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要求宏观政策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全方位守好安全底线的同时,特别指出“要以改革开放为经济发展增动力”。其中提到,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无论是将平台经济置于改革开放的范畴内进行治理安排,还是透露将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对于平台经济以及对民营企业而言,都无疑释放出了更为积极、也更为清晰的信号。
平台经济有望迎来价值提升契机
今年以来,多个政策节点传递出利好平台经济的积极信号,以及对平台经济的支持态度。相应的市场反馈和企业预期,也越来越积极与明朗化。
先是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发布。《意见》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保障措施6个方面,共计19条来规范平台经济的发展。
3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5月17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指出,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而本次政治局会议,则指出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这与年初九部门出台的《意见》标题相吻合,其重点是“持续”二字,体现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与治理思路正在回归本源,突出治理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
如何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提升其可持续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年初出台《意见》的牵头部门,提出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与地方积极联动,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研究;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从资本、人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三是开展试点探索,依托各类试验探索平台,不断探索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与构建环境密切相关的,正是本次政治局会议要求的,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仅领导干部要敢为善为,而且“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无论对民企在内的各类企业、还是对平台经济来说,这句话都颇具“强心剂”的意味。民营经济和平台经济有望迎来新一轮价值提升的契机。
步入常态化监管新轨道
7月21日,与平台企业有关的一则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开出80.26亿元的巨额罚款,同时对其两位主要负责人各处100万元罚款。这可视为近两年我国对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即将告一段落的标志性事件。
而另一个能够体现专项整改进入收尾阶段的节点,是在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包括多个平台企业收购案在内的28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也是容易被忽视的一个节点。事实上,从3月中央金融委会议提出“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开始,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就正式按下了加速键,监管脉络和预期更显明晰,平台企业和互联网行业也随之开始走出转型发展阵痛期。
正因如此,在处理前述28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强调推进“常态化监管”带来的积极效应,表示“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积极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
对平台经济来说,完成专项整改之日,也是步入常态化监管轨道之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如今数字经济治理也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为更好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创新数字经济治理模式、构建新型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势在必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
一个与常态化监管相关联的机制是,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多达20个部门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由其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代表形态,也是数字经济的关键一环。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意在“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其四项职责中,尤以第一项与平台经济相关,包括“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和协调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指导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常态化监管,理应是机制化监管、法治化监管。一个基本特点是从单边监管走向多元共治,实现协同治理。
一方面,要破解“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的传统格局,形成监管力量之间的有机统合,上述联席会议是其一种雏形;另一方面,要划分好政府部门和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力。而数字科技力量身在其中,也能够为常态化监管和治理更好赋能。
将集中推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三个月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平台经济是“有效管控重点风险”项下内容,与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两大风险并列。而本次会议,将平台经济置于改革开放的范畴内进行治理安排,强调“要以改革开放为经济发展增动力”,意味着其在当下被寄予了更多的期待。这也使得上次提出的“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这次有了更为落地的表述: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需要指出的是,“红绿灯”的提法,是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来的。当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其进一步落实与细化,指出“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重申要设立“红绿灯”,健全资本发展的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的规则体系。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表示要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何谓“红绿灯”?
通常而言,亮“红灯”,是指要以负面清单形式分类别设置“禁区”和“限制区”,严防资本冲击经济社会秩序。开“绿灯”,则是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充分竞争领域,鼓励资本进入与发展,以公平竞争提高发展质量,营造好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和引导资本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设置好“红绿灯”,就是要让规则更明晰、预期更稳定。
在此过程中,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所提醒的,按照市场经济基本要求,国家早已明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上的禁止性条款是不能触碰的“红灯”领域,而“绿灯”领域需要审批和行政许可。从发展趋势来看,负面清单会越来越短。从法治角度考虑,资本规范需要和平台企业创新有机融合。
数字经济发展是一条不断创新之路,平台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神经中枢,离不开支持创新的制度环境持续滋养。本次政治局会议提出要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成为支持引导资本和平台重构发展秩序的一个新开端。在案例基础上,今后进一步机制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方能行稳致远。这也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值得期待。
当前,平台经济稳就业、促发展等贡献更加凸显。例如在稳就业层面,除了其自身存量就业规模庞大,平台企业还能创造更多的增量就业空间。而随着相关政策走深向实,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平台经济将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价值。
还是不错的嘛
真就俺一个人听不懂?
有点意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