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启动会议正式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讲话中,刘烈宏表示,要探索数据“三权”分置落地,让数据放心“供”出来;培育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让更多数据“活”起来;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让数据安全“动”起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会同国家数据局筹备三组召开座谈会,旨在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另据透露,国家数据局正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文件,将从顶层设计推动数据交易流通体系建设。
这些动态,值得市场及各界关注。
国家数据局密集调研动作频频
10月18日,在京举行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经济高级别论坛上,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论坛致辞中表示,将持续深化数字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国际务实合作,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亮丽风景。
一周后,即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近段时间以来,刘烈宏一行密集到地方调研,先后前往重庆、浙江等地,并出席北京等地的相关会议。
10月31日,重庆市委召开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出席并讲话。其中强调,推进数据归集,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一批专题数据库、部门区县数据仓,实现全市数据资源“一本账”。当日,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也出席了那次会议。
11月7日,刘烈宏和国家数据局筹备一组牵头人宋宪荣一行到杭州的每日互动企业走访调研。在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后,听取了在数据要素产业的实践经验,以及在数据安全、数据要素价值化应用方面的探索成果汇报。
11月10日,刘烈宏出席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启动会议。他指出,国家数据局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不断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是全国首个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根据《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创建方案》,到2030年,完全建成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政策高地、可信空间和数据工场。
北京汇聚了国内优质的人才、技术、企业等资源,在数据资源类型、层级、规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此,刘烈宏表示,希望北京市进一步发挥已有优势,在数据“三权”分置制度落地、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持续探索、先行先试。
而期待北京“持续探索、先行先试”的这些领域,对照今年国考招录的岗位来看,更能发现其契合点。《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显示,今年国家数据局共公布所属5个用人司局的7类综合管理职位,共招考12人。
招考简章载明,各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从事数据治理和发展政策研究,参与数据领域、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参与数据基础制度和政策研究,参与数据相关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活动等;从事数据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参与研究拟定数字经济有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承担有关综合管理工作。另有两个职位将参与数据领域技术应用推广示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可见,数据“三权”分置制度落地、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这三大领域,既是国家数据局期待北京持续探索、先行先试的重要方向,也是国家数据局自身成立以来的中心工作和推进重点。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三大支柱”
数据要素作为“信息时代的石油”,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刘烈宏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启动会议上也指出,当前,数据要素已经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并列的生产要素之一,逐步融入生产生活各环节,深刻影响并重构着经济社会结构,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影响全球竞争的关键战略性资源。
然而,一只脚刚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就面临着由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诸多新问题。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立的话来说,“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源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不合理,是典型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匹配问题”。
正因涉及制度性重构的深层次问题,国家数据局成立的首要任务,就在于建立数据基础制度,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规则体系。
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中央前两年即已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其中提到,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数据二十条”的颁布,也是北京等地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方面能够率先探索、先行先试的由来。
而此番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启动会议上,刘烈宏首次公开谈及数据要素制度建设,代表的是新组建的国家数据局,对北京在数据“三权”分置制度落地、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持续探索、先行先试提出期待。
这次讲话中,他用“供”“活”“动”三个词,勾勒出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三大支柱”。
支柱之一:探索数据“三权”分置落地,让数据放心“供”出来。
所谓数据“三权”分置,是指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一种机制。这是加快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基础,需要进一步通过落地实践探索完善。
作为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先行区,北京市充分发挥优势的着力点在于,“探索界定数据来源、持有、加工等过程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推进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助力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实践落地”。
支柱之二:培育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让更多数据“活”起来。
刘烈宏透露,国家数据局正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文件,从顶层设计推动数据交易流通体系建设。就北京市而言,需要“立足大数据交易所已有基础,探索完善公共数据、行业数据等的确权估值、登记结算、合规咨询等服务,培育发展数据生产、流通、应用等环节企业,构建数据交易流通生态体系”。
支柱之三: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让数据安全“动”起来。
他还提到,国家数据局正积极关注数据流通相关技术演进。为此希望北京市“积极推进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布局建设数据基础设施,为数据可信、高效流通提供基础支撑”。
当前,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正逐步完善,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持续加速。刘烈宏指出,国家数据局将持续关注北京市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支持先行区在数据要素相关领域积极探索,也期待北京市在数据要素领域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支柱”有内在逻辑关联。其中,数据“供”出来,是数据“活”起来、数据安全“动”起来的基础和前提。
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模将达5000亿-10000亿元
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三大支柱”的同时,国家数据局也在紧锣密鼓地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11月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会同国家数据局筹备三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方面对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等问题的意见。
消息表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银行和企业参加会议。据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研究建立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和有关制度规定,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另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透露,此次座谈会重点围绕完善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数据开发利用的工作进展、数据开发利用中面临的确权及价格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联通数科、光大银行、南方电网、福建大数据集团、云上贵州、海南数据交易服务公司、普华永道、蓝象智联等九家单位参加座谈。
今年2月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一是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二是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此外,还要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撰文指出,数据的要素化应当包含数据资源化、资源资产化和资产资本化三个阶段,要明确数据产权登记方式、登记主体、确权授权机制等实施路径,加快形成数据资产的“身份”确认标准和制度体系等。
据其初步测算,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模将达到5000亿-10000亿元规模,是一个巨大蓝海。
因此,现阶段亟须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适配数字经济规律的新型数据价格机制,以最大限度盘活数据资产价值,培育壮大数据流通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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