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帝位顺序

明朝皇帝传位顺序
1个回答2023-04-04 06:30
由父亲传给儿子
清朝十二帝的顺序是什么
1个回答2024-04-20 23:15
    太祖高皇帝努尔哈赤



  太宗文皇帝皇太极



  世祖章皇帝福临









  圣祖仁皇帝玄烨



  世宗宪皇帝胤禛



  高宗纯皇帝弘历









  仁宗睿皇帝颙琰



  宣宗成皇帝旻宁



  文宗显皇帝奕詝









  穆宗毅皇帝载淳



  德宗景皇帝载湉



  逊帝溥仪
清朝十二帝顺序是什么?
1个回答2024-05-26 08:33

清朝十二位君主分别是: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大汗);爱新觉罗·皇太极(后金天聪大汗,改国号为清朝后年号崇德皇帝);爱新觉罗·福临(顺治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康熙皇帝);爱新觉罗·胤禛(雍正皇帝)。

爱新觉罗·弘历(乾隆皇帝);爱新觉罗·顒琰(嘉庆皇帝);爱新觉罗·旻宁(道光皇帝);爱新觉罗·奕詝(咸丰皇帝);爱新觉罗·载淳(同治皇帝);爱新觉罗·载湉(光绪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宣统皇帝)。

清朝的时代特征

政治上:君主专制加强(明朝开始废宰相设内阁,清朝雍正设立军机处)。

经济上:明朝中后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思想上:科举考试开始出现八股取士,禁锢人们思想。

对外:崇尚睦邻友好,但总体保守、落后。朱元璋确立的对外政策有两大基本原则:一是努力营造以“厚往薄来”为特征的朝贡贸易体制下的睦邻友好关系,二是严禁中外商民自由贸易。

宋朝历代帝王顺序
1个回答2024-03-14 09:09

顺序为宋太祖、宋太宗、宋真宗、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钦宗、宋高宗。

1、宋太祖

宋太祖赵匡胤(927年3月21日-976年11月14日)宋朝开国皇帝(960年2月4日-976年11月14日)后周世宗柴荣在位时随征北汉、南唐,战功卓著。柴荣病重时,升为殿前都点检,成为禁军最高统帅。

2、宋太宗

宋太宗赵光义(939年11月20日-997年5月8日)宋朝第二位皇帝(976年11月15日—997年5月8日在位)宋太祖驾崩后赵光义继位。即位后次年亲征太原,灭北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

3、宋真宗

宋真宗赵恒(968年12月23日-1022年3月23日)宋朝第三位皇帝(997年5月8日-1022年3月23日)在位之初,任用李沆、吕端等为相,勤于政事,景德元年(1004年),在宰相寇凖的劝说下,御驾亲征,挫败辽军于澶渊。

4、宋仁宗

宋仁宗赵祯(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宋朝第四位皇帝(1022年3月23日-1063年4月30日),赵祯即位,时年十三岁。他在位初期,由章献明肃皇后刘氏垂帘听政,直至明道二年(1033年)才开始亲政。

5、宋英宗

宋英宗赵曙(1032年2月16日—1067年1月25日)宋朝第五位皇帝(1063年5月1日—1067年1月25日)赵曙即位之后,任用旧臣韩琦等人,与辽国和西夏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

6、宋神宗

宋神宗赵顼(1048年5月25日[3]—1085年4月1日)宋朝第六位皇帝(1067年1月25日—1085年4月1日)神宗在即位不久,便召王安石赴京,推行变法,史称“熙宁变法”。

7、宋哲宗

宋哲宗赵煦(1077年1月4日-1100年2月23日[105])宋朝第七位皇帝(1085年4月1日-1100年2月23日)即位年仅十岁,由祖母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高氏起用司马光等,恢复旧法,史称“元祐更化”。

8、宋徽宗

宋徽宗赵佶(1082年11月2日-1135年6月4日)宋朝第八位皇帝(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宋徽宗即位之后启用新法,但是蔡京等打着绍述新法的旗号,无恶不作,政治形势一落千丈。

9、宋钦宗

宋钦宗赵桓(1100年―1161年)[5],宋朝第九位皇帝(1126年1月19日—1127年3月20日)受宋徽宗禅让登基,改元靖康。钦宗与徽宗听信奸臣谗言,罢免了李纲,金兵围攻开封,却无力抵御。

10、宋高宗

宋高宗赵构(1107年6月13日-1187年11月9日)宋朝第十位皇帝,南宋开国皇帝(1127年-1162年在位)靖康之变发生,东京失守,他辗转至南京应天府,在元祐皇后孟氏的指定下登基,改元建炎,建立南宋。

清朝十二帝的顺序是什么
1个回答2024-07-09 18:56
清朝十二帝的顺序是:

清太祖高皇帝【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年号:天命
清太宗文皇帝【爱新觉罗·皇太极】年号:天聪、崇德
清世祖章皇帝【爱新觉罗·福临】年号:顺治
清圣祖仁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年号:康熙
清世宗宪皇帝【爱新觉罗·胤禛】年号:雍正
清高宗纯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年号:乾隆
清仁宗睿皇帝【爱新觉罗·颙琰】年号:嘉庆
清宣宗成皇帝【爱新觉罗·旻宁】年号:道光
清文宗显皇帝【爱新觉罗·奕詝】年号:咸丰
清穆宗毅皇帝【爱新觉罗·载淳】年号:同治
清德宗景皇帝【爱新觉罗·载湉】年号:光绪
【爱新觉罗·溥仪】年号:宣统
唐朝历代皇后顺序表
1个回答2022-09-23 09:52
不知道、、、
清朝皇帝的顺序和生日,年代等等
1个回答2023-07-15 14:43
楼上都说得都不错!
隋朝历代帝王顺序表图
1个回答2024-02-15 07:48

隋朝历代帝王顺序如下:

1、文帝

隋文帝杨坚(541年7月21日——604年8月13日),隋朝开国皇帝,581年至604年在位。北周大定元年(581年),杨坚接受北周静帝禅让,登基称帝,改元开皇。开皇九年(589年)派兵南下,统一全国。

2、炀帝

隋炀帝杨广(569年——618年4月11日),本名杨英,小字阿。隋朝第二位皇帝(604年——618年在位),生母为文献皇后独孤伽罗。开皇元年(581年)册立为晋王。开皇二十年(600年)册立为太子,仁寿四年拍庆(604年)即位。

3、成帝

杨昭(584年2月21日——606年8月30日),字世明,杨广嫡长子,母为萧皇后,未在位。大业元年(605年)册立皇太子。大业二年(606年)病故,时年二十三岁,追封元德太子。义宁元年(617年)恭帝杨侑即位后,追谥孝成皇帝,庙号世宗。

4、恭帝

杨侑(605年——619年),字仁辅,隋朝第三位皇帝,617年、618年在位,炀帝袭雹握杨广的孙子,元德太子杨昭第三子,母为韦妃。大业十三年(617年)被李渊拥立为帝,年号义宁。义宁二年(618年)禅位李渊。

5、末帝

末帝(604年——619年),字仁谨,隋朝末代皇帝,杨广的孙子,元德太子杨昭次子,母为刘良娣。隋炀帝巡幸江都时,留守东都。大业十四年(618年)即位于洛阳,年号皇泰。皇泰二年(619年)禅位王世充,降封潞国公,后被杀害,时肆嫌年十六岁,谥号为恭,史称皇泰主。

折芦花赠远,零落一身秋的赏析。
1个回答2024-09-11 08:51
芦花本生于水边,点出于秋水边送别,更增其萧瑟之感。“零落”则将此萧瑟之感化虚为实,“一身”更显别苦程度之深。全句不着一字,而悲情自现,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中学术不端包括哪些
1个回答2024-09-11 08:50
学术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
(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
(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
(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
(六) 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
(七) 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
(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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