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集】被庄子、河上公、王弼“歪曲”的自然

【第27集】被庄子、河上公、王弼“歪曲”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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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反复讲过了老子之自然的概念的意涵以及特点,我们强调通常的自然的许多含义用于理解《道德经》是不恰当的。因为《道德经》的自然有最高的、整体的、价值的含义,价值的含义意味着这个自然是值得我们去自觉地追求的意思。《道德经》之自然的这些含义是独特的,不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的很多含义。


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往往和个体本性联系起来,是个体本性的自然;

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也往往和无意识的状态相联系,与人的自觉意识无关;

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也往往和自然规律或历史规律等同起来。


这些常见的理解是相当普遍的,但它们不是老子的自然的含义。那么它们是哪里来的呢?这就是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我们将通过介绍自然一词的词义和用法的演变或蜕变来说明多种不同理解的历史来源。这一演变以老子思想为开端,会涉及韩非子,庄子,河上公,王弼和郭象。展示这个演变过程可以让大家进一步地、更好地理解老子之自然的概念的独特性,理解老子之自然与后来的各种自然的关系和不同。


一般人都会将老子和庄子相提并论。但实际上,二者所说的自然有重要不同。庄子内篇说:


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大意是说,我所说的“无情”,是人不应该因为喜怒好恶而伤害身体内在的健康,而是应该因任自然而不刻意追求长生。显然,这里的自然已经不是值得追求的价值和目标,而是自己的意识不应该操控的外在的自然而然的状态。这里的自然虽然讲的是人的身体的健康问题,但这个自然已经不是人的意识追求的对象和目标,与人的意识活动无关,人对它只能因顺,而不能试图改变。


内篇另一处说:


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


这是在讨论如何达到天下大治时的说法,大意是应该安然随顺外物的自然而不要有个人的私心,这样天下就能大治。这个自然也是在自身之外,顺物自然就是让身外之物按照它们自己的趋势发展,不要用自己的个人意念去干预它。


简单地说,庄子内篇说的自然都是在个人目的和意识之外的。这种自然有两个要点与老子的自然不同。第一,自然已经不是应该追求的价值;第二,自然已经开始归入“外物”,第三,自然是不能,也不应该去改变的,对自然只能因任和顺从。庄子开始讲因自然和顺自然,自然是因顺的对象,而不是努力去实现的原则,庄子讲得不多,开个头,后代越讲越多,越讲越明确,于是这种理解和说法逐渐演化成后代思想的主流。


显然这和老子的自然作为圣人要追求、要实现的自然显然是不同的。将自然看作外在的应该顺应的趋势,自然的这种意思是现代汉语中也有的,也有人用这个意思来解释老子的自然。简单地说,到庄子这时的自然已经客观化和外在化了。客观化和外在化是说它已经不是人要努力实现的价值目标,是外在的与人的意识活动无关的客观趋势。


《韩非子》书中也有8处用到自然一词,这8处的自然也都外在化,客观化了,是人要顺应的外在力量,而不是要追求实现的目标。如喻老篇说:


以一人力,则后稷不足,随自然,则臧获有余。故曰:“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


 这里说的后稷是上古传说中的黄帝的玄孙,是农业之神。这段大意是说以个人的力量,即使是古代著名的神王,只靠一人之力也是不足以成大事的,但是,如果随顺自然,即使是奴婢,也会有超出需要的收获。所以老子说,凭借万物的自然而不敢有所作为。


注意,这里韩非子将老子的“辅万物之自然”的“辅”字改成了“恃”字,“恃”字是依仗、凭借的意思。“恃万物之自然”这是一个重要的改变。辅是一种主动发出的动作,是为了达到某种更好的效果。而“恃”则是依仗已经有的外在之物。韩非子还说过:


守成理,因自然。


就是说,应该恪守已经有的道理或原则,同时因任万物之自然。”和庄子的用法类似,韩非子对自然的理解和使用也是将自然外在化,客观化了。在韩非子这里,自然也不是一种值得追求和实现的目标和理想。


这种变化在河上公的《道德经》注中继续发展。用了20次自然,比例是比较高的。河上公所说的自然也继承了庄子开始的因任自然的含义。比如对于第五章“天地不仁”一句,河上公注释说:


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


就是说,天之降雨露,地之生化,都不是有意对人类施舍仁义恩惠,而是因任自然的结果。第三十八章注中也说到:


以德教民,因循自然,养人性命。


意思是在上位的要以德性教化万民,还要因顺自然,养育百姓的性命。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因顺自然的说法以外,河上公注还引入了性和性命的概念。在注释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这一句的时候,河上公注道:“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性就是道的本性,河上公用“道性自然”解释并代替了“道法自然”,这是个重要的改变。为什么说重要呢?


“道法自然”本来是人应该有意识的来效法和实践“自然”的原则,是人应该有的行动或行为方式,但改成“道性自然”以后,人的能动性没有了,人应该如何做的意思没有了。自然变成了道自己的本性,所以他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这样就是道自己法自己,完全没有法的目标和对象了。


在注释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时,河上公说“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也。”他把辅万物之自然改成辅万物的自然之性,这样自然的状态作为辅的一个目标就消失了,自然就变成了万物的本然之性,成为万物中普遍存在的客观化的属性,这种自然不再是最高的价值。简单说,自然在《道德经》中的最高价值的含义,整体目标的含义都消失了,自然作为万物之性就变成客观化的,个体化的,普遍化的存在了。河上公这种解释被王弼进一步发展强调,几乎成为《道德经》思想的定论。


河上公的注释因为宗教信仰、个人修养的成分比较多,在道教系统影响最大,而王弼老子注则在文人系统影响最大。到了近代,则成为中国哲学研究的重要典籍。这可能是因为王弼的注释将《道德经》原文中比较模糊、比较复杂、比较多样的观点和思想条理化了,明确化了,也简单化了。王弼《老子注》在中国古代思想文献中,可能是最重视思想的一致性和概念清晰化的典籍。比如,《道德经》原文中的道有“有”的特点,也有“无”的特点,王弼则干脆将道当作为“无”了。


《道德经》原文中的自然含义和用法不那么清晰,王弼则明确说“万物以自然为性。”把自然直接当作万物之性,这比河上公的说法更直接,更明快,更一致。在王弼这里,自然的含义作为万物的本性变得简单、清晰了,他反复讲因自然,任自然,顺自然,此外还有天地任自然,荡然任自然,任自然之气,守自然,合自然,达自然,不违自然,不害自然等等。


王弼注释似乎比《道德经》原文更重视自然这一概念,使用也最频繁,但是自然的实际含义变了。自然作为万物的既有的自然本性,不再有整体的意义,也不再有理想和价值的意义。王弼的注释一方面对传播老子思想有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遮蔽了《道德经》本来的一些思想精华和复杂的面貌。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郭象关于自然的解释和用法。郭象注释的《庄子》影响很大,他虽然没有注释过《道德经》,但是因为《庄子》也是道家经典,而他对自然的解释和自然的字面意思相当一致,所以,很多人不自觉地就将郭象的自然当成了老子的自然。    


郭象没有直接解释老子之自然,但是他关于自然的理论很独特,作为自然一词的演化,也很值得在这里介绍一下。他认为万物都是独自存在的,也就是“独化”的,就是万物之间没有生成关系,都是自己那样无缘无故地存在着的。郭象注逍遥游说:


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为也。


就是说万物都不知道为什么那样存在着,就是自己那样。自己那样,就不是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所能造成的。他说的自然就是自己那样,与任何其他事物都没有关系。


郭象还说:


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鴳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


意思是说万物都必然将“自然”作为正的标准。自然的意思就是说没有任何原因引起它,它自己就是那样。所以鲲鹏能高飞,斥鴳小鸟能低飞,大椿树能长寿,朝菌很短命,所有这些都是它们自然而然的能力,不是任何行为、任何外因的结果。没有任何原因而自己能够那样,这就符合所谓“正”的标准。因此乘天地之正的说法,其实就是顺应万物之性。总之郭象所说的自然就是绝对的自己如此,没有任何原因和动力的作用。这正是“自--然”这两个字组合的字面意思。不少人也是按照郭象这种自然来理解老子之自然的。


总结一下,老子的自然是最高的价值目标,是要自觉追求和实现的理想状态。


从韩非子开始,自然变成了一种客观的外在力量,人们应该顺应它,不能改变它。


河上公进一步发展了自然的外在化趋势,并且将自然和个体之性联系起来。


王弼则更明确地将自然与性等同起来,提出万物以自然为性的理论,主张人们理所当然地要顺应一切个体的本性。


郭象则进一步将自然解释成一切个体自己独立存在的自己而然,这时的自然与人的价值目标已经毫无关系了。


回顾老子之自然蜕化的历史,我们看到从老子到郭象,自然的词义和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第一,自然从整体的概念变成了个体的概念;第二,自然从圣人要追求和实现的对象变成了只能被动顺应的趋势;第三,自然从最高价值变成了不得不接受的现实。简单地说,这个演化过程是从整体到个体,从追求到顺应,从价值到现实。


好,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今天的课后问题是:和后来各家对老子之自然的解释相比较,老子之自然的最主要的特点是什么?注意老子之自然的特殊性对于我们在现代社会运用老子的思想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也可以提出你的困惑和问题。我将在下次的答疑课上为大家解答。也欢迎你把今天的知识卡片分享给喜欢《道德经》的朋友。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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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silver_xj

    想起冯友兰先生说道家以农的思想为本,因此我感觉人法地思想来源于农耕,而地法天来源于地的收成好坏要靠天,天法道来源于天的变化来因为太阳月亮等四季阴阳的各种变换。道法自然则表明万物在这整个人地天道组成的系统里存在的合理性。这又让我想起黑格尔的种子论,存在即合理。我们的存在,喜怒哀乐的存在本身就是合理的,理解这点也就无为了,努力去克制喜怒哀乐反而是有为,起反效果,接受它,反而释然。

    刘笑敢 回复 @silver_xj:

  • chm2020

    自然是“有”的产物吗?

    刘笑敢 回复 @chm2020: 你说的是哪种自然?

  • 笑傲江湖Li

    早安!

    刘笑敢 回复 @笑傲江湖Li:

  • 西崽相

    我们俗语说:顺其自然。这里的自然外物的趋势或特性了,已经不是老子的自然的本意了,应该改为“追寻自然”。那既然自然是要追求的价值,那和孔子的仁一样了吗,自然定义成为我们人类社会的价值准则了吗?要求追求,是不是就显得不够自然了呢?

    刘笑敢 回复 @西崽相: 自然而然的秩序只能是共同的目标,一个人自己谈不上秩序。儒家的仁可以自己修行,仁人之间也可能容易实现自然而然的秩序,但是,如果一个仁人自以为最高尚,要所有人顺从,那就不是自然而然的秩序了。

  • johnson90

    刘老师,虽然庄子、郭象等把自然解释为被动顺应趋势,但为什么不能把老子的自然——圣人要追求、实现的这个目标就理解为要实现“被动顺应趋势“、不进行人为干预呢?第二个问题,关于河上公的道性自然,道本身是无意识的,那道如何法自然呢?所以,是否河上公所说的道本身就达到了自然这一目标的解释更合理呢?如果道本身不是自然的,那老子提出自然不是没有依据吗?

    西崽相 回复 @johnson90: 道本身没有自然特性,所以需要法自然,恰恰说明老子提出的自然是有依据的。

  • 白玛若巴

    “自然”词义和地位的演变, 也是一种自以为的“自然”吧!

    刘笑敢 回复 @白玛若巴:

  • 静思远空

    这种解读自然,视野豁然开阔

  • 和_vvv

    老子的自然是最高的价值目标,是要自觉追求和实现的理想状态。

  • 静思远空

    刘老师讲的,自然解读的演变过程符合道的发展过程。呵呵,同法,像法,灭法过程。自然解读本身就自然。同意老师的解读。

  • 静思远空

    郭象的解读离道远矣。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虎饲养时间长了,如同猫。老虎自性去哪里里了?外部的这个无在起作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