,最上方一行拉丁文:“non est potestas super terram quae comparetue ei”(在地上没有强权可与伦比),落款提示出处:《约伯记》第41章第24节。巨人身体由很多小人像组成,有站立的,也有跪地的,但都面朝向巨人头部,均背朝观众。巨人的下半身处于海平面之下,而在巨人画像覆盖的下方,是一座城市:城墙、民居、教堂,郊区有山峦,间或可见星罗棋布的庄园别墅,整个城市显得井井有条、静谧祥和。插画的下半部分包括三个单元,中间门楣上悬挂门帘,上书《利维坦》的主副标题、作者,最下方雕饰上标明出版商和出版时间。门楣两侧各一排五幅组图,左侧一排自上而下分别是:城堡、王冠、加农炮、步枪/长矛/军旗/佩剑/盾牌、最下方是战场阵地厮杀场面,右侧一排自上而下依次是:教堂、主教冠冕、霹雳、四把尖锋叉和一对牛角(牛角标示文字‘两难命题’,三齿叉标示‘三段论’,另外三把两齿叉上分别标示“精神与世俗”、“直接与间接”、“现实与意欲”,最下方是宗教法庭判案场面。
如果结合《利维坦》本文,可以说,整幅插画更为直观地呈现了霍布斯的著述主旨,如果说插画下半部分呈现的是国家潜在的分裂和破坏力量,那么上半部分所展示的是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力量,下半部分左侧五幅组画代表的是贵族的世俗权力,右侧五幅组画代表的则是教会的精神权力,巨人代表君主和主权者,右手中的那柄长剑,意味着贵族的世俗权力最终转化为君主手中的法权,左手中的主教权杖则意味着主权者在宗教问题上的主导力量。插画上半部分的言下之意在于:只有将世俗法权与精神权力归于作为主权者的君主,方能克服分裂和内乱,确保整个国家内部的和平与秩序。这恰恰呼应了霍布斯给《利维坦》取的另一个非正式标题——《狴希莫对抗利维坦》。插画透过上下两半部分之间的分野,将现代国家中“统一”与“分裂”、国家与革命、秩序与内战、潜在的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之间的张力更为直观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巨人形象作为主权者的象征,与最上端所引《约伯记》文字“在地上没有强权可与伦比”,文字与图像彼此印证,人们转让权利,通过立约合众为一,建立国家,赋予其灵魂,即主权,而在人们心目中,这样的人造国家就是上帝,不过是“有死的上帝”,尽管不是“永恒的上帝”,但这样的国家同样有自己的“人格”,即国家的拟制人格(artificial person),值得人们仰视膜拜,插画中的巨人正是这样的拟制人格的体现,组成巨人的众多小人物所注目仰望的正是国家圣灵一般的人格,这是现代国家自身特有的品性:“仰视国家的臣民并不认为他们臣服于上帝,而仅仅是臣服于他们自己的造物,因此他们表现出的敬畏之心完全是政治性的,……他们仅仅是表现出对他们所受到的保护的合宜的感激之情。……我们所有人对国家怀有同等的尊敬之情。如果国家没有保护我们,我们就不需要敬畏国家;如果它保护了我们,它才值得我们敬畏。”(《国家与自由》,99)
任何著述家在写作过程中,都有自己潜在著述旨趣和目标读者。霍布斯写作《利维坦》,首要的目标是希望其能够对主权者安邦定国发挥某种真正的实践性功用。霍布斯曾在拉丁诗体《自传》中坦承,《利维坦》是“一部将要代表一切君王和一切以各种名义执掌国柄的人而战斗的著作”。在霍布斯看来,无论是柏拉图那套完全借助语词构造出来的虚无缥缈的哲人王统治下的理想国,还是亚里士多德那套一厢情愿的伦理学和政治学,经过经院哲学那套纷繁芜杂的概念教条的充塞,已经沦为一大堆百无一用的陈词滥调,他们的所谓主张,已经与真正的实践完全隔膜脱节。而《利维坦》的真正命意正在于,帮助人们走出僵死的教条,别开生面,探索真正有助于主权者安邦定国、治国理政的正道:“主权者和他的主要大臣唯一必须具有的学识就是关于自然正义的学识,他们所需要学的数学不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多,而只要学习到能通过良法鼓励人们学习这种学问的程度就够了;同时柏拉图和迄今为止的任何其他哲学家都没有整理就绪并充分或大概地证明伦理学说中的全部公理,使人们能因此学习治人与治于人之道;这样一来我又恢复了一些希望,认为我这本书终有一日会落到一个主权者手里;由于它很短,而且在我看来也很清楚,所以他便会亲自加以研究,而不会叫任何有利害关系或心怀嫉妒的解释者帮忙;同时他也会运用全部权力来保护此书的公开讲授,从而把这一思维的真理化为实践的功用。”(《利维坦》,288-9)
既然希望在主权者的保护下公开讲授,那么,霍布斯对《利维坦》一书的定位绝不仅仅局限于君王策论,而是有着更为广泛的目标,即意在启蒙公众,教育青年。然而,事实却是,被教皇势力把持的大学讲堂里充斥着亚里士多德那套“虚妄的哲学”,经院学派那套黑暗的“魔鬼学”,使许多良善之士深受其害,误入歧途,他们被邪说蛊惑,藐视世俗权威,敌视主权者,为一己之私无视国家稳定之大局,煽动造反情绪,无视公民责任,亡国丧邦之学甚嚣尘上,开国创基之说难有立足之地:“大学中所教导的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学,以及毫无准则的区分之说,粗鲁的术语和经院学者的含糊用语等等,都帮助他们使这些错误不被察觉,并使人错误地把虚妄哲学的鬼火当成了福音之光。”(《利维坦》,561)如今,大学俨然沦为潜藏在共和国腹心的“特洛伊木马”。有鉴于此,《利维坦》所力图揭示的无非是政府与服从的关系问题,使治人者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使治于人者明白自己的本分,“使人们不受那些人的愚弄,这些人根据亚里士多德那种虚妄的哲学搞出一套独立存在的本质的说法,用一些空洞无物的名词来吓唬人,让他们不服从自己国家的法律;……我为的就是要使人们不再受这些欺蒙。”(《利维坦》,546)
为此,大学需要摆脱教会当局的把持,回归世俗主权者管辖,大学需要来一场全新的精神革命,应当彻底抛弃那些错误的虚妄哲学,回归正确哲学,《利维坦》正是基于这样的使命而作,它“没有任何东西违背上帝的道,也没有任何东西有失大雅,更没有任何东西足以蛊惑人心,扰乱公共安宁。因之,我便认为,印行于世是有裨益的;大学方面可作判断的人如果与鄙见相同,那么在大学中予以讲授就更有裨益了。因为大学是世俗学理和道德学说的泉源,传道士和士君子都从这里汲取自己所能找到的泉水,并把它在讲坛上和谈话中洒在百姓身上;既然如此,我们就应当特别小心使之洁净,不让它为异教政治家的毒素和装神弄鬼的符咒所污染。通过各种方式使大多数人知道他们的责任之后,就不致于那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用作扩张野心的工具,危害国家了。同时也可以使他们对于那些和平与防务所需的捐税,不致于那样牢骚不满。统治者本身也就没有理由要糜费国币维持过大的军队,而只需足以保卫公众自由,使之不受外敌侵犯与侵略就行了。”(《利维坦》,577)
《利维坦》的文本结构
《利维坦》除了开篇“献词”、“引言”以及最后“综述与结论”之外,全书正文计四十八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Of MAN);第二部分,论国家(Of COMMON-WEALTH);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Of A CHRISTIAN COMMON-WEALTH);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OfTHE KINGDOM OF DARKNESS)。前两部分聚焦国家建构,后两部分致力于宗教批判,第一部分揭露经院哲学的种种谬误,树立全新的道德哲学,作为利维坦诞生的精神前提,第二部分进入全书核心主题,即国家的各项措置,主权者的权利和职责,民众的自由、权利和义务;第三部分径直绕过经院哲学和基督教神学根深蒂固的神学教条,直接解释《圣经》的经文原旨,揭示经院神学的荒腔走板、误入歧途;第四部分直接揭露教会对《圣经》的滥用,暴露教会对世俗权威的觊觎以及政治后果。如果说前两部分(前十六章)从正面论证国家,后两部分(后三十一章)则从反面解构教会权威,前两部分在“立”,后两部分在“破”,正是在这一“立”一“破”之间,世俗主权的统一性和至上性得到充分论证,霍布斯的公民科学完成了对利维坦的建构,这正是《利维坦》副标题“The Matter, Forme, &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Land CIVIL”(上帝之国与世俗之国的质料、形式与权力的命意所在,也是前述《利维坦》扉页插画核心寓意的主旨归趋所在)。
在《利维坦》一书的“献辞”中,霍布斯坦诚,自己这部论述国家的著作很难避免成为众矢之的,因为要在自由与权威之间做到适中有度,实在难上加难,强化世俗权威的主张,难免使人心生疑窦,心存戒惧,而他对《圣经》经文的解释,更会被宗教界人士认为大逆不道,甚至怀疑作者别有用心。为此,霍布斯这样写道:“我始终对宗教保持虔敬之心,所有论述均出自主题本身的需要,它们毋宁是旨在防御来犯之敌的工事,这些来犯之敌对世俗权威大加挞伐。即便您可能发现拙著遭遇各方责难,但您贤人雅量,坚信我这人知无不言,敝帚自珍。”
好的,这一讲就讲到这里。下一节,我们将进入霍布斯的道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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