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综合会计篇

注会综合会计篇

00:00
13:16

专题一资产

1. 应基于市场公允价格对产成品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跌价准备,并进一步检查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是否公允。

2. 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按重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前期会计差错处理而不能按市场价值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 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

专题二资产减值

4.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5. 非全资子公司含商誉资产,应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含商誉资产组是否发生了减值及相应的减值金额

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专题三金融工具

7. 合同现金流量不属于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8.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只能在初始确认时进行。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应当转入留存收益。

9. 不能无条件地避免支付现金的义务,不应分类为权益工具,应当划为金融负债

专题四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0. 预期可获得的补偿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应确认为一项资产,而不能作为预计负债金额的扣减。

11. 当或有事项的有关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2.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3. 针对重组义务,在重组计划对外公告前,不能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存在下列情况,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该种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14.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或交易费用,应当作为库存股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应确认金融资产(也不作公允价值调整)。

专题五股份支付

15.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但不确认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16.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每期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7. 在等待期内延长了股份支付计划行权条件中的连续服务年限(等待期),属于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专题六租赁

18.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19. 在对转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基于原租赁中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分类。转租赁期限占原租赁剩余期限比例为2/4=50%(低于75%),所以应分类为经营租赁。

20. 判断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合同存在一定期间;②合同中存在已识别资产,资产方无实质性替换权;③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客户有权获得使用期间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方式。

专题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

21. 对于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按换入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之和扣除换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摊。

22.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也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专题八收入

23. 应支付经销商的销售返利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交易价格的调整,冲减营业收入。

24.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5.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26. 收取的会员年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购买商品,为无须退回的初始费,且其与向客户已转让的商品不相关,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为收入。

27. 转让商品的同时需要支付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28. 授予客户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第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第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第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

专题九政府补助

29. 企业对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总额法处理后,为保证总额法的一致运用,结转递延收益时,不得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应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其他收益。

3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的情况下,对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需要通过“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在以后年度逐步结转为“其他收益”科目。而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可。


31.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专题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2. 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情形包括:(1)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2)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即使该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属合理情形,亦应适用未来适用法。

专题十一长期股权投资、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33.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两次交易应作为“一揽子交易”,按照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并构成“一揽子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

3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合并报表还是个别报表,均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子公司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5. 交易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业绩对赌”条款及相关内容,使得该项交易存在或有对价。根据规定,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可能增加或减少合并成本)。

36. 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仅对于个别财务报表而言,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原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新投资部分的公允价值。而对于合并财务报表,视为将原投资出售后重新购入,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7.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异确认为商誉。

38. 企业持有对子公司投资后,如将对子公司部分股权出售,但出售后仍然保留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被投资单位仍然为其子公司的情况下,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按出售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3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②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项负债。

40. 被处置的子公司并不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并且也不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因此不属于终止经营。

41. 在对该子公司外币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均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42. 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后,如果后续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43. 专题十二所得税

44. 税务处理中,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并将其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5. 制造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其产生的差异只影响当期,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因此,不涉及递延所得税的计算。

46.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下一年度扣除。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