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平白而来,美国人为了维护自由,付出了什么代价?
听书笔记
《历史的忧虑》的作者林达被誉为“介绍美国最好的作者之一”。“林达”这个名字其实是一对美籍华人夫妇合用的笔名。丈夫本名叫丁鸿富,妻子本名叫李晓琳。从1997年开始,丁鸿富、李晓林夫妇陆续用“林达”的笔名出版系列随笔集。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系列”。
《历史深处的忧虑》是“”系列的第一部,在这本书中,林达用信件的形式,非常生动地介绍了美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主要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到第六修正案的基本原则。林达认为,只有理解了前六条修正案,才算理解了真正的美国。
什么是美国式的自由?
第一,“美国其实不自由”。
美国的自由其实跟很多中国人想象的非常不同。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自由就应该是无拘无束,放任自流。但是,美国的所谓“自由”却是建立在许许多多“不自由”的基础上的。在美国,公共场合和私人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比中国多得多,而且执法很严,一旦违法,基本没什么通融的余地。
而美国的“自由”则主要体现在,宪法坚定地维护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比如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就着重保护“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
美国的老百姓对于自己的基本公民权利是非常敏感的,任何人,包括美国政府在内,只要试图侵犯他们的权利,他们都会较真到底,拼死捍卫。而且,为了维护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美国人不惜付出一定的代价。
第二,“我的地盘我做主”。
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主张,拥有和携带枪支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然,随便带枪上街是不行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自己的住所里存放枪支,或者在住所受到侵犯时使用枪支,那就是合法的。而第三、第四修正案则主张了“私人住所不受侵犯”的权利。这三条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连警察都不能随意侵犯。
第三,“美式自由得来不易”。
概括地说,第五、六、七修正案体现的,是美国司法制度非常重要的三大原则:“无罪假定”、“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
这三大原则构成了美式司法公正最为坚实的基础。美国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件——“辛普森案”,就具体体现了这三大司法原则。
总体而言,美国的自由是建立在系统的制度保障基础上的,而且,美国人民非常清楚,为了自由所需要支付的代价。这需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巨大理性和勇气。
正如林达所说,美国人对于社会建设的基本共识,就是把个人自由和个人奋斗看做是社会繁荣的基础。他们坚定地相信,如果没有个人意志的自由和个人生活的幸福,社会的繁荣就无从谈起。
解读 | 盖琪
文学博士,广州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播音 | 裴喜
策划编辑 | 李雪清
音频编辑 | 陈子夫
辛普森案和肖申克的救赎主人公很像,如果真的是"疑罪从无",肖申克就不会入狱了吧
喜马讲书 回复 @宋三吉ease: 很难说,肖申克也是被人陷害的。
美式自由建立在其他国家的痛苦之上
星星爸爸讲故事 回复 @兔子魔法棒: 你怎么痛苦了,你生活在美国?这是人家内政
不要拿自己的无知去理解别人的自由
现在M国实行堕胎法又是符合哪条规定的所谓自由?
有钱这样,没钱了试试。
笑死 言论自由 你说一句犹太人试试?
这种公知老油渣的书,误人子弟。看看他们是怎么搞法国阿尔斯通和华为的
1557655nkge 回复 @伢伢健: 为什么搞你,心里没点儿逼数吗?
听到司法独立,川建国同志好委屈……
搜查杀人证据还要考虑嫌疑人家不能随便进入!把人权喊的比谁都响,连人权是啥都弄不明白,对死者何来公平可言?死者的人权难道因为死去也死去了?抛开人权谈人权,这跟一台机器有什么区别?
弓亍刃亏 回复 @吃面得就蒜: 当然要 如果需要是可以申请搜查的 没有搜查令没有主人同意你警察可以随便进入嫌疑人家里搜查?那是不是只要你认为是嫌疑人你都可以随便搜查?
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利是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不是不自由是一个国家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