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好心办坏事的最低工资法

73好心办坏事的最低工资法

00:00
15:16

您好,欢迎收听我的经济学课。上次课讲了影视圈中的各种乱象背后的成因其实全是广电总局的内容管制。

 

但广电总局只是一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禁禁禁,造成影视行业的现状就是:除了流量明星的作品,基本上只剩下“抗日神剧”还能大量地生存。其它类型的影视作品并不是完全没有,而是都成不了较大的一股主流。皆因抗日是再强大不过的“政治正确”,连广电总局也不敢一禁了之。抗日神剧多是中老年人在看,他们相对于沉迷小鲜肉的年轻一代而言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个目标受众之外的人顶多骂一句“手撕鬼子真扯谈”就算了,所以没那么吸引社会注意而已。

 

以前的课程分析过,价格管制造成的最可怕的交易费用增加并不是表现为某个具体的经济主体利益受损,因为自私的人会竭力保护自己减少损失;最可怕的是交易费用增加表现为对整个社会的泛泛影响,比如买方憎恨卖方的情绪破坏社会和谐、人们普遍地蔑视法律而缺乏法治精神等等。广电总局的内容管制最恶劣的后果,则是将追星的年轻一代潜移默化成“脑残粉”,只看颜值不管其它,严重程度堪称三观崩坏。

 

我曾给学生出过一道考试题:外国的口红都用性感女星做广告,中国却是用男明星做广告,为什么?您可以先按下暂停,自己思考一下,再对照后面的答案。答案的要点是:广电总局对影视作品的内容管制导致中国的影视界倾向于多用高颜值明星,影视作品中大量出现高颜值明星引导了大量低龄观众倾向于成为“外貌协会”。口红的目标客户是年轻女性,外国用性感女星做广告是为了让女性看到口红增加女性魅力的效果而受到吸引购买。中国用对年轻女性有吸引力的高颜值男明星做口红广告,是吸引这些粉丝为追星而购买。说明在中国由于广总电局的内容管制扭曲,高颜值明星对粉丝的号召力甚至盖过了口红用户为打扮自己而购买的意愿。

 

普通人不懂科学方法论与经济学理论,往往不明真相,回答这道题目很容易会陷入用道德审判或心理因素做解释的套套逻辑之中,造成倒果为因的错误。中国的女粉丝“脑残”追星并不是流量明星盛行的原因,而是结果。年轻低龄的观众还处于三观形成的阶段,说得好听是可塑性强,说得不好听是容易被“洗脑”。当TA们反复大量地看到影视作品中频频出现的最高质量的“生产要素”往往只是演员的颜值时,不知不觉之间就很容易被塑造或“洗脑”成只看重颜值的“脑残粉”。其余观众有自己的已经固定成形的三观,抵制洗脑的能力较强,所以他们相对没那么容易受到影响。

 

您看,中国社会的很多现象,像影视圈的问题,普通人不会认为是经济问题,但就是要运用经济学理论才能透过表象看到本质。所以经济学并不是只能分析经济现象的学科,而是一切与人有关的行为都在经济学的解释范围之内。价格管制理论对于分析中国社会的问题尤其威力强大,因为价格管制现象本来就在中国特别普遍,进一步扩展到类价格管制就更是几乎无所不包。

 

政府干预价格的恶法除了价格管制及类价格管制,还有价格下限,又称为最低价格或价格支持。这类恶法在中国相对少见,但大量存在于外国,从所谓的发达国家到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都很普遍,是外国经济相对于中国越来越衰落的主因。因为价格管制往往会引来曲线回收被管制价格、绕路回到价格准则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租值消散,价格管制这种恶法的恶劣程度并不算是最厉害的。价格下限却不会引起绕路回到价格准则这种实际上减少了租值消散的行为,原因是它表面上直接侵犯的是买方的利益,但实际上最终间接侵犯的是卖方的利益,这就跟间接收费比直接收费更难以让付费者看清楚自己实际负担的成本一样,间接侵犯比直接侵犯也更难以让被侵犯者看清楚自己最终是受害者的真相。于是,价格管制直接侵犯卖方,卖方的自私本性促使他们设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引来了曲线回收被管制价格、减少租值消散的行为。但价格下限是间接侵犯卖方,卖方难以看到真相,也就不会采取表面看起来反而是损己利人的保护买方的措施,基本上无法减少租值消散。

 

实际上,价格下限直接造成的是租值蚕食,也就是卖方蚕食买方的租值,通俗地说就是卖方抢了买方的钱。相比之下,价格管制是政府抢了卖方的钱,但并没有直接给买方,而是扔到公共领域。所以同是侵犯私有产权,价格管制和价格下限在某种程度上有相当大的区别。在价格下限中,买方被抢的钱确实是落到了卖方手中,并不是在公共领域,买方虽然也想保护自己,但无法像价格管制时那样从公共领域捡回来,而是要硬生生地从卖方手里抢回去,这导致卖方会反过来认为自己是被抢的那一方,竭力反抗。以前的课程讲过香港房屋署的例子,在房租管制政策长期推行后,依赖这个政策生存的房屋署成了利益团体,虽然这个政策是造成整个社会租值消散的恶法,但对房屋署这个特定的团体而言是它生存的价值所在,于是它竭力抗拒废除房租管制。类似的逻辑,价格下限中实际上是卖方抢了买方的钱,但因为得到政府支持,这么做是合法的,卖方怎么可能心甘情愿把钱还给买方呢?他只会认为是买方来抢他的钱。本质上是卖方蚕食买方的租值,买方要取回却被卖方认定是剥削。恶法就是这样将强盗与被害人的角色颠倒得混淆不清,各自都理直气壮,竭力自我保护。

 

这么一来,价格管制时只有在绕路都被堵上之后、卖方被迫无奈才会用上终极大招,也就是不再供应;价格下限时买方却往往很快就用上终极大招,也就是拒绝购买。终极大招的恐怖在于它造成的是租值完全消散。价格管制时其实很少会出现终极大招,所以多多少少都能挽回一些租值。价格下限时却动不动就出现终极大招,也就是差不多一定会出现租值完全消散,所以它的恶劣程度远胜价格管制。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传统经济学的教科书对价格管制的分析,如果把需求量、供给量改为成交量,它的结论是价格管制会导致价格下降、成交量减少,是可以进行事实验证的。从我们主张的价格管制理论来看,事实推翻了价格下降。即使价格确实下降了,其实也是通过降低质量来达到降价的效果。至于成交量减少,则只有在回到价格准则的绕路全被堵上、卖方放出不再供给的终极大招时,才会出现。

 

用同样的逻辑来看传统经济学的教科书对价格下限的分析。也是运用供求理论,加上政府把价格规定为高于均衡价格的局限条件。从供求理论的几何图就能推出结论,价格下限会导致供过于求,这称为过剩。显然,过剩跟短缺一样,都无法进行事实验证,因为需求量与供给量都是意图,怎么用事实验证供给量是不是大于需求量呢?挽救的办法又是将需求量、供给量改为成交量。这样传统分析的结论是:价格下限的最终结果是价格上升、成交量减少。前面分析过了,价格下限很容易就会出现买方使出不再购买的终极大招,所以传统分析认为成交量会减少,能得到事实验证的支持。但价格是不是真的上升,也要看质量是否发生变化,还要兼顾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这方面的问题比价格管制要复杂得多,需要结合所谓的宏观经济学所研究的局限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由于现在的课程还没讲到货币理论,所以价格下限是否真的能提高价格,这里暂且按下不表,先集中于分析它对成交量的影响。

 

幸好使用价格下限的领域不多,基本上主要是出现在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一般人会觉得政府出台价格管制是比较好理解的,因为政府觉得穷人很可怜,担心他们付不起市场形成的高价,所以想用行政命令压低价格来帮助他们。但价格上限似乎就难以理解了。为什么政府会想把价格提上去呢?其实还是想要帮助穷人。穷人做卖方的情况无非是两种:一个是工人,他们的价格就是工资,政府想提高他们的工资;另外一个是农民,政府想提高他们种植的农产品的价格,从而增加他们的收入。所以价格下限跟价格管制的初衷都是希望帮助穷人,但当然都是适得其反,客观效果反而是害惨了他们。

 

先看劳动力市场里的价格下限,那就是最低工资法。将前面提到的经济学教科书的传统分析套进来,价格就是工资,成交量就是就业人数。工资是不是真的提高了,姑且不论,就业人数却是减少了。而所谓的过剩,一般认为就是失业人数。但过剩本应是看不见的,政府虽然有失业率的统计,不过这只是统计数据。经济学中研究最低工资法的严谨的学术论文,都不会用失业率这个统计数据,只会使用就业人数。也就是说,能以事实验证的结论是最低工资法是否造成了就业人数减少,也就是成交量是否下降。美国的经济学家对最低工资法的研究显示,从美国到新加坡到肯尼亚,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事实都证明最低工资法造成就业人数减少,而且越是底层的人就越是大幅减少。

 

暂时先使用失业就是指过剩这种不严谨的定义,很直观就能得出的结论是:最低工资法造成失业。为什么会出现失业?直接的原因就是工资太高。但工资太高为什么不降下来呢?如果市场是自由运作的话,是会降下来的。但如果有最低工资法卡在那里,比如假设一个雇员的均衡工资是每月800元,但是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是1000元,那就没法降到能达成均衡的800元了。以前的课程说过了,价格下限试图侵犯的是买方的收入权,具体到这里就是试图侵犯雇主的收入权。但问题是买方会通过拒绝购买来避免参与交易就会受到侵犯,也就是雇主只愿意以800元工资聘请他,1000元就不聘了,而是把他炒掉,这就导致了他失业。结果最终被侵犯了产权的是雇员,他的劳动力没办法出租。因为现在不是奴隶社会了,劳动力不可能出售,只能是出租。劳动力租不出去就是通常所说的找不到工作。本来如果没有最低工资法,这个雇员还可以拿到每个月800元,虽然的确是低,但至少还有800元。一搞最低工资法,他以为可以涨工资到1000元,其实涨不了,反而是失业了,变成一分钱收入都没有了。所以最低工资法的客观效果与初衷完全适得其反,只是害惨了雇员。

 

更糟糕的是,它害惨的恰恰是低工资的穷人。工资相对比较高的雇员,就是指市场决定的均衡工资高于1000元的人,他们不会受最低工资法的影响。前面也提到美国经济学家的研究显示,越是底层的人就越是受到最低工资法影响而就业人数大幅减少。

 

最低工资法,又一个好心办坏事的典型!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稻花双香

    这个课程购买了只能听一段时间,还是买了之后可以一直听?

  • 我思顾她在

    李俊慧是佛科大的,还没有结婚,大家散了吧。

    ypyp0 回复 @我思顾她在: 结不结婚跟她讲课有什么关系

  • 陈思勉888

    最低工资法,加剧了失业,好心办坏事。

    _Soul_ 回复 @陈思勉888: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 _Soul_

    “价格管制时只有在绕路都被堵上之后、卖方被迫无奈才会用上终极大招,也就是不再供应;价格下限时买方却往往很快就用上终极大招,也就是拒绝购买。终极大招的恐怖在于它造成的是租值完全消散。价格管制时其实很少会出现终极大招,所以多多少少都能挽回一些租值。价格下限时却动不动就出现终极大招,也就是差不多一定会出现租值完全消散,所以它的恶劣程度远胜价格管制。”

  • _Soul_

    “价格管制理论对于分析中国社会的问题尤其威力强大,因为价格管制现象本来就在中国特别普遍,进一步扩展到类价格管制就更是几乎无所不包。”

  • 陈思勉888

    爱之反而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