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涛《宋史》5金匮之盟:皇太后立下的规矩

江小涛《宋史》5金匮之盟:皇太后立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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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喜马拉雅的朋友,大家好,我是江小涛,欢迎您收听崇贤馆与喜马拉雅联合出品的《二十四史》大师课。


关于太祖的死因,还有若干种说法:

有人直截了当地认为是被太宗用斧子砍死的,像元人杨维桢就写过一首诗,大意是:床前地,戳玉斧;史家笔,无董狐!”邓广铭先生在《宋太祖太宗皇位授受问题辨析》一文中则认为:“太宗之得国虽是全然出于逆取,而其所用手段则尚未至惨毒到灯下弄斧的程度。”其实;这个所谓玉斧或柱斧,不应该是杀人的工具,或者什么兵器,而应该是宫中的摆件或者玩器。

还有人认为太祖是被太宗活活气死的,因为太宗色胆包天,竟敢调戏太祖宠爱的花蕊夫人。张其凡先生认为,太宗因为急于要当皇帝,并且也为了与太祖争夺美人,才对太祖下了毒手。考虑到太宗曾经用酒中下毒的方式害死了蜀主孟昶和吴越主钱俶,其亲信程德玄又精通医术,在太祖之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而判定太祖是被太宗和程德玄一伙下毒害死的。

也有人认为太祖的死是正常死亡。究其死因,或因长期饮酒过度所致,或系家族躁狂忧郁症遗传而突发脑溢血死亡。但是这些说法又无从解释为何那么多的文献记载,都对这个事情持模棱闪烁、讳莫如深的态度,因而也难以为据。

有关太宗继位的另一项传说,就是金匮之盟。按照《长编》记载,建隆二年,也就是961年,太祖、太宗的母亲杜太后临终前曾要求太祖按照“立长君”的原则把皇位传给其弟宋太宗,并令赵普书为盟誓,藏于金匮。因为杜太后的谥号为“昭宪”,所以此事又被称为“昭宪顾命”。据李焘讲,有关史料来源于官修史书系统的《太祖新录》《太宗实录》以及依据《实录》而修成的《三朝国史》,同时参考了若干私家史乘,如司马光的《涑水记闻》、王禹偁的《建隆遗事》、江休复的《嘉祐杂志》等。由于诸书对此事的记载颇多歧异,甚或自相矛盾,因而就连李焘在考订异同时也难以遽下定论。加上有关此事的传说历时久远,其间又经历了众多的政事纷坛和人事变化,更引发了时人和后人的种种疑问、猜测和论说,其错综复杂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斧声烛影”的传说。

事实上,要对这桩公案作盖棺定论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在前人论说的基础上,对有关金匮之盟的关键之处或主要疑点加以辨析,以期理清思路,为进一步探索这个问题提供条件。

“立长君”和“兄终弟及”的原则是否有悖常理?有人认为,杜太后要求太祖传弟而不传子的遗命有悖常理。理由是:太后去世那年太祖本人35岁,赵光义23岁,赵光美15岁,太祖的儿子德昭11岁,德芳才3岁。太祖既属壮年,杜太后何以逆料太祖必定早亡而德昭必为幼童?认为杜太后让太祖舍嫡长子而立弟是不合常理的,进而判定金匮之盟并不存在。

这个论断其实是站不住脚的,理由如下:

宋朝是接续五代而起的朝代,杜太后死时立国还不到两年,太后母子都亲身经历了五代乱离之祸,对当时帝王国祚之短暂、性命之难测有深刻体会。太祖本人不正是利用周世宗英年早逝后,“主少国疑”的局面才得以夺取后周政权的吗?有鉴于此,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太后、太祖未雨绸缪,决定兄终弟及,乃是情理中事。

其次,在战乱频仍、篡窃频发的特殊年代,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立嗣以长”不仅是现实的需要,也被时人视为当然。那个时候为保国运延长、社稷稳固而舍子传弟、拥立长君的情况,并非罕见。

再有,正因为时局动荡,前途难测,因而制度设计类从权宜,多一时之变通,少远景之规划。反映在皇位授受上,一般也只注重眼前事实和通常惯例,并无基于理想原则的稳定制度可言。

这就跟宋初许多制度仍然保留着五代时期的余绪和特点一样,其在皇位授受问题的处理上,也不可避免受到五代惯例的影响。因此不但“立长君”和“兄终弟及”为核心内容的金匮之盟有可能存在,而且这个想法很可能来自太祖本人。即便后来太宗以逆取的方式得了皇位,仍然不能不做出姿态,在即位之初效仿乃兄封赏其弟侄。

所以我认为关键问题不在于金匮之盟的实物和故事是否存在,而在于金匮之盟所体现的皇位授受精神及其客观依据是否存在,这是在材料硬件缺乏的情况下认识历史问题的基本方法。

好的,本期节目就说到这里,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二十四史》大师课,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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