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得了权力,得意忘形时,会以为自己是上帝呢——伊博士法律思维阐释21

凡人得了权力,得意忘形时,会以为自己是上帝呢——伊博士法律思维阐释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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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伊博士

复旦大学法学博士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嘉宾

上海某高校教师

课程内容:

上帝创造了人,便给这人立了一道法律:不能去吃苹果,如果吃了,当天就会死。

然而亚当活到了九百三十岁……

连第一次实施法律便不能言出必行的上帝,我们该在他身上学到什么?

美国人德肖维茨说,“我个人偏好的诠释是,上帝自己还在学习什么是正义公理,什么是冤屈”。

《圣经·创世纪》中的上帝还不完美,仍在学习之中。他创造了人类 ,退到一旁赞叹,像人类画家看着自己的画布一样,觉得作品还不错。上帝若是全知全能,就无需回顾他知道会永远完美的东西了。在以后的圣经中,我们发现这位上帝不但会后悔,还能让人类对他进行劝说,并且从自己犯下的错误里学习。他应该是明白,自己给亚当和夏娃所做的考验,本身就是个自相矛盾的难题。假如人类遵守禁令,那就与动物无异,只有蚂蚁才能不折不扣地根据本能执行律法;然而人不是蚂蚁,人怎能没有求知的欲望?

所以,上帝第一道命令未受遵守,一点都不让人意外。也许,上帝从自己第一次做立法者就犯下的错误里,学到重要的一课,那就是人类比较可能遵守合于他们天性的合理法律,而不是随口所下的命令,后者若与人类本性冲突时就会烟消瓦解。

凡人得了权力,得意忘形时,会以为自己是上帝呢。却忘了上帝自己还在学习……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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