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10岁男孩行贿:收钱不办事,是否构成受贿

【受贿罪】10岁男孩行贿:收钱不办事,是否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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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原文 

今天讲一个比较有趣的问题,就是收钱不办事构不构成受贿的问题。过年期间,相信有很多人为一种陋习所影响,可能会给领导送钱或者送礼物,说这是礼尚往来,但是没有任何请求。领导也没给你办事,就是所谓的收钱不办事。


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而社会有很多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索贿是主动收钱,在某种意义上有点相当于敲竹竿。张三来找我办事,我对他说你知道我的风格吗?不给钱是不会办的,张三没办法给了我钱,但最后我也没给他办事,这个叫敲竹杠索贿。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有索贿行为,就构成了受贿罪,是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但是被动型的收受贿赂,法条明确规定,必须要为他人谋利,这里面的为他人谋利益,其实只是一种主观的目的,并不需要实际实现,按照司法解释只要有承诺就可以了。这种承诺既包括明示的许诺,也包括漠视的许诺。


张三找我来办事,我说没问题,但最后我收了钱没给他办,因为没办成,或者我根本都不记得,但当时我已经明确的表示,我会给他办。


这里,比较复杂的就是漠视许诺,什么叫漠视许诺呢?张三来找我办事,我没说办,也没说不办。他给了我钱,我正在学习,我正在看刑法,我觉得罗老师讲刑法很有趣,所以我正在学刑法课,我理都没理他。


张三说:“领导麻烦您看完刑法书,想一想我的事”,我还是没理他,他拍下了10万块,我依然没有理他,最后他都快哭了,我还是没理他,最后他确实是哭了,又拍下了10万块钱。对我说:“领导麻烦您看完刑法书,想一想我的事”。我还是没理他。


最后我看着刑法书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茶几上放着20万,我都不记得谁送的,我把这20万用刑法书包好,放到保险柜里面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构不构成受贿罪呢?


那很明显按照司法解释,这就属于漠视许诺,什么叫漠视许诺呢?就是别人找你办事,但是你没有拒绝,这就是一种模式许诺。


所以我们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你看受贿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索贿,主动收,这个不需要为什么办事,只要收钱就构成。第二种是被动收,只要有这个许诺,就可以了,许诺包括明示许诺,也包括漠视许诺,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实际办成事。


但受贿还有第三种情况,叫单纯受贿,单纯受贿只要收钱就构成犯罪,并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但这种单纯社会它只限于在经济往来。


法条文说的是,在经济往来收受回扣和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如果你跟国家工作人员,有经济往来的这种关系,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他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跟这个企业主具有经济往来,你只要给他钱,那就构成犯罪。


马上就有同学说了,如果在非经济往来中送钱没有任何请求,比如逢年过节我给领导送,我没有任何请求,因为我也不想要求进步了,我只要求不退步就可以了。


而且我们领导收的红包,他都不记得谁送的了,他只记得谁不送,谁不送就会给小鞋穿,所以我实在没办法。还有的地方逢年过节,各个单位下属单位给领导送,以单位的名义给领导送,这也从来没有请求。


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打击呢?严格说来这种情况还真的不太好打击。首先领导收钱,属于被动型;第二这也不属于经济往来;第三,似乎在主观上也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识表示。既没有明示许诺,也没有漠视许诺。


但是这样一种恶习,在一段时间以来,还是比较普遍的,它严重动摇了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这就是为什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一个司法解释,试图去打击这种行为,就增加了一种新的情况,叫做推定承诺。


刚才我们不是说了吗?这种被动型的受贿,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识表示,这个意识表示包括明示许诺,还包括漠视许诺。


现在司法解释给了一种推定承诺,什么叫推定承诺呢?换言之,只要是下属给上级送钱,你是下属,你为什么会给上级送?你看他长得好看吗?你看上级是双眼皮吗?你给他送那肯定不是。不就是因为它是你的上级吗?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只要是下属给上级送钱,只要是行政管理人员收受被管理人员财物,一律推定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识表示,这属于推定承诺。


我为什么给领导送,不就是在乎他的权利吗?如果他不是我的领导,我凭什么给他送呢?所以司法解释告诉我们,逢年过节,如果真的想送的话,那应该是上级给下级送,而不是下级给上级,只要下级给上级送,那么上级一律可以构成受贿。


所以,在这样一种司法解释的规定下,你就会发现,如果领导家办红白喜事,如果请下属吃饭,你比如说领导现在娶媳妇,第5次娶媳妇,我当然给五太太,得给5万红包,我为什么要给5太太5万红包?还是因为这是领导在娶媳妇。


如果你的下属第一次娶媳妇,你给他多少呢?你可能就给他200块钱打发一下了。但是,因为领导说你给钱,所以按照司法解释,这其实也属于受贿。所以你就会发现,受贿的本质,其实就是权钱交易,只要是领导利用权力来寻租,那就一律可以认定为受贿。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这种收钱不办事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主动收索贿,只要有索贿的行为,这个数额达到了3万块钱就可以构成受贿罪。


第二种情况是被动型的收受贿赂。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许诺为他人办事,叫名是许诺,第二种情况是模式许诺,第三种情况就是单纯受贿,这只限于经济往来收受回扣和手续费。


第四种情况就是所谓的推定称奴哦,他就是上级收受下级的钱,或者行政管理人员收受被管理人员财物,一律推定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识表示,从而构成受贿。


总之,这个权利是民众所赋予的,我们绝对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收受财物。如果你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收受财物,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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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凌寒之劲草

    罗老师,请问推定许诺司法解释什么名称啊?

    fattian 回复 @凌寒之劲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条文用语是“视为承诺”

  • 13761319bqo

    我知道一个行使一丁点公权力的人的私人银行卡号。那人按照合法程序办事,而我不满意。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给他私人账号转了几万块钱。然后,我向监察委举报那人受贿。请问,这就可以推定那人涉嫌受贿了吧?谢谢。

    tigerzhou_3o 回复 @13761319bqo: 那你自己也涉嫌行贿罪

  • 听友244374150

    求推哈哈哈呼呼呼呼噜噜

  • 13761319bqo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