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放开是当前唯一可走的路,也是大多数人希望的,但放开以后才发现,奥密克戎没有我们想象般那么“友善”。随着感染的人数增多,发热的患者也在水涨船高,导致最近市面上的退热药特别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都是一片难求。最近总会遇到一些患者来咨询:“我买不到退热药,但家里有过期的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还能用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来听听药学专家是怎么说的。
什么是药品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就是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药品质量能够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不同的药品有效期也不同,大多数药品有效期在1.5-3年之间。之所以设置这个药品有效期,其实与食品的有效期一样,都是为了提醒大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质量就不能够保证了。
过期的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还能用吗?
疫情发生之前,相信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受欢迎的一天,从能够被放到过期就可以看得出来。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但这是否代表就不能使用了呢?
也不是,首先要看使用情形,如果是药厂、药店或医院给患者使用过期药物,那肯定是被禁止的,造成严重后果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患者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手头上又刚好只有过期药可以使用时,只要使用获益比风险高,那么使用过期药也未尝不可。打个比方,一位冠心病患者心绞痛发作,手上只有过期了的硝酸甘油片,能不能用呢?当然能用,因为心绞痛发作不及时救治,会有生命危险的。
同理,现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一药难求,而且奥密克戎传播力又这么强,指不定哪天突然就会感染发热,突然出现高热到40℃的时候,紧急情况下哪怕是过期了不长时间的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也是可以应急使用的。
过期的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药效能保证吗?
这需要看过期了多久和储存的条件,每一种药品在上市前都会做长期稳定性试验,以确定其最佳的有效期。但厂家基本都不会以药品变质或全部失效的日期来定有效期,所以其实即使超过了有效期的药品,药效也未必会降低,只要储存条件合适,过期时间不太久,药效还是可以保证的。
再退一万步来说,哪怕药效出现了下降,也未必对疾病不起作用。再拿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来说吧,在同样是发烧超过40℃的情况下,服用有效期内的质量合格的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如果可以使温度降低到正常,而过期药如果药效下降,也是可以使温度降低的,只是可能达不到正常,或许降到37.5℃,又或者38℃左右,但对患者本身来说也是有帮助的,也可以为患者争取到就医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在此并不是鼓励大家使用过期药,相反并不提倡使用过期药。但对于能不能够使用过期药的话题,我们不能一刀切,也需要分情况来具体分析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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