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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855年
作者: 【美】 沃尔特·惠特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中文文稿
你好,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哈佛大学英文系的教授埃丽莎-纽,她将为我们解读美国19世纪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诗集《草叶集》。
大家好,我是埃丽莎-纽,我是哈佛大学英文系的教授,我在哈佛教授诗歌,我还制作和主持了一档电视节目,叫作“美国诗歌”。
惊世的粗鄙诗人
1855年,一个纽约木匠的儿子,一个曾经浑身沾满油墨的印刷工人,在三十七岁这年,自费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集。诗集的卷首印着诗人的银版照相相片:他松垮垮地站在那里,歪戴着帽子。他起皱的衬衣敞开着前襟,隐约露出里面的胸毛。他微微扬起下巴,直勾勾地看向镜头。
在那略有些不雅的、沉默的相片背后,是一行行喷薄而出、惊世骇俗的诗句:
“我赞美我自己,我歌颂我自己!”
“我信奉肉体和欲望。……我腋窝的芳香胜过祷告,我的头脑胜过教堂、经典和信条。”
“神性,均匀地沾溉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无论你是平民,奴隶,或是溷厕的清扫者。”
“美利坚合众国,她本身,就是最伟大的诗篇。”
不知是人为还是天意,这位诗人将出版费付清的那一天,恰巧是7月4日——美国独立日。将这一极具象征意义的日子作为这部诗集面世的纪念日再合适不过了。因为这部诗集将成为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这位横空出世、粗鄙不堪的诗人,尽管生前遭受无数非议,最终却被公认为是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诗人”。他用最大胆前卫、最无拘无束的诗作诠释了美国的国家精神;也为正在形成中的独特的美国文化树立了标杆。
这位诗人,就是沃尔特-惠特曼。他的诗集,也是诗人一生中唯一的一部作品集,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草叶集》。
《草叶集》是惠特曼一生的诗作合集。这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于1855年,收录了诗人的十二首无题诗。在随后的几十年间,诗人不断地增补、修订,到1892年他去世前夕,一共收录了将近四百首诗作。这些诗大多没有严格的韵律或章法,长短不一,形式非常自由。
惠特曼在诗中书写自我,书写身体和欲望,书写大都会中蒙太奇般的生活体验,书写真实美国的一切。这些诗作构成了一部完整而恢弘的“史诗”。惠特曼希望人们能把《草叶集》当成一个饱满的“统一体”,它是诗人生命的具象化,也映射着诗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美国精神。
沃尔特-惠特曼1819年出生于纽约长岛的一个贫寒之家,是家中九名子女中的次子。由于父亲投资失利,全家常年居无定所,惠特曼更是在十一岁时辍学,开始进报纸的印刷工厂作学徒工。做印刷工人期间,惠特曼自学了英语文学中大部分的经典著作。此外,深入接触报纸印刷行业的经验也对他日后的职业生涯产生了重要影响。他自此与新闻媒体结缘,曾多次创办或主编报纸,也曾为多家报纸供稿,撰写时评和政论。
在他的时代中,民主与平权,奴隶制的废除或赓续,人口的自由流动,以及工业化时代的城市化进程,都是时代的核心议题。后来,当惠特曼以诗人的身份参与社会议题的讨论和社会文化的建构时,他自始至终都怀着宏大的愿景,从不认为诗歌是雕虫小技。他希望诗歌大于诗歌本身,也大于诗人本身。他希望美国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上的疆域范围,而成为一种具有超越性的理念。他的目的,是写出一部可以成为“新时代美国人的圣经”的诗集。
在1855年出版的第一版《草叶集》的序言中,惠特曼写到:“美利坚合众国,她本身,就是最伟大的诗篇。”这个说法无论对诗而言,还是对美国而言,都称得上是振聋发聩。他想创作出一种全新的诗歌,这种诗歌的精神实质,一方面呼应着历史上的国父们在立国之初给美国下的定义;另一方面,也体现着一个正在急速变化的、日新月异的美国的新面貌。
用疯狂的诗搅动高雅文坛
和许多创造了历史的人物一样,最初促使他进行革命性创造的动力,不是高远的目标,而是眼前令人不满的现状。他想要赋予诗歌更大的使命、给诗更大的空间,首先是因为他意识到了旧的诗歌传统对诗的表达潜力的限制。他需要用一种无拘无束、甚至疯狂的诗,来搅动当时温文尔雅的诗坛。
惠特曼想要进行商榷的对象,是一批被称为“炉边诗人”的、活动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诗人群体。他们是当时文坛的主流。在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大多数家庭都没有通电,连煤油灯也属于奢侈品。在没有电视、没有广播的情况下,大家晚间的主要娱乐项目,就是围在火炉边读诗。当时的典型场景是,一家人饭后围坐在一起,由父母借着炉火的光亮朗诵诗歌,带给全家,特别是带给孩子们智性的启迪和道德的引导。
“炉边诗人”又被称为“学堂诗人”,是一个由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精英诗人群体。在五位具有代表性的“炉边诗人”中,有三位是哈佛教授。他们的诗秉承18世纪英国诗歌的传统,韵律和谐,朗朗上口。总体风格优雅内敛,符合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和审美趣味,因而能够比较顺畅地与读者产生共鸣,是当时非常受欢迎的一个诗歌流派。
炉边诗人代表了当时典型的诗人形象。他们的诗集通常都会在卷首附上一张诗人的照片。照片中的诗人们总是打着光鲜的领结,蓄着浓密的胡须,文质彬彬地站在书架前看书。整个做派非常讲究,有浓郁的知识分子气质。
与这种精雅、讲究的做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在节目一开始提到过的、惠特曼出现在《草叶集》卷首的那个浪荡不羁甚至略显粗鄙的形象。那更像是一个体力劳动者,一个蓝领工人。事实上,这也的确是惠特曼曾经的身份。而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这重身份有着真诚的欣赏和认可。
惠特曼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后来又做过很长时间的印刷工人。在十九世纪的印刷工厂做工,意味着你的双手时常沾满墨水,在印刷产品被生产出来以前,你自己就已经满身都是污迹了。做印刷工是重体力劳动,你需要徒手设置每块金属活字,脚踩踏板为印刷机提供动力,工作时全身上下都要使劲儿,所以印刷工人大多都有非常发达的肌肉。惠特曼非常欣赏这种体力劳动中体现出的“身体本身的智慧”,他欣赏各类手艺活中的高超技巧。
与“炉边诗人”形象之间这种巨大的落差,包含着惠特曼想要传达的一个重要信息:一个真正的美国诗人,他或许不应该那么“欧洲”,也不应该那么“学院派”。
炉边诗人想带给美国的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他们所谓的“世界性”,主要就是指“欧洲性”,是指对欧洲传统的关联与接续。所以他们的任务是要让美国读者熟悉欧洲传统,让他们了解美国文化既非凭空而来,也非遗世独立。比如美国最经典的民主政治理念,其实就是来源于欧洲。民主制近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远可以追溯到古罗马。炉边诗人觉得,如果美国人一味相信所谓“自我的创造力”,那他们在欧洲人眼中会显得特别没见过世面,甚至愚蠢可笑。
但惠特曼却似乎并不想这样小心翼翼地为欧洲马首是瞻,或是只成为它的延续。在他看来,那些标榜要让美国文化与世界、与欧洲接轨的炉边诗人们,恰恰最缺乏广阔的视野。他们居住在类似波士顿这样的大学城中,生活范围有限,甚至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他们的社交圈子虽然极其高端,但也极其单调。
他们不知道住在纽约是什么感觉。这座大都会借由航运和贸易,与世界其它地区日益紧密相连,成为全世界移民的目的地,也成为全世界的金融中心。而纽约,似乎也正在成为一个新兴的美国的缩影。
一个新鲜前卫的世界
在任何一天、在这个国家的任何地方,你只要随便走走,就能看到成千上万来自不同地区的陌生人。你淹没在人群中,接受着城市带给你的新鲜刺激,体验着城市中全新的事物。上一秒你刚看到这个,下一秒你又看到了那个。这些东西不一定有什么关联,像是电影画面一样切来切去,带给你源源不断的刺激,让你沉溺其中,为你创造出新的节奏。
简而言之,惠特曼看到的美国和他想要在诗中表现的美国,与炉边诗人们的美国完全不同。原有的诗歌样式已经不足以表达这个新兴的国家的精神特质,他需要一种全新的诗歌语言。
惠特曼的诗非常前卫、非常挑战读者的惯常阅读习惯。当你打开他的诗集,你会发现,他的诗一行连着一行,一页接着一页,都没有分诗节。整首诗也不押韵,让人分不清诗在哪开头、在哪结束。这就像是草原上的草,绵延不绝,完全连成了一片。
为了表现美国大都市中那种新兴的生活体验,惠特曼在诗中发明了我们今天称之为“电影剪辑”的表现手法。我们今天对“蒙太奇”之类的电影剪辑法或许已经习以为常,但惠特曼是第一个在诗中这样看世界的人。他不是用长镜头,而是用零碎的切片来展现一个复杂场景。
这种新的看世界的方法其实是在训练人们如何在一个瞬息万变、你来我往的现代城市中捕捉细节、消化这种颠覆传统的生活体验。惠特曼写过一个“干干净净的美国姑娘。”这几乎是一个脸谱化的类型描述。但如何具象化呢?他写了一个细节:她“干净的头发”。这样以来,这个姑娘就变成了一副肖像,一个类型中的典型个案。
这就好比你在一个座无虚席的体育场。你走过每一个座位、经过每一个人,你会注意到他们,注意到一张张不同的脸。这就是训练你在熙熙攘攘的“众生”中生活。每一个人都是突然闯入你的世界,然后又转瞬消失。他们对你而言是陌生人,但同时也是和你一样的人。你会被这样宏大的人群所包围,它大于你所有的个人经验。但与此同时,也不让你忽略细节。
饱受争议的处事风格
惠特曼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自己作品的革命性的意义,他也不遗余力地想要向世界推介自己。他自费出版了《草叶集》,第一版印刷了大概一千册,几乎全是免费送出。在收到他赠书的人中,有一位成为了他的伯乐,正是他的推举,才让名不见经传的惠特曼获得了进入美国文学史的机会。这位伯乐,就是当时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文人,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爱默生读了《草叶集》之后非常喜欢,大加赞赏。他在给惠特曼的信中说,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富才思和智慧的作品。他还说,“我不得不稍微揉揉眼睛,看看这道阳光是不是幻觉。”他称赞这部诗集融合了新闻报道的写实丰沛和传统文学史诗的高华壮丽,仿佛是《纽约先驱报》和印度史诗《薄迦梵歌》的完美合体。在信的最后,爱默生对惠特曼说,“我向你伟大事业的开端表示致敬。”】
惠特曼毫不客气地接受了爱默生所有的溢美之词。在第二年再版的《草叶集》中,惠特曼把爱默生的来信作为附录刊登了出来。他还把爱默生的那句“我向你伟大事业的开端表示致敬”用烫金字印在了书脊上。而这一切实际上都未经过爱默生的允许。
惠特曼开始向世界显现他非凡的天才的另一面: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备受争议的处事风格。尽管《草叶集》从第一版发行之后就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但惠特曼终其一生都没有得到主流诗坛的绝对认可。人们指责他浮夸、自大、庸俗、无聊。给人造成这种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草叶集》中那首惊世骇俗的《自我之歌》。我们在节目开头读到过的那些诗句,大部分是出自这首诗。
在《自我之歌》中,诗人称自己是宇宙之子,他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是奇迹。这种论调乍一听上去的确非常狂妄。但埃丽莎-纽教授却有不同的解读。在她看来,在这首诗忘乎所以、唯我独尊的表象之下,其实蕴含着诗人最谦卑、最平等的理念。
狂妄表象下透露真正的平等
惠特曼并不是一个“个人主义者”。惠特曼式的自我最突出、最强大的一个特点在于,它没有边界,也不存在一个坚实的内核。它是时时变幻的、无常的;同时也是敞开的、中虚的。这个自我只是一个新旧交替和内外交互的场域。所谓新旧交替,是说“旧我”与“新我”的持续交替:“我”是由过往一切的“我”构成的。而所谓内外交互,是说“我”是由外界涌入的一切构成的。这种交替和交互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在《自我之歌》的结尾,惠特曼写道:“我把我的肉体融化在花边状的裂缝中。”他说自己就像水一样,像泡沫一样在河面上漫开,渐渐消散。惠特曼的每一句诗仿佛都像是在提醒我们,我们皮肤的细胞正在脱落,而我们呼吸的空气是来自远方吹来的风。惠特曼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这样描写“自我”的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不认为惠特曼是所谓的“个人主义者”。他的自我、他所谓的“个人”,是离散的、时刻在消融和变幻的。
而且惠特曼常常会写到睡眠。他写睡眠的诗比其他任何诗人都多。当你入睡,梦中会经历很多事。在你有意识的清醒状态下,你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惠特曼经常通过梦境把我们带进那个没有任何规则统御的内心世界,一个存在于我们对自身的了解之外的世界。诗人想告诉我们的是,所谓稳定的“自我”只是一个错觉。我们并不了解我们自身,我们的主体性也并非那么独立完整。我们每个人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亡,谁都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生命。
当诗人不再把“自我”视为一个有坚实内核的主体,他便消弭了人与人之间本质的差别。他常常从最细微的地方观察世界,寻找着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共通之处。正是这些共通之处,构成了世间众生平等的基础。他用了一些诗性的意象来描述这些共通之处:比如原子,比如“草叶”。
惠特曼对“自我”的理解对很多人来说都有点难以捉摸。他的确说过“我赞颂我自己”,但他同时也会说:我所承受的,也将为你承受;我所有的,也将为你所有;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自我之歌》的第15首中有我最喜欢的两句诗:“风琴台上柔和的女低音在歌唱,木匠在修饰着厚木板,刨子的铁舌发出咻咻的声音。” 在这个场景中,诗人把高雅的歌剧唱段与木匠劳作时的声音并置,把歌唱家的歌喉与刨子的歌喉作类比,让这原本不相关的、所谓“一高一低”的两种经验,像小碎片一样紧邻彼此,互换它们的“原子”。诗人指出了这二者精妙细微的相似之处,他想告诉读者:它们在本质上是平等的。
在另外一首诗中,诗人写到:“我把自己交给泥土,在草丛中成长。如果你需要我,请在靴底下找寻。”人和人之间或许存在差别,就像草叶有高有低。但这又能如何?人最终都会死亡、然后变成脚下的泥土,再从泥土中长出小草。有什么能比小草更低微、更普通呢?草叶是一个恰如其分又很迷人的意象,它提醒我们,人和人之间的所谓高下之分都是随机的,而且谁又能比谁高到哪里去呢。在这里,诗人再次消弭了“自我”的坚实内核,他强调共性、拥抱共性,也因此赞美民众,赞美整个美国社会和国家整体中体现出的那种“合一为众”的思想。
“下流”的诗歌
除了强烈的自我意识,为惠特曼和《草叶集》招来更多非议的,是书中大量直白的性描写。据说,因为有伤风化,惠特曼曾经被他供职的美国内政部开除。而《草叶集》出到第七版时,波士顿的检察官把它列为了“淫秽读物”,禁止发行。但对人类本真的性欲望的不加掩饰的呈现,实际上是惠特曼诗的根本特点之一。只是这种写法在相对保守的19世纪中期的美国显然是过于前卫了。
与惠特曼同时代的女诗人艾米丽-狄金森有一次被问到关于惠特曼诗歌的观感,女诗人回答说她并不曾读过这位同行的作品,因为她听说他“净写些下流玩意儿”。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惠特曼的前辈诗人爱默生,也就是发现了惠特曼的那位“伯乐”,也曾经敦促惠特曼删掉诗集中那些所谓的“淫诗”和过于露骨的性描写。
但惠特曼拒绝了爱默生的提议。因为这当中其实包含着他想要极力宣扬的一个理念,那就是,“性”是所有人类经验中最具创造性的那一部分;一切生命最初都因“性”而来。因此写“性”并不意味着淫秽或不雅。
两性关系构成了惠特曼诗中一个很暧昧也很特别的主题。惠特曼大概是美国诗人中第一个重要的同性恋诗人。但他在诗中又不只是单纯写同性之爱。比如,他会写自己变成了一个女性,以女性的视角看男子在河中沐浴。也就是说,作为男性的诗人,他在透过女性,想象和窥视着自己的欲望。这些都是非常前卫的艺术表现手段,前卫到几乎让人觉得惠特曼是生错了时代。
此外,惠特曼对“灵肉关系”的探讨也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灵肉冲突”模式。肉体不再是卑下的、污浊的、尘世的;灵魂也不再是永生的、超越的、圣洁的。他弥合了灵与肉的界限,他让灵肉携手起舞,也让它们同生共死。
灵魂和肉体需要融为一体
在《自我之歌》的第五首中,惠特曼描写了一个肉体与灵魂在草地上耳鬓厮磨的场景,这显然灵魂和肉体在进行某种交流。他还写道:“我相信你,我的灵魂,但其余部分的我不可因你自视卑下。”所以我们为什么要把肉体与灵魂分开呢?不如让他们在草地上嬉闹、纠缠,让他们融为一体。
肉体会死亡,死亡之后的肉体会变成春草春泥,滋养着其它生物。它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叫做短暂。灵魂在传统宗教的理解中是可以永生的。但在诗人的这片草地上,人的灵魂也随着肉体融入了春草、融入了蓝天。在惠特曼的世界观里,并没有什么是“永生之花”。但这并不令人沮丧,我反而经常能从中看到众生平等的理念,这让我感到安慰。
改变后代的缪斯男神
惠特曼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美国诗歌,也以这种诗歌为“镜像”,映射出了他理想中的美国精神。他让人们,特别是后世的诗人们相信,艺术具有颠覆性的力量。他鼓励文化先锋们探索宏大的主题,通过艺术来改变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惠特曼激励了很多后来的美国诗人。比如“垮掉的一代”的代表诗人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和他的《嚎叫》;又比如马丁·阿斯帕达(Martin Espada)那种带着几分怒火的预言和西蒙-奥提兹(Simon Ortiz)对肉体的呈现。还有我们当代那些最优秀的嘻哈音乐人,他们关注宏大的社会议题并发出了有力的声音;他们相信艺术和政治其实紧密相连。这些无疑都是对惠特曼精神传统的继承。
惠特曼有首很好的诗,叫《过布鲁克林渡口》。诗人目力所及,是岸边的风物和水中激起的浪花。他指向岸边,让我们想象百年之后人们重游此处的场景。他写到,“正如你们靠着栏杆站立,我也曾在那里站过。”诗人带我们亲密地拥抱未来,让我们将自己视为过往的一部分,也将过往视为未来的一部分。当过去、当下与未来之间有了桥梁,我们便得以在时间的任何节点驻留。这种体验,既让人觉得充满豪情与力量,也让人变得柔顺和谦卑。它让你知道,对于每个人来说,世界只是逆旅。你或许无法参透这世间的一切,但你自己其实就是这无穷无尽的“大化”中的一部分。
本节目由喜马拉雅制作播出。本节目中文版由哈佛大学博士杜豫白撰稿编译,由蒙灯录制,魔嘉天娱制作。英文版由Zachary Davis, Galen Beebe制作。
为什么翻译版还是那种非人的腔调,像个机器人,以前没接触原声电影还以为外国人讲话真是那个腔调,到底是谁最先用那种机器人腔调的,换换人类腔不好吗?什么年代了!
听了10集后不得不提出来,女播音的声音与后台专家的声音特质不仅不匹配,甚至相反。为什么要选用一种尖锐、略带玩世不恭和做作的声音来表现严肃主题?
希望可以有讲埃及古建筑或者古文明的史书
Xpy_ 回复 @Neko_11: 微信读书里搜一搜,就会有很多。
真是个个性鲜明,又狂野强悍的诗人,只听播音就让人感受到作品里那种广博浩瀚的生命力,一下子突破了人的认知天窗,
我看过的影视剧 出现过该诗集的引用 《血色浪漫》【中】(讲上山下乡一代)、《死亡诗社》【美】(青春片) 两部剧中人物年龄相仿 出现句子时 状态也大致 而作者是不同文化背景 “开始读诗” 时间条件 决定自己的状态 我所说的诗 不是半夜挠脑袋憋出来的 那诗人的经历 我要理解吗 说出的话太抽象 我觉得不需要 靠近描绘的图景就行了
购买后终身可以听吗?有时限吗?
一直以为《草叶集》的惠特曼是一位女作家,还敢说自己是文学爱好者?!
可算是更新了
维琪没有强迫症 回复 @Noland2003: 我们每周更新3期哦(一期中文精制,一期英文原声,一期英文翻译),每周都有新内容哦(大型节假日除外)
我听得津津有味
标题中作者是不是应该沃尔特·惠特曼?
维琪没有强迫症 回复 @圣妮的时光花园: 每一期的标题里是主讲人名字,并不是作者名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