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晗论明史 077 卫所严重的军士逃亡现象

吴晗论明史 077 卫所严重的军士逃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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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 从 征 和 归附 的 军 兵 以外, 谪 发 和 垛 集 军 是 强迫 被征 的, 被 威 令 所 逼, 离开 他们 所 惯 习 的 农田 和 家属, 离开 了 他们 所 惯 习 的 日常生活, 被 安排 到 一个 辽 远的 陌生 的 环境 中去, 替 国家 服务。 一代 一代 下去, 子子孙孙 永远 继承 着 这 同一 的 命运 和 生活。 在这 情形 下, 大部分 的 军士 发生 逃亡 的 现象。 章 潢《 图书 编》 说: 国 初 卫 军籍 充 垛 集, 大 县 至 数千 名, 分发 天下 卫 所, 多至 百余 卫, 数 千里 之 远者。 近来 东南 充军 亦 多发 西北, 西北 充军 亦 多发 东南。 然 四方 风土 不同, 南人 病 北方 之 苦寒, 北 人 病 南方 之 暑 湿, 逃 亡故 绝, 莫 不由 斯, 道 里 既 远, 勾 解 遂 难。 初期 国家法 令 尚 严, 卫 军 比较 地能 安分 眼 务。 稍后 政府 不能 约束 官吏, 卫 军 苦于 虐待 和 乡土 之 思, 遂 逃亡 相继, 据 王 琼 的 观察, 逃亡者 的 比例 竟 占 十之八九。 他在《 清 军 议》 中 说:
        国 初 乘 大 乱 之后, 民 多 流离 失 恒产。 然 当是 时 官 皆 畏 法 不敢 虐 下, 故 建 卫 从军, 多 安 其 役。 自 后 日渐 承 平, 流 罪 者 悉 改 充 戍, 故 人有 怀 土 之 思, 不能 固守 其 新 业。 于是乎 逃亡者 十 常 八 九, 而 清 勾 之 令 遂 不胜其烦 扰 矣。 卫 所 官吏 一方面 剥削 卫 军, 使其 不能 生活, 被逼 逃亡。《 明 宣 宗 实录》 卷 一 ○ 八 记: 宣 德 九年 二月 壬申, 行在 兵部 右 侍郎 王 骥 言: 中外 都 司 卫 所 官, 惟 故 肥 己, 征 差 则 卖 富 差 贫, 征 办 则以 一 科 十。 或 占 纳 月 钱, 或 私 役 买卖, 或以 科 需 扣 其 月 粮, 或 指 操 备 减 其 布 絮, 衣食 既 窘, 遂 致 逃亡。 刘 大 夏《 刘 忠 宣 公 集》 卷 一《 条 列 军 伍 利弊 疏》 说: 在 卫 官军 苦于 出钱, 其事 不止 一端。 如 包办 秋 青草 价, 给与 勇士 养 马, 比较 逃亡 军 匠, 责令 包工 雇役。 或 帮 贴 锦衣 卫 夷人 马匹, 或 加 贴 司 苑 局 种菜 军人 内外 官 人造 坟 皆 用 夫 价, 接应 公差 车辆, 俱 费 租 钱, 其他 使用, 尚 不止 此。 又 管 营 内外 官员, 率 与 军 伴 额数 之外, 谪 发 在 营 操 军 役使, 上 下相 袭, 视为 当然。 又 江南 军士, 漕运 有 修船 盘 削 之 费, 有 监收 斛 面 之 加, 其他 掊 克, 难以 枚举。 以致 逃亡 日多, 则 拨 及 全 户, 使 富 者 日 贫; 贫 者 终 至于 绝。 江南 官军 每 遇 京 操, 虽 给 行 粮, 而 往返 之 费, 皆 自营 办。 况 至 京 即 拨 做工 雇车 运 料, 而 杂 拨 纳 办, 有 难以 尽言 者。 一方面 私 役 兵士, 借以 渔利。《 明 成 祖 实录》 卷 六一 八: 永 乐 五年 六月 辛 卯, 御 吏 蒋 彦 禄 言: 国家 养军 士 以备 功 战, 暇 则 教 之, 急 则用 之, 今 各 卫 所 官 夤 缘 为 奸, 私家 役使, 倍 蓰 常数, 假借名义 以 避 正差, 贿赂 潜行, 互相 蔽 隐。 《明 史· 李 邦 华 传》: 京 营 故 有 占 役、 虚 冒 之 敝。 占 役 者, 其 人为 诸 将 所 役, 一 小 营 至 四 五百 人, 且有 卖 闲、 包 操 诸 弊。 虚 冒 者, 无 其人, 诸 将 及 勋 戚、 庵 寺、 豪强 以 苍 头 冒充 选 锋 壮丁, 月 支 厚 饷。 结果是 除 大批 的 卫 军 逃亡 外, 又 逼使 一部 分为 盗贼, 扰乱 地方 治安。《 明 英 宗 实录》 卷 一 二六: 正统 十年 二月 辛亥, 直隶 御史 李 奎 奏: 沿海 诸 卫 所 官 旗, 多 克 减 军粮 入 己, 以致 军士 艰难, 或 相聚 为 盗, 或 兴 贩 私盐。

        卫 军 逃亡 缺额, 竟 成为 卫 所 官 旗 的 利 源, 一方面 他们 可以 干预 没 逃亡者 的 月 粮, 一方面 又 可以向 逃亡者 索贿。 以此 一任 行伍 空虚, 不加 过问。《 明 成 祖 实录》 卷 一 五七: 永 乐 十二 年 十月 辛 巳, 上谕 行在 兵部 臣 曰: 今 天下 军 伍 不 整肃, 多 因 官吏 受 赇, 有 纵 壮丁 而以 罢 弱 充数 者, 有 累 岁 缺 伍 不 追补 者, 有 伪作 户 绝 及 以 幼小 纪录 者, 有假 公 为名 而 私 役 于 家 者, 遇有 调遣, 十 无 三 四, 又多 是 幼 弱 老 疾, 骑士 或 不能 引 弓, 步 卒 或 不能 荷 戈, 绥 急 何以 济 事。 五 年后, 监察 御史 邓 真 上 疏 说 军 卫 之 弊。 也说: 内外 各 卫 所 军士, 皆有 定数, 如 伍 有缺, 即 当 勾 补。 今 各 卫 所 官吏, 惟 耽 酒色 货 贿, 军 伍 任其 空虚。 及至 差人 勾 补, 纵容 卖 放, 百 无 一二 到 卫。 或 全无 者。 又有 在外 聚 妻 生子 不回 者。 官吏 徇私 蒙蔽, 不行 举 发。 又有 勾 解 到 卫 而 官吏 受 赃 放 免, 及 以 差使 为由, 纵 其 在外, 不 令 服役, 此 军 卫 之 弊 也。 ① 卫 军 或 秘密 逃亡。 如《 明 英 宗 实录》 卷 四 七 所 记: 正统 三年 十月 辛 未, 巡 按 山东 监察 御史 李 纯言: 辽东 军士 往往 携 家属 潜 从 登 州 府 运 船, 越 海道 逃 还 原籍, 而 守 把 官军 受 私 故纵。 饬 严加 禁约。 或 公开 请假 离 伍。 如同 书卷 一 四 一 所 记: 正统 十一 年 五月 己 卯 福建 汀 州 府 知府 陆 征 言: 天下 卫 所 军 往往 假 称 欲 往 原籍 取 讨 衣 鞋, 分析 家资, 置 借 军装。 其 官 旗人 等, 贪图 贿赂, 从而 给与 文 引 遗 之。 及至 本乡, 私通 官吏 邻里, 推 称 老病 不行, 转 将 户 丁 解 补, 到 役 未久, 托故 又去, 以致 军 伍 连年 空缺。 其 因 罪 谪 戍 的, 则 预先 布置, 改易 籍贯, 到 卫 即 逃, 无从 根 补。《 明 宣 宗 实录》 卷 一 ○ 七: 宣 德 八年 十二月 庚午, 巡 按 山东 监察 御史 张 聪 言: 辽东 军士 多以 罪 谪 戍, 往往 有 亡 匿 者。 皆 因 编发 之初, 奸 顽 之徒, 改易 籍贯, 至 卫 即 逃, 此 及 勾 追, 有 司 谓 无 其人, 军 伍 遂 缺。 在这 种 情形 之下, 卫 所 制度 建立 的 一天 就 已 伏下 崩溃 的 因素。《 明 史· 兵志 四》 记起 吴 元年 十月 到 洪 武 三年 十一月, 军士 逃亡者 四万 七千 九 百余。 到 正统 三年 这 数目 就 一跳 跳到 一百 二 十万 有 奇, 占 全 国军 伍 总数 的 三分之一。 ② 同年 据 巡 按 山东 监察 御史 李 纯 的 报告, 他所 视察 的 某 一百 户 所, 照理 应有旗 军 一百 二十人, 可是 逃亡 所剩 的 结果 只留 一人。 ③ 这 制度 等 不到 土木 之 变, 等 不到 嘉 靖 庚戌 之 变 和 倭寇 的 猖獗 的 试验, 已经 完全 崩溃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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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中绫厌

    明成祖已经如此混乱了,加上高剥削重赋税,恐怖政治环境,酷文乱武,百姓得苦成什么样

  • 青莲观音

    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