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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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出于《汉书·食货志》,原文说:“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皆谄谀取容。”,以腹诽为由攻击政治对手早已有之,但颜异因腹诽罪被判处死刑这可给历史开了先河。
原文所谓的“比”,全名叫“决事比”,就是当某个案件的审理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来做依据的时候,就以先前判过的类似案件来做依据。
从这点上看,汉朝的法律思想倒是很先进的,这似乎就避免了“走在法律条文前边的犯罪”只能以无罪结案的尴尬。不过,“决事比”其实也像“《春秋》原心定罪”一样,在权大于法的时代里,在没有公正程序的司法环境里,再好的法律思想也只能被人往坏了用。这个“腹诽罪”就以颜异案做了“决事比”,以后谁要敢动动嘴角什么的,那可是要判死刑的!
嘴角动动都不行
眼里只有权力斗争没有路线斗争 就是把人的政治变成兽的政治
不错
曲解历史
熊毅的书一定要多读
姿势分子的诡辩 脱离群众
很喜欢熊逸的节目!文稿能够放上么,更方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