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工作会议纪要》(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11月16日)
八、涉及多个被申请人的案件,仲裁机构按笫一被申请人确定管辖。
劳动者应将与其有明确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第一被申请人。经仲裁机构告知,劳动者仍不变更被申请人顺序,仲裁机构经审查确定第一被申请人不属其管辖范围的,应出具管辖告知书。
劳动者与多个被申请人均有劳动关系证据或劳动关系不明确的,由劳动者自行确定被申请人的顺序。劳动者仅能提供与第一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但无法证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仲裁机构应当按笫一被申请人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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