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上 魏牟版内篇七——养生主(四)

正编上 魏牟版内篇七——养生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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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聃死(1),秦佚吊之(2),三号而出。(3)
弟子曰(4):“非夫子之友邪?”
曰:“然。”
“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至人也(5),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祈唁而唁,不祈哭而哭者。是遁天悖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6)。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脂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7)

今译
老聃死了,秦佚前往吊丧,号哭三声而出。
老聃弟子问:“你不是夫子的朋友吗?”
秦佚说:“是啊。”
老聃弟子又问:“那么如此吊丧,可以吗?”
秦佚说:“可以。我原以为老聃弟子当属至人,现在始知并非至人。刚才我进去吊丧,有老人恸哭老聃,如同恸哭儿子;又有少年恸哭老聃,如同恸哭母亲。他们聚会于此,必有不愿吊唁而假装吊唁,不愿恸哭而假装恸哭者。这是逃遁天道,悖逆实情,忘了生命受自天道,古人称为逃遁天道之身刑。当初得生而来,是夫子之时命;如今得死而去,是夫子之顺化。安于时命而顺处物化,哀乐不能入于德心,古人称为天帝解除倒悬。(个体生命的)油脂作为柴薪虽会燃尽,(群体生命的)火种却会传递下去,而不知何处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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