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儒生历来受传统儒家思想熏陶,其最高人生愿望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是如今,面对这种制度不公、报国无门的残酷现实,他们怎能不满腹怨愤?
如果说上述政治制度所触及的仅仅是汉族精英和少数违法者的利益,对普通守法百姓的影响不算太大的话,那么,元朝政府所制定的另外一些腐朽落后的制度和政策,则深切地损害了广大底层百姓的利益。
其一,是附会和模仿“汉法”的封建地主制度。蒙古素为游牧民族他们原本的生产生活方式乃是逐水草而四处迁徙。在入主中原之后,汉人发达的封建经济模式吸引了蒙古统治者,于是,元朝政府也学着来实行汉人的封建统治制度。为了争取一些汉族地主阶级的合作与支持,蒙古统治者采用笼络利诱的方式,许多汉族地主纷纷投靠新的统治者,帮助他们“变易旧章”、“遵用汉法” ,并逐渐建立起一套具有元朝特色的封建经济生产方式和政权统治制度。
之所以称之为“元朝特色”,一方面是它变本加厉地继承了历代王朝那种封建地主化的剥削方式;另一方面,元朝的封建剥削方式在“汉法”的基础上还掺进了外族统治者的民族习性。例如,在刚入主中原那会儿,蒙古贵族一度疯狂掠夺土地,圈占民田改为牧场,企图在中原大地继续推行他们传统的游牧经济。忽必烈称帝之后, “改田行牧”的做法虽被叫停,但是蒙古贵族侵占良田的现象却并未得到多少改观。
在中国封建历史上,王朝的统治者出于对自家江山长治久安的考量,大抵对百姓的压榨和侵犯并不过分,往往是抱着“养鸡吃蛋”的心态,让百姓安居乐业,能把日子过下去,以便自己长期有“蛋”吃。到了元朝,这些新兴的外族地主,因为缺少王法的约束,或日受新朝王法的纵容,他们以胜利者的姿态在自己霸占的土地上作威作福,为所欲为。与此同时,那些投靠了元朝的汉族地主则倚仗着新主子的庇护,利用法纪的松弛和不完备,大肆侵占民田,与蒙古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变本加厉地盘剥和压榨自己的同胞。
其二,是带有奴隶制度印迹的分封制度。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国以后,除了附会“汉法”的封建地主制度之外,还并列实行带有奴隶制度印迹的分封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分封制度始于周朝初年的春秋年代,秦时被废,汉高祖刘邦又重新启用。经过“七王之乱”以后,这种制度日益暴露出了危害中央集权、妨碍国家统一等诸多弊病,故而后世王朝不断对此实行改革。
隋唐时期,王侯封爵已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有名无实的虚封,皇室子弟封王仅享受优厚的物质待遇,而无任何政治实权。宋代以后,朝廷不再对异姓功臣封王,皇子封王,爵位仅止其身,子孙不予世袭。
到了元朝,王侯封爵却被弄得杂乱无章,其情形大抵如此-"既分本国(指其蒙古草原故国) ,使诸王世享,如殷周诸侯;汉地诸道,各使侯伯专制本道,如唐藩镇:又使诸侯分食汉地,诸道侯伯各有专属,则又如汉之侯国焉。”(引自《郝文忠公集》 )这种分封格局造成的直接弊端就是赋税杂乱,政出多门。
具有蒙古特色的分封制度,导致元朝的新兴封建领主各自都储蓄了大量的驱口以供自己奴役和压榨。所谓“驱口” ,意为“被俘获驱使的人”,其来历最初多为战争中抓获的俘虏和掳掠的百姓,建国之后,许多被债务所迫的平民也被卖身成为驱口。元朝法律规定,驱口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充作陪嫁物品或者随意买卖,其地位几乎等同于牛马,主人可以任意驱使、折磨甚至杀死他们,倘若反抗,则将被凌迟处死。因此,这些驱口就是不折不扣的奴隶,他们过着比封建主领地上的农民更为悲惨的生活!
其三,是匠户制度。元代匠户制度的来历最早可以追溯到蒙古人四处征伐时期。最初,蒙古人在战争中掳掠了大量各族工匠充为工奴,严令他们从事兵器、服装等各种手工业生产。元朝建立以后,政府又征发大批民间匠人,充入工奴之中。建国之后,随着全国户籍制度的建立,工奴们被单独编为匠户,以致在法律意义上失去人身自由。
这些匠户被规定必须在官府开办的手工业局或工场从事指定的工役,并且子承父业,世代相袭--男习工事,女习绣织,即使婚姻也不能自主,需由官家监督,匠户之间彼此相互匹配。匠户们没有人身自由,终年像牲口一样在指定的地点辛苦劳作,所得报酬却非常低微。许多匠户因为缺衣少食,不得不将子女典卖他人,境况甚为凄惨。
其四,是货币制度。元朝立国时间不长,满打满算总共不过一百余年,但是,这个朝代货币制度的混乱程度,在历史上很少有其他王朝能够出其左右。
元朝政府自中统元年(1260年)开始印造丝质“交钞”和纸质“元宝钞”,每贯元宝钞等于交钞一两。起初,这些钞票还算坚挺,后来,政府为了从百姓手中渔利,大幅增印钞票,于是自然而然导致物重钞轻。前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 ,通货膨胀现象已经十分明显。前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政府废除交钞改的“至元钞”,与元宝钞同时发行。因为印发无度,通货膨胀现象日益严重。
至大五年(1312年) ,元武宗在位,政府发行“至大银钞”,还是因为印发无度,造成至大银钞失序。次年,元武宗去世,新即位的元仁宗下诏停用至大银钞,依旧通行元宝钞和至元钞。
至正十年(1350年) ,这时天下开始大乱,在丞相脱脱的提议下,元廷再度变更钞法,发行纸质“至正钞”。办法是:一贯纸质至正钞兑换铜钱一千文,并且是以纸币为本位。由于镇压各地义军需要大量钱财,政府开足机器,全力赶印钞票,短期内物价腾跃数十倍,通货膨胀极其严重。为了避免上当吃亏,人们在交易时索性不用货币,直接以物易物。于是乎,货币在人们眼中等同于废纸而难以流通,整个社会经济已处于全面崩溃状态。
除了上述糟糕的法律制度之外,令老百姓不堪忍受的还有吏治之坏。最初,蒙古军队忙于四处征伐,制度草率,他们所占领的那些州县,其官吏并没有统一的薪俸,个人收入来源全凭官吏自己向辖区居民直接征索。由于没有法律约束,这些乱世中的官吏不消说是横征暴敛,巧取豪夺。
公元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国家才正式开始实施薪俸制度。元朝的官吏除了俸禄,多数人还另外拥有“职官田”,少数无职官田者额外增加俸米。客观地说,与历史上的其他朝代相比,元朝官吏的俸禄已经非常优厚,然而,人性是贪婪的,如此高薪却并未起到养廉的效果,官吏们照样贪污受贿成风。比如元朝末期,下属拜见上司要交“拜见钱” ,过节要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送“生日钱” ,平时办事要打点“常例钱”,打官司要送“公事钱”,至于平白无故的索要,则称作“撒花钱”。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就连中央政府派往地方巡察州县“肃政廉访”的官员,也都公然带着管钱的吏役,他们与地方官吏检钞秤银,争多论少…整个元朝官场俨然到了不知廉耻为何物的地步,真正是无官不贪,无吏不污!
元朝实行的这一系列不公正的政治经济制度,导致了社会现实的黑暗,给广大汉族劳动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大批农民破产之后被迫给封建地主充当佃户,甚至卖身为奴。奴隶的命运不消说极其悲惨,佃户的命运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受尽层层盘剥不说,家中稍有姿色的女孩儿往往又被地主大户强作奴婢和侍妾。在这种现实之下,广大汉族百姓难以聊生,他们对元朝统治者充满了刻骨仇恨,可以说完全到了“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仇”的地步!这种混乱而黑暗的社会状态,正是朱元璋父兄所生活的时代背景。
废话真多
好听
清逸豆豆 回复 @自信即吾之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