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2】CFA-Standard IV(A) Loyalty

【Vol.22】CFA-Standard IV(A) Loy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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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学习乘以n

    离职的时候: 1)不能带走客户名单,但如果通过public info of客户(比如姓名在网上搜出联系方式)来招揽以前的客户,是ok的;离职前就开始招揽当前的客户,不可以;如果不拿走、记住(memorize)客户名单;也不可以 2)机密信息不能带走,比如原employer的招标报价 3)家里电脑、手机上的原雇主的机密信息(在家加班有资料、手机上有客户信息)都不能带走,应该删除,除非原employer同意

  • 听友138496643

    听这条的时候刚好违反了这条LOL 上班时听的

  • 学习乘以n

    私生活不需要像employer披露;但如果私生活里做competitive的事,要获得employer同意才能做(多半不同意)

    学习乘以n 回复 @学习乘以n: 辞职后自己开公司是ok的,如果离职前已经开始准备,只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做,是ok的(只是做一些注册之类的事,还没有开展业务,没有任何竞争;如果开展的业务和employer没有竞争那就更没关系)

  • 学习乘以n

    离职能带走的:只有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A公司自己独立写报告or模型,到了b公司做同样行业的研究,不能把之前的报告or模型copy带到b公司;在b公司重新写一遍类似的,可以(知识和技能可以带走)

  • 听友115749317

    老师讲的太好啦 之前听的我好迷糊 大爱

  • 学习乘以n

    whistleblowing如果是为了客户利益,不算违反loyalty to employer

  • Carey好好学习中

    辛苦啦,老师讲很好,谢谢!

    何旋CFA_ESG金融讲堂 回复 @Carey好好学习中: 谢谢支持,复习加油

  • 听友80300272

    珍藏

  • 胡萝卜月亮

    捡垃圾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听友187277083

    谢谢老师 听到现在觉得讲的太好了 思路清晰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