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理念是概念与客观性的绝对统一

黑格尔:理念是概念与客观性的绝对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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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提出的关于概念论的命题。黑格尔的“逻辑学”包括“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三个部分,在“概念论”中,纯粹概念的辩证运动经历了“主观性”、“客观性”、“理念”三个阶段。在“主观性”阶段,黑格尔考察了“概念”三个阶段。在“主观性”阶段,黑格尔考察了“概念”、“判断”、“推理”等范畴。黑格尔认为,“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是一种“具体的概念”,即是指概念包含着多种多样的有机统一体,只有通过“具体的概念”才能把握真理。概念包含三个环节在自身之内,即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三者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体。普遍性是特殊性的本质,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外部显现,而个体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概念”由判断,“推论”向前进展就进入“客观性”,概念由主体转化为客体。客观性是主观概念的外在化,即“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转化为“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机械性”,客体表现为直接的无差别的存在。“化学性”,客体本质上表现出差别,在这里客体是相互联系的。“目的性”是机械性和化学性的统一。目的的实现就过渡到“理念”。 在黑格尔看来,“客观性”的矛盾发展过程就是由最缺乏主观性而逐步回复到主观性的过程。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既克服了片面的、抽象的主观性,又扬弃了片面的、抽象的客观性。但是,这种统一不是无差别的统一,不是一切差别都消失于其中的和谐统一,而是具体的统一:在理念中,主观性和客观性既被取消了又被保存了,两方面在其同一中仍然保持着差别。这种统一,也不能理解为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平衡、中和,而应该理解为主观性统摄客观性,思维统摄存在,无限统摄有限。理念本身也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分为“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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