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讲: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第278讲: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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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于2020年蔡雅奇刑法精讲教材】

        盗窃罪是变他人占有为自己所有,而侵占罪是变自己占有为自己所有。换言之,盗窃罪的故意产生于财物尚在他人占有之时,而侵占罪的故意则产生于已合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后。因此,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此外,从客观上来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刑法上的占有重在事实上的支配,占有意思往往只是对认定是否占有起补充作用。一方面,刑法上的占有只要求他人对其事实上支配的财物具有概括的、抽象的支配意识,既包括明确的支配意识,也包括潜在的支配意识,而且不要求为了自己而占有的意思。另一方面,当事实上的占有虽然松弛甚至短暂脱离了占有,但他人所具有的明显、强烈的占有意思,对事实上支配的认定起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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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逍遥侯plus

    感谢老师!

  • 沙漠蒲公英_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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