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伦理学:孔子之仁

第二章、伦理学:孔子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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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指出,仁是社会的基石,也是通向所有人类美德的桥梁,它是道,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走的道路和门径。
仁也是人心的一种基本利他主义本能,使人冲破狭隘的自私自利,通过对自我的否定,达到该利他本能的满足。
儒家,不认为人性生来鄙俗及绝对的利己主义,并反复声言,在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股利他冲动,该利他冲动不是修改过的利己主义,而确确实实是人性中所固有。
所有美德都来源于仁。
在儒家思想主流看来,只有两种道德原则是可能的。
一种是仁或利他主义,一种是利己主义。
孔子将仁作为最终原则,又将仁指涉为具体实践。
仁的含混不清贯穿于整部论语。
三达德为:智,仁,勇。
五常为:仁义礼智信。
孔子在年逾古稀时,实现了生物冲动与道德原则间的完美平衡。“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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