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讲 人都自利吗?愚蠢的问题只会产生愚蠢的答案

第005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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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欢迎来到谢作诗的经济学课,谢老师带你深入浅出系统学习经济学。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人都自利吗?愚蠢的问题只会产生愚蠢的答案!


人都是自利的?慈善是自利行为吗?父母爱孩子是自利行为吗?难道自杀也是自利行为吗?每当我讲经济学的自利假设的时候,总有人像这样拿出一堆问题质疑我。


有人说,亚当·斯密写《道德情操论》的目的,是要说明熟人之间适用的是非自利原则。例如家庭中自利原则就不适合,朋友之间自利原则也不适合。可是熟人的世界太小,人们更多地要和生人打交道,于是他又写了《国富论》,证明通过市场机制,自利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市场机制是专门协调生人关系的。这个说法对不对?


我的看法,不对。人的一切行为,都要被看作是追求约束下利益最大化的结果。绝对不能一些行为用利己假设去解释,另一些行为又用利他假设去解释。绝对不能熟人之间用情感、怜悯心去解释,生人之间就用交易、利益去解释。这是理论的完备性、兼容性所要求的。


初中学过平面几何,我们对完备性、兼容性就应该有一点了解了。


什么叫完备性?就是一切现象和行为,都能在你的框架里得到解释,不能有例外,不能有漏网的。什么叫兼容性?就是对不同现象和行为的解释,逻辑上不能打架、互相矛盾。


如果对于利他行为用利他假设去解释,利己行为又用利己假设去解释,熟人之间用情感、怜悯心去解释,生人之间用交易、利益去解释,那经济学算什么嘛,完备性、兼容性在哪里呢?这是典型的遇到一个新现象,就去发明一种新理论。这是经济学界极其恶劣的做法,美其名曰叫创新、叫前沿。可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哪里需要那么多的创新?你说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我相信,但你说解释人的行为的经济学理论,也要不断的创新,我不相信。


老实说,如果亚当·斯密真的认为熟人和生人之间适用不同的理论假设,那么我就是反亚当·斯密的。贝克尔等用经济学对婚姻、家庭、爱情的分析,就都是反亚当·斯密的。


不要忘记,《国富论》是在《道德情操论》面世17年后写成的。四十岁前,我是主张搞社会保障的,可是今天我坚决反对,难道你也要把我前后两种思想统一起来吗?凭什么思想不会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呢?凭什么不应该最后的思想体系才是这个人真正的思想体系呢?


当然,说怜悯心、自利心都是人类的本性,因此也可以从怜悯心出发构建理论体系。这个我不反对。我从来没有说经济学就能揭示事物的全貌,否则还要别的学科干什么?用这样的方式来理解《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的。但是你从怜悯心出发建立的理论体系,是不是仍然要满足完备性、兼容性啊?我是经济学者,我更喜欢怜悯心和利他行为统统都从利己假设中推导出来。水果没有怜悯心,不也可以长出厚厚的果肉吗?


其实,问题出在人们对自利假设,也就是对“约束下利益最大化”公理的错误理解上。


首先,什么是利益?这是一个主观的东西。有的人逐利,有的人求名;有人爱江山,有人爱美人,都是逐利。不能说你爱江山就是逐利,我爱美人就不是。这就是主价值用论。主观价值论极其重要。不坚持主观价值论,经济学就无法做到完备、兼容,就不能自圆其说。


其次,逐利是在约束下进行的。就是说,人们追逐的不是漫无边际的利益最大化,而是约束下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我讲过的,为什么我不追求范冰冰,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不是我不喜欢范冰冰,也不是焦大不喜欢林妹妹,是我们条件达不到,够不着啊。即便坚持主观价值论,如果离开约束谈最大化,经济学同样无法做到完备、兼容,同样不能自圆其说。


再次,有两种约束,一种是客观存在的约束,另一种是主观认识到的约束。理性的实质不在于人们能否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约束条件,并依据这个约束条件追求目标函数的最大化,而在于人们是否根据自身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寻求该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


就是说,理性不在于你追求的目标是什么,而在于你是否追求约束条件下该目标的最大化,而且这个约束条件不是客观存在的约束,而是主观认识到的约束条件。举个例子,昨天我买了股票,今天股票大跌,下午我浇了草坪,晚上就是一场大雨,能不能说我是非理性的?不能,因为以我昨天所掌握的信息来看,股票就是要涨嘛!我不知道晚上要下雨啊!只有我明明知道股票要跌,偏偏要买股票,明明知道晚上要下雨,偏偏要去浇花,这才是非理性。


理性人假设必须像我这样来解读,其余的解读,统统都不能让经济学自圆其说。什么完全理性、有限理性,什么最优、次优,不知道都胡说些什么。我会用一节课的时间专门来分析这些胡说八道。总之就是,检验是否自利,不是看他追求什么,而是看他是否在给定的约束下最有效地追求他所追求的,而且这个约束不是客观存在的约束,是主观认识到的约束。


一个人做慈善,并不意味着他就违反了自利假设,只是说他追求的不是财物这样的利,而是名声这样的利。不管是财物,还是名声,归根结底都是利。必须这样一般化地看问题。


不要问慈善是不是自利的,因为按照定义,所有行为都是自利的。正如弗里德曼所说,追问企业是不是实现了成本最小化,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因为我们假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本身就意味着成本必然最小化。问人的行为是不是自利的,同样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正确的问题是,一种是署名捐钱,另一种是匿名捐钱,哪一种方式下他捐的钱多啊?


正确的问题是,假如不允许以邵逸夫的名字命名大楼,他会捐得更多呢还是更少呢?


如果匿名时捐得少,那么就不能说慈善是无私的。只能说这个时候他追求的不是财物这样的利,而是名声这样的利。只有匿名时捐得更多,那才推翻了我们的自利假设。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自利行为吗?这同样是一个愚蠢的、没有意义的问题。


正确的、有意义的问题是,假如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孝顺、上进,另一个忤逆、败家,那么父母更喜欢谁呢?如果更喜欢孝顺的、上进的,那么不能说父母对孩子的爱就不是自利的。只有父母更喜欢忤逆的、败家的,才能证明父母对孩子的爱是非自利的。表面上,父母并没有从爱孩子中得到直接的好处,但实际上只是父母追求的是家族名望等精神上的满足。


下节课讲重男轻女问题的时候,我们会看到,父母对待儿女,同样充满了功利计算,也是受到经济规律支配的。


自杀是自利行为吗?如果他精神错乱,这个时候既谈不上是自利行为,也谈不上不是。但如果他不是精神错乱,而是正常人,那么必须要看成是自利行为。这也是定义性规定。


我们要问的是,是什么让他感到生不如死的。这才是正确的、有意义的问题。


对于自利假设来说,重要的不是追求什么,而是如何实现他所追求的。


对于自杀者来说,我们要问的是,他是选择快刀斩乱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还是选择用一个漫长的、折磨人的方式来结束呢。如果是前者,那么说明他还是一个自利的人嘛。


犯罪是不是理性的?研究发现,如果被抓的概率高,那么犯罪率就低。反之,被抓的概率低,那么犯罪率就高。但如果惩罚过严,那么犯罪也会增加,因为杀一个人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已经犯了罪、杀了人,我就不在乎再犯罪、再杀人了。可见犯罪也是理性行为。


在数学中,最大值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零,还可以是负数,对不对啊?1000可以是最大值,-1000也可以是最大值,最大化和最大化的结果是大是小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做愚蠢的事情,甚至自杀,与理性人假设并不矛盾。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人类灭绝没有矛盾。


小结


人的一切行为,都要被看作是自利的。所谓自利,是指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也只是指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不仅利益是主观的,而且约束也是主观认识到的约束。主观认识到的约束与客观存在的约束可以不一样,这并不违反理性人假设。理性的核心在于,而且也只在于,是否依据你所认识的约束条件最有效地实现你所追求的目标。


思考题


你知道阿尔钦、弗里德曼是怎么挽救理性人假设的吗?是他们的解读好,还是我的好?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欢迎你给我提问题。谢作诗的经济学课,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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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佛前明月光

    谢老师的课程,对我这样的经济学小白来说,都听得津津有味。谢谢老师。请老师给我这样的经济小白开个书单,让我对老师的课程有更深入的认识,可以吗?

  • 流云封火

    感觉经济学就是一种哲学,必须做到逻辑自洽,把各种事物的底层逻辑做到统一

  • 董孝禹

    可否考虑建一个读者群,大家可以分享一下思考题,交流课后心得。

  • 俞健_ju

    理论上说,人们 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是偏好的角度,建立一套体系,解释这个世界问题。只要体系完备、兼容的。但不能既从约束,又从偏好二个角度解释,这样就难以说清楚。但是,对约束和偏好比较而言,从约束角度更好,因为偏好不能定量,也不可见

  • dpjciogqjqd8xtkdk6ux

    我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富豪匿名捐出他的大部分财富。可以用自利理论来解释吗?

  • 黄涛_1s

    谢老师可爱!

  • lyy0431

    喜欢听呆哥的课,显然普通话不算太好。但讲课的内容确实是棒棒的。

  • 水木清华20

    谢老师对约束条件下理性人假设的解读的确很见功力

  • 杨鑫_no

    通俗易懂,非常好的经济学课!

  • 羊羽先生

    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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