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露》【解读】
《行露》这首诗的主旨,古今说法纷纭不一,增加了理解和研究此诗的难度,以至于宋人王柏在《诗疑》中断言是别诗断章错入。《毛诗序》联系上篇《甘棠》的召伯听讼,解释此诗为“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而《韩诗外传》《列女传》等认为此诗主旨是“申女许嫁之后,夫礼不备,虽讼不行”,近代亦有人承袭此说,此外还有“寡妇执节不贰”“贫士却婚远嫌”诸说。近代学者多认为,此诗表达的是一个女子(或女子家长)对一个诉讼她的男子的斥责和拒绝。至于这个男子的身份,则或认为是女子的丈夫,或认为是强娶女子之人,或认为是已有妻室之人,其中当以“已有妻室的强娶之人”二说合解较为圆融。
全诗共有三章,第一章独立,第二、三章叠章。第一章首句即以“行露”起兴,交代出作诗的背景。然后就写到天寒露重,道路湿滑,所以要“夙夜”兼程,提早上路,以此暗示女主人公所处的险恶处境,也透露出她与之抗争的坚定意志。
第二、三章分别以雀角和鼠牙比兴,以雀虽有角而无穿屋之理,鼠虽有牙而无穿墉之理,说明你已有妻则无致我讼案之理。四个连续的反问句式形成字字含泪、步步紧逼之势,充分揭露了对方“速我狱讼”的卑劣行径,也自然表引出了她“室家不足”“亦不女从”的坚定立场,可谓斩钉截铁,气概凛然。另外,清代张澍《读诗钞说》认为后两章并非现实,而是“预拟其变而极言之”的假设之辞,也颇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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