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力电器上了热搜,不过这次不是“民族工业脊梁”“分红大方一直位居A股前列“等正能量消息,而是,怎么说呢,算负面消息吧。2022 年 1 月 11 日,格力电器一离职员工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诉求,要求格力电器公司按照其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 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该员工于 2012 年 2 月至 2022 年 1 月与格力电器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22 年 1 月离职。经查询发现,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 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该员工入职格力电器公司长达十年,格力电器公司却只为该员工缴纳了半年住房公积金。并且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格力电器公司,这不是个例。在答复书上,格力电器也是紧急回应,表示正在研究补缴方案,目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正在进一步核算中,但并未明确补缴时间。该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会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
对打工人而言,五险一金是每个月发工资时必不可少的关注点。好多大学毕业没有根基的就业者就是靠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才能购买的第一套房子。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天咱们就谈谈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由来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舶来品,没错,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住房制度在由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过程中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基础上所产生的住房金融制度创新。说实在点,就是借鉴了新加坡,但是结合中国实际,是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的新加坡仍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二战以后,英国政府在“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下在本土建立起了“全民皆福利”的高福利国家。为了安抚民心,英国也要求新加坡建立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英国不愿为附属国提供政府的责任,要求新加坡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给英国政府带来财政负担。因此个人“强制性参加强制性积累”的自我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就这样产生了。1955年,随着《中央公积金法》的正式颁布及中央公积金局(CPFB)成立,新加坡正式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核心思想是政府强制规定雇员和雇主按照工资收入的比例按月缴纳公积金,并交由政府运作,其本息可以作为个人养老、购房及医疗的资金来源。最初只是一种养老金制度,为雇员退休后或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经济保障的纯粹的强制性退休储蓄计划。但是发展至现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已是一个涵盖房产、投资项目、医疗、养老保险和教育贷款等多项保障功能的复杂体系。中央公积金制度下有四个不同的账户,分别是普通账户(Ordinary Account,OA),专门账户(Special Account,SA),医疗储蓄账户(Medisave Account,MA),退休账户(Retirement Account,RA)。 普通账户可以用于规定的购房、保险、投资和教育等支出。专门账户用于退休金的积累,提供养老保障。医疗储蓄账户用于支付成员或亲属规定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支付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为成员提供医疗保障。退休账户必须留一笔中央公积金局规定的最低金额用于在成员62岁时购买相当于平均工资25%的最低保障水平的生命年金。新加坡针对会员的不同年龄层次规定不同的缴费费率。并且,根据会员的年龄层次的不同,中央公积金分配到各个账户的比例也是不同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计入普通账户的比例减少,计入专门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的比例增加。中央公积金是一个综合账户通过政府和家庭两种方式为退休者提供最低养老金保障。普通账户、特殊账户和医疗账户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央公积金局每个季度确定一次,退休账户则是每年确定一次。各个子账户的利率有所不同,实行“高进低出”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存款利率不低于当地主要银行三个月期的平均市场利率,同时设定2.5%的最低存款利率下限;贷款利率则随着存款利率变动而变动,一般低于市场贷款利率。缴存比例由中央公积金局根据经济情况每年确定一次,同时会随着雇员年龄增长而适度降低。最初设定的缴纳比例是雇员工资的10%,其中雇员和雇主各承担5%。历史上曾出现过8%、10%、15%,甚至最高各25%的缴纳比例。而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任意投资,比如购买新加坡政府债券、股票、黄金、基金等,实现账户资金的增值。
那么你要问了,说了这些,咱们的住房公积金有啥创新呢?我想,一是咱们的公积金仅限住房,而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相当于中国的社保账户与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一个综合账户。限定的范围小,易于管理;二是为了保障公积金的安全性,我国住房公积金只能将资金投放国债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出现投资风险,能较好的保证资金安全;三是使用范围也仅限定和住房有关的事项,留下一部分作为互助资金,为其他人提供帮助。
应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我国城市居民住房改善乃至我国住房保障事业都贡献很大。但是其由于投资范围窄,支取范围小而广受诟病,甚至由于公积金大量积压,有的被不发分子挪作他用,比较有名的就是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为挪用公积金搞腐败落马。所以有一部分人提议废止公积金制度。
而我觉得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阶段不宜废止,而是需要改革,适当放宽公积金投资的范围以及提取使用范围,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此就不做深入探讨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留言或者私信我,一起探讨。
二、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吗?
在我国,公积金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各地方政府颁布的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组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对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是公积金性质,长期住房储金。
即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是公积金归谁所有?归职工所有。
即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三是单位缴存责任,必须缴存,具有强制缴存性。
这又分别是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需要承担的公积金账户设立、公积金账户转移和封存责任。
即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四是缴存比例,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即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面的条款简单说,就是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说到格力电器的这个事件,董明珠始终在强调,格力电器是给职工分房的,所以不需要缴纳公积金。事实真的如此吗?据中国基金报报道,在2018年间,董明珠就公开承诺“只要是格力的人,一人一套房”。2018年,董明珠曾在一次活动中放出豪言称:“我鼓励员工好好干下去,格力会给8万员工提供2房一厅的房子,只要你干到退休,房价再高都跟你没关系。”2021年2月,董明珠再次对外谈及分房细节时表示,“今年马上又要投放3700套人才房,接下来要首先实现科技人员一人一套房。只要大学生来了,就是一套房。只要在格力干到退休,这套房就给你了。”不久后的6月,格力第一批三千多套人才公寓正式完工并宣布将交付使用。董明珠自媒体公众号发布也消息称,“董明珠说到做到,承诺给格力员工一人一套房的诺言,真的在兑现了。”董明珠在接受外界采访时说过“在格力干到退休,这套房就给你了”,但是员工要在格力电器公司干到到退休了才可能享有房屋产权,格力电器新进员工享受的应该只是房屋的使用权,是单位安排的住房福利。如果员工选择跳槽,这些房是要收回的。而且,董明珠的表态也说明目前能享受住房福利的只是极少一部分人,不能因为少数人的福利而剥夺大部分人的权利。
目前,尚不知道格力电器公司建设住房的资金来自什么渠道,如果是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用来建设住房,就有违法嫌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由此可看出,格力电器也不能将应该用于缴纳公积金的费用,挪作福利建房。
分的房子是固定资产,而且跳槽就没了,而公积金则是实在的,是真金白银,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现在的格力电器公司是从原来的国有企业转型而来。无论其现在的负责人如何声称“给每个人分一套房”,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的义务。因此,其不缴或少缴是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以这次事件的主人公为例,在格力打工十年,没有干到退休就离职了,自然也就不符合董明珠所说的“在格力干到退休,这套房就给你了。”没拿到房子,也没拿到公积金,岂不是人财两空?
三、企业不缴纳公积金的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答复意见来看,格力电器是为职工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只是没有足额缴纳公积金份额,所以它的行为仅涉及第三十八条,由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格力电器公司限期缴纳。如果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期限内,格力电器公司没有进行补缴,法律规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怎么执行?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采取查封、划转等措施,补足当事人的份额。
说在后面,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赋予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不应不设立账户、不缴和少缴自己该承担的份额,否则,就是对侵占职工权益。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责,更应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督促企业为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对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坚决制止,维护职工的权益。
大公司也这么明目张胆违规
勇叔法言 回复 @涉外法治沙龙: 说实在的,不爆出我也没有想到
在我国,公积金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各地方政府颁布的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组成。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舶来品,没错,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住房制度在由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过程中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基础上所产生的住房金融制度创新。说实在点,就是借鉴了新加坡,但是结合中国实际,是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
单位缴存责任,必须缴存,具有强制缴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