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对仇富心理的解释

18对仇富心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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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收听我的经济学课,上一次课我们介绍了价格准则还需要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作为游戏规则来确保它成立,这样人们用于竞购稀缺物品的收入都是来自于之前向社会作出了贡献。这样,对社会贡献越大的人,收入就越多,竞争力就越强。自私的人于是被激励着竞相为社会创造出更多财富,不仅法律保护他们的财富,其实连道德观念也褒扬他们——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的人们把乔布斯、李嘉诚等当英雄来崇拜,而不再是古代的帝王将相,也不会有扭曲的仇富心理针对他们。

 

这里引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仇富心理产生?原因有两个,而这两个原因深究下去是同一个性质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价格准则成立的法律制度虚有其表,有法不依,富人的钱来路不正,并非真的在市场上通过利他而获得收入,而是利用不正当手段、上下其手、巧取豪夺,窃国者侯,于是当然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而只会招来仇恨。在某些情况下,人民的眼光确实是雪亮的,为富不仁的人可以逃得过国家用法律制裁,但逃不过大众用道德审判。

 

原因之二,却恰恰是因为法律制度甚至是公然容许侵犯私有产权。别以为法律制度一定是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也是人制定出来的,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完全有可能制定出所谓的“恶法”。而这些“恶法”的产生,往往来自于民主投票,这一点在这门课程的后面讲解到“政治经济学”时才会解释,这里只是简单地举一个虚构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想象一下:如果香港人进行全民投票,表决全体港人是否要瓜分首富李嘉诚的财产,这投票会通过吗?很多有正义感的人大概认为不会通过。这是太天真了!在道德观念的约束下,确实大部分人是不好意思公然赞同瓜分别人的财产的。然而,自私的本性会让他们其实心里很想这投票能通过。一方面,不记名的投票会让别人不知道他们投了什么票,降低了他们被人发现这私心的道德负罪感,也就是非货币成本比较低。另一方面,更容易出现的普遍现象是他们会想出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把他们的私心掩盖、甚至粉饰成符合道德观念的大义凛然的说法,为投赞成票大造声势。例如,他们会说,李嘉诚是什么家伙?一个地产商!一个靠把房价哄抬到贼高贼高的水平,让穷人买不起房、让买了房的人沦为房奴,从而把他自己养肥成香港首富的无良奸商而已!他的财富还不都是他从我们全体港人那里剥削过去的?把他的家产分给我们那只是还富于民!听了这番话之后,还有人敢认为,这投票不能通过吗?

 

这番声泪俱下地针对地产商的血泪控诉,人们应该是感到很熟悉的,因为这是人们经常会在媒体、尤其是在网络上看到或听到的愤青言论。瓜分某人的财产是比较极端的做法,很难得到法律、乃至道德的支持,这个课程以后会详细地分析,人们经常见到的价格管制(也就是限价令)、数量管制(也就是限购令、配额),本质上都是属于侵犯私有产权的法律或政策。例如某个物品的产权人想以某个价格卖出去,政府不给他卖那么贵,不就是侵犯了他对那物品的部分产权(就是收入权)吗?这跟直接从他手里把这东西抢过去(相当于是强迫他以零价格出售)是侵犯了他对这物品的全部产权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罢了。至于数量管制则是侵犯了产权中的转让权,因为超过规定的数量就直接不准卖了。为了掩盖、粉饰这种侵犯私有产权的做法,从这些侵犯之中获益的人就要大造舆论,宣扬卖方是无良奸商、压榨剥削消费者,因此政府就该采用这些不利于卖方而有利于买方的政策,从而模糊了公众对这些政策是侵犯私有产权的本质的认识。在这种制造舆论的过程中,煽动“仇富心理”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也就是说,仇富心理的产生,可能真的是因为富人以损人的方式获得财富,被仇恨是活该的;但也完全有可能只是被别有用心之辈煽动起来,掩饰他们想打着法律的旗号来公然抢劫他人财富为己有的私欲而已。这两种情况的成因截然相反,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本质上都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得到严明有效的保护,也就是价格法则所赖以成立的游戏规则没有得到遵守。所以,只要法律是严明有效地保护私有产权,而不是有法不依、更不会甚至反过来侵犯私有产权,仇富心理是不会产生的。

 

另外,细心的人可能会注意到,收入的来源除了利他与损人之外还有两条漏网之鱼,其一是运气,其二是继承。有人一夜暴富,既不是因为他对社会作出了什么巨大贡献,也不是抢了银行,而是买彩票中了大奖。事实上,之前的课程里列举了很多非价格准则,其实少举了一种,那就是抓阄抽签,本质上是以概率来决定胜负的竞争准则。这种概率准则在现实中很少使用,更多是用于娱乐,而不是真的用于决定重要的竞争胜负。而一旦用于影响比较重大的决定,如足球比赛的分组,往往都会引来“造假”的质疑与争议。像欧冠比赛的抽签,总是爆出各种操纵抽签结果的丑闻,例如用于抽签的小球有温度差异,让抽签者能通过感受温差而事实上能得知自己抽到的是哪支球队。正因为可能有千百种造假方式,概率准则不会真的大量用于牵涉重大的事情上。至于真的是由自然而然的运气而造成的概率结果,学过统计学的人会知道,运气的学术名称叫随机因素,时间一长,规模一大,样本的数量就会足够多,数学上的“大数定律”会使得随机因素互相抵销,也就是运气有好有坏,最终会互相抵销,变成对社会整体影响不大。所以靠买彩票而一夜暴富的人,一般只会引起旁人的羡慕,并不重要,不值得多谈。

 

但来自继承的收入又如何呢?一个人没有对社会作出过什么贡献,但也不是通过作奸犯科而获得收入,而只是因为他是个富二代。严格来说,这与前面所说的来自运气的收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他碰巧生于富裕家庭也是运气使然。只要这人的父母收入也是靠利他而获得,法律没有理由要阻止来自继承的收入。而且,如果有人异想天开地制定一条禁止财产继承的法律,想以此来“迫使”下一代只能通过自力更生、不能通过坐享遗产而获得收入,那就会带来一个更为得不偿失的后果:打击了上一代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如果财富不能传给下一代,自私的人会只创造出恰好能在自己生命结束之前就花完的财富,不作过多的积累,但这会影响了需要跨代持续进行的生产活动,比如说百年老店的经营。这肯定会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财富创造。既然来自继承的收入也不是通过损人而得到,那又何必为了逼下一代人通过利他来获得收入、进而增加社会财富,却伤害了上一代人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反而又减少了社会财富呢?

 

遗产税虽然不是彻底地禁止财产继承,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巨额的财产继承,但这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就会出现,各种规避遗产税的行为层出不穷,在客观上使得遗产税根本无法有效实现它的初衷。香港曾经开征遗产税,后来发现征税的成本比能够有效收上来的税还少,只能废除。世界各国开征遗产税的实践效果都很差,真正极富的阶层靠着合法避税都能完美躲开,只是增加了中产人士的负担,反而造成更严重的贫富悬殊。

 

事实上,在有完善的法律保护私有产权而使价格准则得以确立的社会里,是不可能有严重的贫富分化或贫富悬殊的。以后讲解的“收入分配理论”会告诉大家,市场是按贡献分配收入的,而一个人的贡献大小主要是取决于他的能力高低。所以价格准则或市场经济下的收入是会有差别,但绝对不至于造成严重的贫富悬殊,甚至于两极分化。因为在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靠损人获得收入的途径基本被法律所杜绝,人们主要是通过利他,也就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来获得收入。因为运气好(无论是靠买彩票还是靠刚好生于有钱人家里)而获得收入的情况,如前所述那是随机因素,对整体的影响并不大,而且会互相抵销。至于人们的能力,同样是根据统计学可知,一个社会里的人群的智商是正态分布的,所以他们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也是正态分布的,那么他们的收入水平自然也是正态分布,不会是两极分化。

 

经历过“大锅饭”惨痛历史的中国人理应知道,绝对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好事,贫富有适当的差距反而更有利于刺激起人们力争上游的上进心,这是社会进步、财富增加的强大动力。但问题是贫富差距要怎样才是适当的呢?要怎么才能跟贫富悬殊到甚至是两极分化的严重程度区分开来呢?答案是贫富差距的合适与否会表现为一个社会的财富分布结构。如果财富的分布结构是正态分布的,这并不算是贫富悬殊。而且正态分布的中间部分占全社会的人口比例越高,也就是社会形态是“纺锤型”的,这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就越是良性的。但如果是严重的贫富悬殊,社会形态会变成“金字塔型”,也就是极富的人占人口的比例最小,极贫的人占人口的比例最大。如果贫富悬殊进一步恶化到两极分化的严重程度,社会形态也会进一步地变成“沙漏型”,也就是极富与极贫的两头是大的,中间的部分在人口中的占比最小。而且极富的人口占比还是比极贫的人口少得多。这种“沙漏型”的社会形态是最危险的,随时有可能因严重的贫富悬殊而爆发政治危机,世界上最穷的国家往往也是最乱的国家,政局不稳、动乱频频,就是这个缘故。

 

一个国家的整体富裕要靠大多数人的共同富裕来支撑,不可能靠极少数的顶级富豪来支撑。价格准则或市场经济不可能造成一个社会里的绝大部分人都极端贫穷,只有少数人大富大贵,这是由智商、能力是正态分布的生物学决定的,经济学能决定的只是“收入分配理论”,也就是收入按贡献分配,而贡献与智商、能力大致上是正相关的。但巧取豪夺是可以造成大部分人极穷而少部分人极富的,因为武力、权力特别强的人在任何社会里都是极少数,无论那个社会用的是真的市场经济还是假的市场经济,区别只在于真的市场经济不会让武力、权力成为竞争力,但假的市场经济会让武力、权力成为竞争力。所以,说白了,严重的贫富悬殊恰恰是侵犯私有产权、违反价格准则的假的市场经济才会产生的结果,很多不懂经济学的普通人,或其实对经济学只懂了个一知半解的所谓经济学家,却不辨真伪,认假为真,把一大堆在市场经济方面其实是假货的国家的贫穷落后、社会不公错误地归咎于市场经济。

 

以前说过了,错误的解释只会导致错误的解决问题的方案。要解决贫富悬殊的社会问题,要做的是去伪存真,把假的市场经济换成真的市场经济,办法就是让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能真正地落实执行,让价格真正地成为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而不是被武力、权力悄悄地取而代之。看到贫富悬殊,却误以为是市场的分配有错,于是采用行政手段,强行将富人的钱分给穷人,无论是打着合法旗号的征税,还是明目张胆地劫富济贫,那都只是又用武力准则替代价格准则,这只是越发地增加了非价格准则,越发造成更多的租值消散,并不能负负得正。也就是说,绿林好汉固然只是一个存在于小说里的“千古侠客梦”,主张政府以税收作为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也只是错把政府当侠客。贫富悬殊的问题根源不在于市场的初次分配导致不公平,而在于其实是以武力、权力的分配替代了市场分配的假市场经济。收入再分配根本不应该成为税收的正当功能,对武力、权力分配斩草除根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道。

 

这一次课,又大大地颠覆了大家的三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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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没啥意思_Co

    小编能加速更新就好了

    考拉看看 回复 @没啥意思_Co: 每周一、三、五准时更新不要错过呦~

  • 光亦盎然

    中美贸易打得这么厉害,应该让李老师在课上穿插一点点时势评论。这样既能继续保持听众后续听课的热情,又能得到用所学知识对最热的时势的解释应用。

    宋纬华 回复 @光亦盎然: 👍

  • 宋纬华

    等着急死啦

    痴学社 回复 @宋纬华: 是的,同感!不能一周五更,周末多更新一集也是好的呀

  • 敦敏读书

    嗯,价格准则决定了英雄是什么样的。价格准则下,英雄就是善于经营生产,能够生产出优秀的产品的人;数文章准则下,英雄就是能发表很多文章的人;分数准则下,英雄就是考高分的人;权力准则下,英雄就是权力大的人;论资排辈准则下,英雄就是年长的人。天下准则真是多,但价值准则创造的财富是最多的,或者说研究价格准则对研究者本身是有好处的,于是更多的人集中研究市场、企业经营等。我认识的学友统一研究的都是市场准则下企业的经营,很少有研究其他准则的文章。研究其他准则不赚钱,所以就没人去干这种事了。嗯,有一个反例,有学友研究美国的大选情况,这不是市场准则,但也有学友感兴趣。

    敦敏读书 回复 @敦敏读书: 听到竞争力这句话,我想到的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的竞争力是由市场中的企业决定的。企业的竞争力强,国家就强。企业的竞争力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 刘波_品牌策划设计

    有个问题:“一个社会里的人群的智商是正态分布的,所以他们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也是正态分布的。”这中间的逻辑是怎么成立的?智商能在多大程度决定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 在技术的支持下,财富集中度是不断提高的,不是正态分布的。《2022年世界不平等报告》显示,过去20年里,在全球收入最高的10%的人群和收入占底层的50%的人群之间,收入差距几乎翻了一番。这个事实不支持老师的结论呢。

    ipencil1958 回复 @刘波_品牌策划设计: 同问

  • 云中歌_yt

    仇富,仇的是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利益。那些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财富大家是支持的。

  • chasedream007

    ”只要法律是严明保护私有产权……”,如何从根本体制上保证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能真正保护私有产权呢?现实生活里面,反面例子不用多举例了

  • chasedream007

    一个社会中,不同价值准则的排序应该是怎么样的?租值消散最小、公平、秩序等

  • 妹的冰箱_mi

    第一,哈哈

  • 1362770havf

    一开始,连声音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