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大纲》第六编第三十二章庆历熙宁之变法之三(7)

《国史大纲》第六编第三十二章庆历熙宁之变法之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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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国史大纲》第六编两宋之部第三十二章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庆历熙宁之变法之三、熙宁新法(7)(2021-4-10 周六)


南宋时,陈亮评安石新政,从宋代建国的本原立论,可谓中其症结。
亮谓:“唐自肃、代以后,上失其柄,藩镇自相雄长,卒以成/君弱臣强,正统数易之祸。艺祖皇帝兴,藩镇拱手以趋约束,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二百年太平之基,从此而立。然契丹遂得以猖狂恣睢[zì suī],与中国抗衡。庆历诸臣,亦尝愤中国之势不振矣,而其大要则使群臣争进其说,更[gēng]法易令,而庙堂轻。严按察之权,邀功生事,而郡、县又轻。岂惟于立国之势无所助,又从而朘削(juān xuē)之。卒发神宗皇帝之大愤,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其实欲藉[jiè]天下之兵,尽归朝廷,别行教阅以为[wéi]强。括郡、县之利,尽入朝廷,别行封桩以为[wéi]富。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为[wéi]之太密,事权之太专;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本末,真不足以谋国也。”

但安石新政,虽属失败,毕竟在其政制的后面,有一套高远的理想。
举要言之,约有三项。如保甲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俱足的社会。兴学校、改科举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安石自谓“经术所以经世务”,又劝神宗“为[wèi]治首择术,当法尧舜,何必唐太宗”,正在此等处也。

这一种理想,自有深远的泉源,决不是只在应付现实,建立功名的观念下所能产生。
因此在王安石新政的后面,别有所谓“新学”。
于是有所谓《三经新义》之颁行。【王氏诗、书、周礼注,称“三经新义”。】刘静春谓:“王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按:宋学实尽于刘之二语。

安石的新政虽失败,而新学则不断的有继起者。
安石新法,虽为[wèi]同时反对,其《新经义》,则虽同时政敌,亦推尊之。司马光只谓其“不合以一家之学,盖掩先儒”而已。刘挚亦谓:“王安石经训,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意为[wéi]多。”吕陶亦谓:“先儒传注未必尽是,王氏之解未必尽非。”时国子司业黄隐/觊[jì]时迎合,欲废王氏经义,竟大为[wèi]诸儒所非。【事在元祐年十月。】盖就大体言,则当时反对新政诸人,固自与安石仍在同一立场也。

直到朱熹出来,他的《四书集注》,成为[wéi]元、明、清三代七百年的取士标准。其实还是沿着王安石《新经义》的路子。

范仲淹、王安石革新政治的抱负,相继失败了,他们做人为[wéi]学的精神与意气,则依然为[wèi]后人所师法,直到最近期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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