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神话:第一章-15

第三部-神话:第一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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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女人,”克尔恺郭尔写道,“理想性进入生命,没有她,男人会成为什么?许多男人依仗某个少女成为天才……但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因为与之结婚的少女而成为天才……”

“女人正是在否定的关系中,使男人在追求理想时充满活力……同女人的否定关系能使我们变成无限……同女人的积极关系使男人从总体来看变得有限。”【注】这就是说,当女人是一个概念时,她是必不可少的;而男人把自己的超越性投射到这概念中;但也是说,女人作为客观的、自为存在的、限于自身的实体是不祥的。克尔恺郭尔认为在拒绝娶他的未婚妻时,同女人建立了唯一有效的关系。他在这个意义上是对的:将女人确立为无限他者的神话,随即带来了它的反面。


因为她是虚假的无限,无真实性的理想,所以她是有限和平庸,同时是谎言。她就是这样出现在拉福格【注】的作品中,他在自己的全部作品中表达了对欺骗的怨恨,他认为男人同女人一样应受谴责。奥菲莉亚、莎乐美【注】事实上都只是“小女人”。哈姆雷特想:“奥菲莉亚之所以爱我,因为她得到的‘恩惠’,因为我在社会上和精神上都比她的女朋友们优越。掌灯时,她会对舒适安逸发出平庸的议论!”女人使男人遐想,她想的却是舒适、浓汤;人们和她谈论灵魂,而她只是一个身体。情人以为在追逐理想,其实却是自然的玩偶,自然利用所有这些神秘性为生育的目的服务。事实上,她代表日常生活;她是愚蠢、谨慎、平庸、无聊。这是一首题为《我们的小妻子》的诗歌所表达的意思:



……我掌握所有学校的技艺
我有适应一切趣味的心灵
请将我脸上的花朵一一采摘
请吮吸我的嘴,而不是我的声音
不要再进一步寻觅:
谁也看不清里面,甚至我自己。
我们的爱情有差异
为了让我向你伸出手来
你只消是天真的男子
我是永恒的女性!
我的目的在繁星里消失!
我就是伟大的伊希斯!
谁也没有撩起我的面纱
请只将我的绿洲留在记忆……

男人成功地奴役女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占有她却失去了吸引力。女人的魔力融合到家庭和社会中,与其说变形,不如说消失了;她下降到女仆的地位,不再是不可制服的猎物,不再象征大自然的所有财宝。自从骑士之爱产生以来,婚姻扼杀爱情已是老生常谈。妻子受到太多的蔑视或者太多的尊敬,变得太过日常,不再是肉欲的对象。婚礼原本是用来保护男人,对抗女人的;女人变成男人的财产,但我们拥有的一切却反过来拥有我们;婚姻对男人来说也是一种奴役;这时,他落在自然设下的陷阱里:为了追求一个艳若桃李的少女,男人一辈子要供养一个臃肿的主妇、一个干枯的老妪;用来美化他的存在的精细首饰,变成可恶的累赘,克桑蒂佩是这类女性典型之一,男人提起她总是谈虎色变。【注】甚至在女人年轻时,婚姻中也有欺骗,因为要将性爱社会化,只有扼杀性爱。性爱要求瞬间,反对时间,要求个体,反对群体;它肯定分离,反对沟通;它反叛一切规章;它包含敌视社会的准则。风俗从来不屈服于制度和法律的严厉,爱情在任何时代都与它们相悖。在希腊和罗马,它以肉欲的形象向年轻人或妓女说话;骑士之爱既是肉欲的又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总是献给另外一个男人的妻子。特里斯坦的故事是描写通奸的史诗。一九〇〇年左右重新创造女人神话的时代,是通奸变成整个文学的题材的时代。有些作家,例如伯恩斯坦【注】,他们不遗余力地为资产阶级制度辩护,竭力将肉欲和爱情重新融入婚姻中,但波托—里什【注】在《恋女》中指出这两种价值不相容,却更为真实。通奸只能随同婚姻本身一起消失。因为婚姻的目的可以说让男人对他的妻子免疫,但在他看来,其他女人保留令人眼花缭乱的魅力,他转向她们。女人使自己成为同谋。因为她们反抗想要剥夺她们所有武器的秩序。为了让女人脱离自然,为了通过仪式和契约让男人奴役女人,人们赋予她一个人该拥有的尊严,人们赋予她自由。而自由正是摆脱了一切奴役;如果让一个原本身上就有魔力的人有自由,自由就变得很危险。尤其男人采取权宜措施后就止步,自由便变得特别危险;他只有把女人变成一个女仆,剥夺她的超越性,才肯接受女人进入男性世界;人们给予她的自由只有否定用途;女人用它来拒绝;女人只有被囚禁,才变得自由;她放弃这种人类特权是为了找回自然客体的威力。白天,她阴险地扮演顺从女仆的角色,而晚上,她变成牝猫、母羊;她重新扮演塞壬的角色,或者跨上一把扫帚,逃往魔鬼的舞池。有时,她对丈夫施展她的夜间魔力,但更谨慎的是对丈夫掩盖她的变形;她选择外来人作为猎物;他们对她没有权利,对他们来说,她仍然是植物、泉水、星星、女巫。因此她注定不忠实,这是她的自由所能具有的唯一的具体面孔。她甚至越过欲望、思想、意识,变得不忠实;由于人们把她看做一个客体,她被献给选择夺取她的任何一个主体;她被关在闺房,藏在面纱底下,人们还是不能肯定她是否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欲望,让一个外人产生欲望,已经是冒犯她的丈夫和社会。另外,她常常让自己成为这种命运的同谋;仅仅通过谎言和通奸,她才能证明,她不是别人的东西,才能否认男性的意图。因此,男人的嫉妒迅速被唤醒了,可以在传说中看到,女人无缘无故受到怀疑,稍有疑点就受到惩罚,例如热纳维耶芙·德·布拉班特和苔丝狄蒙娜【注】;格丽泽尔达【注】甚至在受怀疑之前,已经忍受过最严酷的考验;如果女人事先不被怀疑,这个故事就会是荒唐的;不必指出她的错误,要由她来证明她的纯洁。因此,嫉妒也是难以满足的;我们已经说过,占有从来不能积极实现;即使禁止别人来汲水,也不能占有解渴的泉水:爱嫉妒的男人很清楚这一点。从本质上说,女人是水性杨花的,就像水是流动的一样,任何人类力量都不能违背一种自然真理。在所有的文学中,如在《一千零一夜》和《十日谈》中,可以看到女人的诡计战胜了男人的谨慎。男人不仅出于个人主义的意愿当了狱卒,社会作为父亲、兄弟、丈夫,让他负责自己妻子的品行。出于经济和宗教原因,命令她守节,每个男公民都应该被证实是自己父亲的儿子。同样重要的是,强迫女人同社会赋予她的角色相一致。男人有这样一种双重要求使得女人口是心非:他希望女人属于自己,又希望她仍然是外人;他梦想她同时是女仆和女巫。他公开表明的仅仅是第一个愿望;另一个愿望是一个狡猾的要求,他隐藏在心底和身上;这个愿望否认道德和社会;它像他者,像反叛的自然,像“坏女人”一样坏。男人没有完全投身于他设立的想强加于人的善;他同恶保持可耻的勾结关系。然而,凡是恶敢于无耻地显露面目的地方,他都去同恶战斗。在夜晚的黑暗中,男人怂恿女人去犯罪。但在大白天,他抛弃罪恶和女罪人。女人作为床笫秘密的罪人,只会以更多的热情公开崇拜德行。同在原始人中一样,男性是世俗的,而女性负责宗教和魔术的功能,在更现代的社会中,男人的错误只是不严重的小过错,人们常常宽容地对待它;即使男人不服从共同体的法律,仍继续属于它,他只是一个闯祸的孩子,并不深深地威胁着集体的秩序。相反,如果女人逃离社会,返回自然和魔鬼那里,她就在集体内部释放不可控制的和邪恶的力量。在放荡的行为引起的责备之中,总是掺杂了恐惧。如果丈夫不能成功地强迫妻子遵守妇道,他就和她一起犯下过错,他的不幸在社会看来是一个耻辱,有的文明非常严厉,他必须杀死犯罪的女人,使自己洗脱她的罪。在其他文明中,人们通过嘲弄来惩罚可怜兮兮的丈夫,或者让他赤裸裸地骑在一头驴上游街。共同体负责代替他惩罚有罪的女人,因为她不仅触犯了他,而且触犯了整个集体。这些习俗在迷信而神秘的、肉欲的却恐惧肉体的西班牙,以特别激烈的方式存在。卡尔德隆·德·拉·巴尔卡、加西亚·洛尔卡、巴列—因克兰【注】将这些习俗变成许多悲剧的题材。在洛尔卡的《贝尔纳达·阿尔瓦的家》中,村里的长舌妇想惩罚受引诱的少女,用炽热的炭火“在她犯罪的地方”烧死她。在巴列—因克兰的《神圣的话》中,通奸的女人像一个同魔鬼跳舞的女巫一样;她的过错被发现之后,全村人聚集起来,要扒掉她的衣服,然后淹死她。有许多传统叙述,人们就是这样剥光女罪人的衣服;然后用石头砸死她,就像《福音书》中所记载的那样,人们活埋她,淹死她,烧死她。这些酷刑的意义是,在剥夺她的社会尊严之后,再把她这样归还自然;她由于自己的罪,释放出邪恶的自然气息,赎罪是在一种神圣的狂欢中完成的,女人们脱光女罪人的衣服,殴打她,杀死她,轮到她们释放神秘的、但有利的气息,因为她们与社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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