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问题的处理意见》(2019年7月1日起参照执行)
十三、规章制度未作出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亦未明确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特殊情形除外,对此应审慎审查。
19.00万2004
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一体两翼”领导力模型创始人,《劳动法同学会》主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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