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权益07】薪酬标准不公开+派遣工薪酬过低,都合法吗?

20.【权益07】薪酬标准不公开+派遣工薪酬过低,都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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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每个劳动者都应拥有“依法知权,以法维权”的思维,不再对侵权隐忍不言。


大家好,我是晓英律师。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公开薪酬标准及明细?


一句话总结:


作为劳动者,员工有权知晓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薪酬发放标准以及个人薪酬构成的明细,如果公司拒绝提供,那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们来看一案例:

某公司员工赵某每月都能按时领到自己的工资,由于赵某在公司工作时间长,他的工资一直是高于和自己相同工作的王某。但是,最近这个月赵某的工资没有王某的多,赵某想了解公司工资的发放标准,公司却拒绝提供。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赵某是否有权知道公司的工资发放标准呢?


劳动部印发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清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每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下面是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第二个问题: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低于正式员工,合法吗?


来看一案例:


市民欧先生去年12月份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欧先生被外派到一家大型电子企业工作。到发工资的时候,欧先生算了一下,三个月下来,他比同事们少拿了1500元,于是欧先生找劳务派遣公司询问,结果劳务派遣公司告诉他,因为欧先生是派遣工,所以比别人拿得少。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说相关法律有规定,派遣工和正式工要"同工同酬",于是欧先生就找到了劳务派遣公司想要回自己"应得"的报酬,可是却遭到了劳务派遣公司的拒绝。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结合欧先生的案例,建议欧先生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如果劳务派遣公司确实存在故意克扣工资的情况,这部分的损失是可以追回的。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疑问,欢迎您把观点或问题发布在评论区,我们一起努力,让劳动者知权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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