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南迁深圳,公益生根

第四章:南迁深圳,公益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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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实务界还是学术界,我们这股以第三方社会力量的姿态来捍卫公共利益的力量,获得了不小的美名,陆续获得了年度绿色人物、年度公益人物等等称号,但仍是一个不能在上海顺利注册的社会组织。各种机缘,我有了去深圳的机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我早有听说深圳社会组织政策的灵活,尤其深圳有非常活跃的民间志愿者基础,我来到了深圳。


来了深圳,的确有鱼入大海般的畅快,这里的志愿精神和公共意识毫无疑问是全国最强的,且不说他们会不会跟着一起参与公共利益的保护,但至少他们的是非观还是比较正的,会努力尝试理解这些行为的正面意义,去鼓励这些志愿者们为公共利益殚精竭虑。不像内地很多城市,群众既没听过公益为何物?甚至报以揶揄甚至鄙夷,或者即便认可但很悲观,认为在中国社会捍卫公共利益、追求公平正义太危险。


我依旧延续了在长三角开展群众演讲和公益援助的模式,围绕的主题也大都在环保范围内,包括参与深圳坝光的银叶树保护,推动深圳一些黑臭河流的调研与政策倡导,开展系列海绵城市的公民讲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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