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效果的。最好的方法是做完题再看答案,如果做错的情况可以看看答案的解决思路。
马太效应的本质就是两极分化。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来说,如果某个企业在某个领域迅速做大,成为了领头羊之后,即使投资回报率相同,这个企业也会比其他的企业更能够获得收益,甚至可能会垄断市场,抢走了所有小企业的机会。所以说,做什么事情都要拿出点成绩来,如果没有实力迅速在某个领域闪闪发光,就很可能会被市场淘汰。
【案件回放】
老谢等50多名职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中,该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辞退了老谢等50名员工。老谢等人遂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不具备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条件,又违反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程序,单方解除老谢等5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断案】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遵照法定程序进行。《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给用人单位裁员增加了一些权利,这是客观公正科学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数量、工种需求等会发生变化,为了不影响用人单位生存发展,裁减冗员、裁减不适应新的生产业务的人员以及学不会新技术又没有其他岗位可以任用的人员等以保证企业生存发展是必要的。如果违法裁员,则容易激化劳资矛盾,引发群体性的劳动争议事件,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的还有可能波及到企业之外,影响社会安定
1914年福特汽车公司开始向其工人支付每天5美元的工资。由于当时流行的工资在每天2-3美元之间,所以福特的工资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求职者在福特汽车工厂外排起了长队,希望获得这样的工作机会。
福特的动机是什么呢?亨利·福特后来写道:“我们想支付这些工资,以便公司有一个持久的基础。我们为未来而建设,低工资的企业总是无保障的。为每天8小时支付5美元是我们所做出的最好的减少成本的事之一。”
从传统经济理论的角度看,福特的解释有点怪。他提出的高工资意味着低成本,而不是高成本。也许他是用高工资提高工人的生产率。
实际上有证据表明,支付如此高的工资有利于公司。根据当时的一份调查报告:“福特的高工资摆脱了惰性和生活中的阻力。工人绝对听话,而且可以很有把握的说,从1913年的最后一天以来,福特工厂的劳动成本每天都在下降。”旷工减少了75%,这表明工人的努力程度大大提高了。高工资改善了工人的纪律,使他们更忠实的关心制度,并提高了他们的个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