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节讲过,自朱元璋的爷爷朱初一从句容迁徙到盱眙开始,朱家一直不断搬迁: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从盱眙迁到灵璧,再迁到虹县,最后迁到钟离-即使在钟离,也仍旧三番五次地搬家。
读者知道,中国在数千年的封建时代所实行的都是“以农立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平民百姓恪守“安土重迁”的古训,庄户人家更是聚族而居,繁衍生息,没有入愿意轻易搬迁。朱元璋的祖辈父兄都是勤劳本分的庄稼人,就连孩童时期的朱元璋也以帮人放牧来讨生活。这样勤苦的庄户人家被逼着接二连三地搬迁,表面上看是因为田主东家贪婪黑心,实质上是国家和社会出了毛病。下面就为大家讲讲朱元璋的父兄当年所生活的时代背景。
这个背景得从蒙古人入主中国说起。蒙古是长期游荡于中国北疆漠北草原的一个游牧民族,其祖先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的东胡族系。秦朝时期,东胡为匈奴单于冒顿所破,从此被纳入匈奴人的统治长达近三个世纪之久。汉武帝时期,匈奴又为汉朝所破,东胡人的一支族系-鲜卑人,趁机摆脱匈奴人的统治,转徙生存于漠北各地,后来逐渐强盛。在此期间,日渐衰败的匈奴后裔也纷纷自称鲜卑人。
公元4世纪中叶,居于潢水、老哈河流域的一支鲜卑人,改称“契丹";
同时,居住于兴安岭以西(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的另一支鲜卑人则自称“室韦”。其中,蒙古人就来自室韦这一支系。
据史料记载,蒙古人最初只有“捏古斯”和“乞颜”两个氏族,后来,这两个氏族被其他突厥部落打败,只剩下两男两女,他们逃到额尔古涅昆(黑龙江支流额尔古纳河畔山岭)一带,经过四百余年的生息繁衍,这支部落逐渐兴盛起来。为了更好地发展,他们不断向外迁徙,到公元8世纪时,已经分出了七十多个分支,这些分支都被称作“迭儿勒勤蒙古”。
迭儿勒勤蒙古中有一位颇有声望的支系首领,名叫孛儿帖·赤那(蒙古语,意即“狼”)。他带领自己的支系迁徙到斡难河源头的肯特山一带,把生活方式由狩猎转换为游牧,并将这一支系称作“乞牙惕氏”,也称“乞颜部”。
根据《蒙古秘史》记载, 孛儿帖·赤那的十二世孙朵奔蔑儿干死后,他的寡妻阿阑豁阿又生了三个儿子。传说这三个儿子是感天光而生的“天子” ,并且他们是从其母的腰间产出,因此,他们的后裔被称为“尼伦蒙古” (“尼伦”即“腰” ,意为纯洁)。在尼伦蒙古中,以孛端察儿为始祖的“孛儿只斤氏”就是成吉思汗铁木真的祖先,这个家族又被称作“黄金家族” 。迭儿勒勤蒙古和尼伦蒙古,被统称为“也克蒙古” (意即“大蒙古")。至此,真正意义上的蒙古民族开始形成。
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创建了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大蒙古国,铁木真被蒙古部族拥戴为“成吉思汗”。此后,成吉思汗及其继承人连年征伐,对外扩张。公元1234年,蒙古灭掉金国。至元八年(1271年) ,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定国号为元,并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灭亡南宋。
元世祖忽必烈在入主中国之后,为了适应华夏中国“以农立国”的传统社会模式,他摒弃蒙古国先前所实行的奴隶主贵族专政的政体结构,所建立的元朝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一样,也是一个官僚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王朝。蒙古统治者借此政体来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配合与支持,从而有利于统治数量庞大的汉族人民。
客观地说,蒙古人入主中原,统一全国,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中国的历史疆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为后世中国最终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庞大国家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也是后世人们谈起忽必烈,总是情不自禁地称赞其“雄才大略”的一个主要原因。
相对于拥有七八千万人口的庞大汉民族,区区两三百万人口的蒙古民族,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少数民族,并且,这个游牧民族的文明程度十分原始和落后。虽然他们以其彪悍的铁骑推翻了中国的统治者,但是,若仅凭借优越的武力去长期统治和臣服广大中国人民,显然力不从心。怎么办呢?忽必烈的精明之处不仅在于他改革奴隶主贵族专政为官僚地主阶级专政,构建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体,而且,在具体实施这一政治体制时,又同时采取了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竭力在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排挤和打压汉族人民。
公道地说,蒙古统治者初来乍到之际,尚对汉人官员持信任和重用态度。公元1260年3月,忽必烈在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即大汗位,始建年号曰“中统”。在朝廷设中书省,以王文统任平章政事,并在全国分设十路宣抚司,任用汉人儒士为宣抚司使。同年5月,忽必烈之弟阿里不哥在蒙古的旧都和林(今外蒙古乌兰巴托西南的哈尔和林)自称“大汗”,忽必烈出兵讨伐阿里不哥。
中统三年(1262年)春天,正当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鏖战期间,益都行省平章李璮乘机反叛,不久便被元朝镇压。这次叛乱引起了忽必烈等蒙古贵族对汉人的猜忌,于是,他们开始实行一系列抑汉措施:废除汉人诸侯的世袭制度,削弱汉人家族的军权,并在地方行省实行军民分治,以此办法来加强对大汉民族的防范。
元朝建立之后,蒙古统治者对汉民族的打压日益加剧。这种打压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标志,就是把全国人民按照被征服的先后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等人为蒙古人,也就是与元朝统治者同一民族的人民;二等人为色目人,主要是指西域地区的各族人民,也包括一些来自西方的欧洲人,由于这些人民族成分繁杂,名目繁多,故统称“色目人”;三等人为汉人,大体是指长江以北原金国统治地区的人民,这个等级虽名为“汉人” ,其实还包括契丹、高丽、女真以及云南和四川等地的各少数民族人民;四等人为南人,单指被蒙古最后征服的原南宋治下的各族人民。
在这四个等级之中,蒙古人高高在上,享受诸多特权;色目人位居第二,被用来协助蒙古人监视和统治汉人与南人;汉人和南人的地位最为低下,他们被蔑称为“汉儿”或“蛮子”,受尽统治者的压迫和歧视。终元代一朝,蒙元统治者始终执行这种不平等的民族政策,现列举如下:
首先是政治生活领域的不平等。在民族歧视政策的框架之下,元朝中央政府机构的主要职位,大抵都由蒙古人出任。以总理政府行政事务的中书省为例,在元朝一百余年的统治时期,前后共有四十余位丞相轮流把持中书省,偌大的汉民族,仅史天泽与贺惟一两人出任过丞相。国家最高军政机构枢密院的长官和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的长官,这些敏感机构的头头脑脑也几乎全都是蒙古人。中书省以下的礼、吏、户、刑、兵、工等六部尚书和侍郎职位,一般也都是由蒙古人担任,其次是色目人,汉人任职者乃少数个别情况。
中央政府如斯,地方政权机构的情形也好不到哪儿去。各行省长官多由蒙古人充任,其次是色目人,汉人很少能有机会得到这个级别的职位。行省以下的路、府、州、县,其监治长官称作“达鲁花赤” (蒙古语音译,意即“镇守者” ) ,大多也都由蒙古人和色目人充任,汉人只能担任各路、府、州、县的总管,因为“总管”是个直接与汉族人民打交道的职位,系出于方便管理民众的需要。即便如此,总管的副手往往也还是由色目人充任,监视之意昭然若揭。由此可见,朝廷对汉人可谓处心积虑,层层设防。
其次是司法领域的不平等。元朝的臣民在法律面前各不平等,如果触犯法律,官府对蒙古人、色目人的惩办要较汉人、南人轻微许多。例如法律规定:汉人、南人犯盗窃罪要黥面(在脸上刺字),而蒙古人、色目人则不受此刑;汉人、南人打伤了蒙古人,要被判处死刑, “杀以惩众";而蒙古人打死了汉人、南人,仅仅是“断罚出征”-罚凶手当兵,外加赔偿一些丧葬费即可了事。法律甚至规定,蒙古人殴打汉族人,不准还手自卫,只能事后凭着证据去打官司申冤。倘不如此,将“严行断罪” !真正像基督教耶稣所说的那样--“有人打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也转过来让他打” !除了犯罪后的惩罚办法不同之外,就连审判机构也不相同:汉人、南人犯罪,由各级司法衙门审判:蒙古人、色目人犯罪,则由专管蒙古人事务的大宗正处理,偏袒包庇之意显而易见。
最后是入仕之路的不平等。元朝的入仕之路大抵有两条:一条是从禁军晋升。由于禁军的职责主要是宿卫宫廷,出于对汉人的猜忌和戒备,很少有汉人能够进入禁军队伍,因此,这条通过禁军入仕的道路对汉人而言基本不通。
另一条是科举考试。元朝统治者设立的这个所谓科举制度,它并非真正为了给国家选拔人才,而是作为沿袭中国传统封建王朝制度的一个象征性措施,因此,这个制度一出台就充满了诸多不平等。简而言之,每次考试,汉人、南人被考的内容多、试题难,而蒙古人、色目人被考的内容少、试题简单。考试合格之后被朝廷录用,蒙古人、色目人被授予的官阶高,而汉人、南人被授予的官阶低。如此所谓科举,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学无术的蒙古人、色目人充斥朝廷庙堂,而满腹才华的汉人、南人却报国无门!
喜欢这种纯正认真讲历史的讲解 而且老师的声音和张颂文老师有点像
清逸豆豆 回复 @维克托Victoria:
主播优秀,很喜欢听
清逸豆豆 回复 @芮德one: 谢谢支持鼓励!
朱家有个夜哭郎
你的历史文化知识真的很差啊
喜欢主播的声音,男音纯正好听。
清逸豆豆 回复 @晓天红日:
朱元璋清贫皇帝的故事讲的好,主播声音纯正好听。
6
主播讲的很好
清逸豆豆 回复 @听友40403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