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Special 重刑不绝,商议罗翔主张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刑罚文章 VOL.80

翻电Special 重刑不绝,商议罗翔主张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刑罚文章 VOL.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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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的这篇文章是:

《法治的细节︱我为什么还是主张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罪的刑罚》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598609


丰县事件令人牵挂,也引出了关于拐卖妇女儿童刑罚的讨论,罗翔文章提出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刑罚,我延续一贯主张,认为这种方法非常不妥,故做一期节目回应


今天的内容包括:


第一个辨析:“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是否合理?


罗翔文章三个要点辨析:

1 已有加重惩罚措施,是否还需提高

2 対向犯真的同罪同罚吗?

3 人与动植物法权平等问题


第二个辨析:提高刑罚就可以制止犯罪?


一个视角:加重刑罚的呼吁是因为社会失灵


最后:知识分子的失灵





大家要记得敢于去相信。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听友232071289

    我极少在任何平台评论,但是这次有两个疑惑还请小李老师解惑:第一,一方面你认为点外卖是一种对人不道德剥削的存在瑕疵的行为,我们应该尊重人作为人的价值;另一方面,你的逻辑把人口买卖和不正当的物品交易划了等号。这是否很虚伪? 第二,如果我们抛开道德问题只把这件事当成一个市场行为,我们假设无限提高拐卖人口的刑罚到死刑无限追溯,显然我们极大加大了人贩子的成本。那是不是买一个女人的价格会极大增加,我认为这个溢价就会极大程度降低买卖的数量(显然绝大多数买卖出现在很贫穷的地区)。这个模型和现在买毒品很贵一样,我认为是成立的,考虑到就像你所说的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从事人口买卖,那我们为什么不能提高刑罚?

    翻转Radio 回复 @听友232071289: 1 要明白对比的是什么不是“罪责大小”,买外卖都不会有民事惩罚,而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三年;对比的是“同罪同罚”背后的逻辑,即“没有买卖没有伤害”在刑法责任上不具备传递性,即后面那个所谓的“対向犯”问题;2 提高刑罚对已有罪责的罪名限制不明显,节目里已经说了原因。为什么不所有刑法的徒刑直接double,是不是就是个更好的社会,那是不是徒刑越高,社会越好?为何世界走向减刑而非加刑?不要相信自己蒙昧的道德判断,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还是和经济与文化正相关,刑法double仅仅让更多家庭破碎地更快速而已。最后,不要把自己当好人,别人当恶魔,我们不去犯法,80%是因为我们运气好,生在中产家庭,生活在城市。

  • 英超二锅头

    十分抱歉,还没听,但不说怕忘了...就是有没有夹杂一些对“他们就是想顺应民意”的潜在反驳意识

  • 听友379449646

    我有点听不懂,我没有听完整你的全篇,只是大略翻了一下文稿,然后很多观点就让我很受不了。罗老师的出发点是预防人口拐卖,你的出发点是基于事情已经发生而尽可能的辨析事后影响。不用否认,你通篇观点都是假定事情已经发生后量刑如何如何影响如何如何,还扯什么执法负担,执法负担是啥东西?执法时候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所有财产工作量有很大区别么?一个罪犯违法该判他5年还是20年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么?这种说法就非常搞笑。我觉得这很怪异,所以我非常认可罗老师作为法学教授的观点,至于你,呵……

    小心火烛丶 回复 @听友379449646: 多判的这十五年,罪犯住在哪,吃的啥?

  • 贤扯

    想问一下小李老师。买越南新娘算买人口吗。那新娘跟家里人也是有联系的(钱可能是给到她家里人)。在我村里有很多人买。我也不好报警。另外我想乡里的公安其实也知道有这个情况。

    翻转Radio 回复 @贤扯: 当然算,这就是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也是真实世界的部分了。真实世界中,事情都不是简单的暴力拐卖的

  • 休克罗

    赞同小李老师说的,这次又是解了大惑

  • 晓翊读书

    在买盗版软件和买枪之间,买女人更像前者? 我没听错吧?

    翻转Radio 回复 @晓翊读书: 听错了,在同罪同罚这件事情上,收买被拐卖女人小孩,和买被盗版的商品这件事比较像

  • 李浅浅墨

    我认为播主在对象犯那部分观点不对。 买卖人口恰恰是需要对向犯对等处理的。买卖枪支惩罚几乎对等,因为买枪的人大概率发生后续犯罪;买假币后续也大概率使用。而购买人口也一样,购买女性主观意愿就是包含后续限制她人身自由,而且大概率后续发生强奸等犯罪;购买孩子后续的每一天都是故意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 播主的观点是后续没有买卖犯罪,但是有其他犯罪啊。购买枪支后续的谋杀,抢劫;购买假币后续的使用假币也都不是买卖犯罪。 所以购买人口是符合买卖同罪的罪行的。

  • yukimula

    我感觉李批评罗的文章有重刑主义和克里斯马写作倾向,这些在这个案件中都是比较细枝末节的事情。即使我们假设加重了买卖人口的罪罚,按照你的观点,这也不会对改变问题有任何正面的(降低犯罪)影响。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因此加重刑法就会有某种对其他人的反面影响。至少在这个节目里主播没有详细说出来。另外我的感觉是,罗的那篇文章,无论是加重刑法的举措或者是克里斯玛型写作风格,说到底在这个事件中也是无关痛痒的毛病。我觉得小李要是非要拿这些小毛病出来说事,而忽略了这个事件中其它更重要更值得关注的问题,岂不是也有故弄玄虚蹭流量的嫌疑?

    翻转Radio 回复 @yukimula: 我也就节目最后10分钟在说这个问题吧!

  • RuiLee2019

    點外賣傷天害理嗎?上輔導班傷天害理嗎? 買賣人口傷天害理! 請慎重選擇類比舉例。

    翻转Radio 回复 @RuiLee2019: 买人买物在罪的性质上截然不同,所以买物大多无罪,买人获刑三年。而讨论买物,讨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是说是否有买卖同罪同罚的讨论,不是罪之轻重的讨论,而是罪质的讨论,听节目理解节目还是要稍微了解一下别人到底在说啥,不然所有讨论都只是消除误解,就太没意思了。

  • 翡冷翠的水瓶座

    一、不需要处罚更严,只要严格执法,即使三年以下也会明显遏制。 二、在谈的是人,人本身不是商品,虽然大家会把这类现象简要说成"买卖人口",但细分应该包含绑架、拘禁、虐待、性侵等违法行为。所谓的购买者是长期的进行上述行为。付钱的时刻,绑架等行为转由购买者继续进行。付钱、收钱的双方,虽然具有随机而不是类似于"订货"的关系,但对于被害家庭来说,买卖双方是共谋关系。

    翻转Radio 回复 @翡冷翠的水瓶座: 那按这个逻辑,对于被盗版企业,也是买卖者共谋,是不是也要罚买盗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