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书堂训(学规十四)湛若水

大科书堂训(学规十四)湛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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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学规十四):
诸生随带小厮来山执薪水之役,须要恩顾之。饮食,寝卧衣服亦须照点,切戒暴怒,即以此做工夫。明道先生云:『当其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即此是学。孔子不怨天不尤人,颜子不迁怒不贰过,圣贤之学全在性情上理会。

编译(南风先生):
学伴或者带有学童来到书院,协助打理生活,要情理得宜的对待。饮食,休息,服装等等,需要按照常理来,不可以任意斥责。在这里也是要做功夫的。先生说,当你发怒的时候,要马上警觉,放下情绪,去探求这样做,是不是有道理。就是这里要做功夫的。孔夫子不怨天,不尤人。颜子不迁怒,不贰过。圣贤的学问,都在性格上面做理解,在情绪上面做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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