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乔治·华盛顿(2):统一的联邦力量是自由的支柱

2.3 乔治·华盛顿(2):统一的联邦力量是自由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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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 

一、推动修宪会议的开展

独立战争后,美国曾一度建立了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的松散邦联制国家。但正如华盛顿所说,这样的一个邦联,只不过是各自享有主权的共和国联合起来的“一条砂绳”而已。不久后邦联内部政治动乱加剧时,华盛顿不得不再度披挂上阵,1787年华盛顿被一致推选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团团长,参加费城修宪的大陆会议。


独立战争后建立的邦联制国家,中央权力薄弱,使十分重要的御外力量难以抱成一团,州际贸易等方面也难能协调一致,这无疑严重阻碍了13个共和国的共同发展。于是,17872月开始筹备修改“邦联条例”的费城会议,不期然成为了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制宪会议。


当各州代表们坐到一起准备修改“邦联条例”时,代表们全心致力于制定一个崭新的宪法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后来出台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于利益不同,大州与小州之间又存在着矛盾,经过长达4个月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917日新的宪法草案才通过,并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


二、担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1789年4月,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位在独立战争前是北美殖民地屈指可数的大富翁,竟然是靠借款才凑足了前往纽约就职的路费。因为他在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的8年期间,始终拒绝领任何薪水,而自己的土地和庄园却因疏于管理而债台高筑。两届任期结束后,他自愿地放弃权力不再续任。

 

任职期间,华盛顿根据宪法和助手汉密尓顿的建议建立和完善民主法制,组织机构精干的联邦政府,颁布司法条例,成立联邦最高法院。华盛顿在许多问题上倾向于联邦党人的主张,但也力求在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民主党)之间保持平衡。

 

在经济上,汉密尔顿积极大胆地提出了一系列恢复经济、发展工业和贸易、稳定信用的雄心勃勃的计划。在华盛顿的支持和干预下付诸实施的有:偿债基金法,由联邦政府偿还战时公私债务;银行法,依照英国的英格兰银行为样板,在美国建立全国性的合众国银行。还有国产税法、铸帛法及吨船税法等等。

 

对于民主共和党的诉求,也就是保护个人权力不被联邦权力所侵害的诉求,在华盛顿第一任期内,以人权法案闻名的宪法前十条修正案批准生效。

 

总之,在第一任任期内,华盛顿使美利坚合众国的各政府机构建立起来,政府工作走上正轨,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华盛顿进入第二任期时,内阁意见分歧,党争加剧,作为内阁主要成员的杰斐逊和汉密尔顿都提出了辞呈。

 

三、华盛顿的管理智慧

1.善于识人与用人:在管理模式上,华盛顿是一位伟大的委托人,他善于调动他人的积极性。担任总统后,他能差遣的下属比以前少得多,因此他将军事参谋的班子调整为文官人员,由此形成的内阁制。杰斐逊后来描述这套安排时,认为华盛顿把自己当成车轮的轮轴,日常事务都交给他身边的部门首脑去做,这种制度将行政控制权扩至最大,同时又十分必要的摆脱了管理细节。

华盛顿是一个评判天才的法官,善于甄别和使用人才的,他身边聚集了美国历史上最睿智的政治家。他提拔的第一个人才是詹姆斯麦迪逊,后来成为他最信任的司法和行政方面的顾问,也是后来宪法修正案的起草人。麦迪逊还游说他的好友托马斯杰斐逊出任国务卿。华盛顿身边的管理团队还包括了汉密尔顿和副总统亚当斯。

 

亨利李为华盛顿写下的悼词中,把华盛顿描述为战时第一人,和时第一人和国人心中第一人。

 

2.心存谦卑:乔治·华盛顿在就职演讲中提到:“一方面,国家召唤我出任总统一职,我只能肃然从命。但我却十分偏爱、并曾选择了退隐,因为岁月催人渐老,身体常感不适。另一方面,国家召唤我担负的责任如此天大而艰巨,足以使国内最有才智和经验的人度德量力;而我天资愚钝,又没有民政管理的经验,应该倍觉自己能力的不足,因此必然感到难以担此重任。”


3.政府的作用:1797年34日,华盛顿向他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移交了权力后,在离别演讲中,他提到:“政府的统一,使大家结成一个民族,现在这种统一也为你们所珍视。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你们真正的独立,彷佛一座大厦,而政府的统一,乃是这座大厦的主要柱石。


可以看出,在作为美国整个政权的奠基人华盛顿的眼中,统一的联邦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应把你们的联合一致看作是你们自由的支柱,如果你们珍惜其中一个,也就应当保存另一个。


另外,他还提到,要想有效地管理大家的共同利益,一个活力充沛的、并且能充分保障自由的政府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样一个权力得到适当分配和调节的政府里,自由本身将会从中找到它最可靠的保护者。如果一个政府力量过弱,经不住朋党派系之争,不能使社会每一分子守法,和能维持全体人民安全而平静地享受其人身和财产权利,那么,这个政府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但华盛顿也认为,要把权力局限于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也就是政府的“手”要控制在法治的限度之内,否则会导致真正的专制主义。

4.华盛顿精神的精髓:

“由于剑是维护我们自由的最后手段,一旦这些自由得到确立,就应该首先将它放在一旁。”


“先例是危险的东西,因此,政府之缰绳得由一只坚定的手执掌,而对宪法的每一次违背都必须遭到谴责,如果宪法存在什么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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