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的各位听友,大家好,我是周濂,欢迎你来上我的哲学课。
上一讲的结尾处,我们提到黑格尔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谁在抽象地思维?”初听起来,有点贼喊捉贼的意思。因为黑格尔的抽象和晦涩可以说是举世无双,独孤求败。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经不无懊恼地说,“只有一个人真正地理解我”,过了一会又说,“不,一个也没有。”
黑格尔不仅文章写得难懂,课也讲得糟糕,当年在耶拿大学求职的时候,他的首场演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黑格尔在一封信中承认:“我在耶拿的初次讲演给人们留下一个偏见,认为我讲课既不流利,也不清楚。”但是黑格尔认为自从到纽伦堡中学担任校长之后,自己的讲课技巧有了长足进步,他在信中接着说:“……在中学教书八年,至少使我能够讲课讲得流利些了。要达到这一点,任何别的办法都不及在中学教书来得可靠;同时,这也是使讲课讲得清楚些的一种适当办法。”
有趣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抽象思维的黑格尔,居然在1807年写了一篇题为“谁在抽象地思维”的文章,不仅举例生动,而且文字活泼,完全就像是出自微信公号的大V之手。海德格尔曾经力荐此文,认为这是德国观念论最好的入门读物,也是他能想到的向普通人说明如何才能进行哲学思考的最佳范本。
做了这么多的铺垫工作,你一定非常好奇,黑格尔到底都说了些什么?我先把黑格尔的基本论点告诉你们,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是有教养的人(the educated)喜欢进行抽象地思维,反倒是没有教养的人(the uneducated)最喜欢抽象地思维。“没教养”这个词在今天听来有些歧视的味道,我们不用管这些言外之意,关键是,黑格尔的这个文章立意就显得非常与众不同,可以说是在挑战人们的常识。
黑格尔说的到底有没有道理呢?还是让我们来看一下他举的例子吧。黑格尔说,当一个凶手被押往刑场的时候,在普通人眼里,他不过就是一个凶手。而有些太太小姐们也许会说,他还是个强壮的、俏皮的、逗趣的男子。普通人听了这个说法后,会觉得非常的骇人听闻:“什么?凶手俏皮?怎么能想入非非,说凶手俏皮呢?你们大概比凶手也好不了多少吧。”深谙世道人心的牧师听了这个说法,会补上一句评论:看看,看看,“这是上流社会道德败坏的表现!”
说到这里,我想请听友停下来想一想,在前面提到的三种人里,到底谁在抽象地思维?普通人,牧师,还是那些太太小姐们?黑格尔认为,普通人和牧师都是在进行抽象地思维,因为他们仅仅用“凶手”这一个标签去理解这个人。黑格尔接着说:
“研究人的专家则不然,他要考察一下这个人是怎样变成罪犯的,他会从他的生活经历和教养过程中,发现他的父母反目已久,发现他曾经为了轻微的过失而受到某种严厉的惩罚,于是他公民社会忿忿不平,接着还发现他刚一有所反抗,便被社会所摒弃,以致如今只靠犯罪才能谋生。——大概有不少人听了这番话会说:他想替凶手辩护呀!我不禁想起年轻时候听人说过,一位市长发牢骚,说作家们搞得未免过分,竟然想挖基督教和淳厚风俗的墙脚;有位作家甚至写小说为自杀行为作辩护;可怕呀,真可怕!——经过进一步了解,原来他指的是《少年维特之烦恼》。”
黑格尔这段话写得非常的幽默俏皮,他的意思是说,发掘凶手的成长历程以及其他品质,并不等于在为凶手辩护,而是在尝试理解凶手,用历史的眼光、发展的眼光和整体的眼光去理解他何以至此。反之,黑格尔指出,如果“在凶手身上,除了他是凶手这个抽象概念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别的东西,并且拿这个简单的品质抹杀了他身上所有其它的人的本质……,这就叫做抽象思维。”
为了支持他的论点,黑格尔还举了一个特别有趣的例子。一个女顾客对女商贩说:“呀,老太婆,你卖的是臭蛋呀!”结果那个女商贩恼火了,说:“什么,我的蛋是臭的?我看你才臭呢!你敢这样来说我的蛋?你?要是你爸爸没有在大路上给虱子吞掉,你妈妈没有跟法国人跑掉,你奶奶没有在医院里死掉——你就该为你花里胡哨的围脖买件称身的衬衫呀。谁不知道,这条围脖和你的帽子是打哪儿搞来的;要是没有军官,你们这些人现在才不会这样打扮呢;要是太太们多管管家务,你们这些人都该蹲班房了——还是补补你袜子上的窟窿去吧。”总而言之,她把那个女顾客骂得一钱不值。
黑格尔说,这个女商贩就是在抽象地思维,仅仅因为女顾客说了一句她的蛋是臭的,得罪了她,于是就把女顾客全身上下编派了一番——从围脖、帽子到衬衫等等,从头到脚,还有爸爸和所有其他亲属,一切都沾上了那些臭蛋的气味。
听完这段对话,你是不是觉得特别耳熟?没错,在微博微信以及一切公共平台上,我们常常见到的就是这种以偏概全的抽象思维,比方说,鹿晗是曼联的粉丝?他一定在炒作!什么,你居然喜欢日本文化,你这个精日分子!崔永元揭露阴阳合同,嗯,他是正义的化身。凡此种种判断,都是抽象思维的表现形式。可悲的是,多数人不仅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反而自鸣得意地认为自己目光如炬,一阵见血,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可是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仅仅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去静态地、片面地总结概括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恰恰是没有教养的体现,是黑格尔所反对的抽象思维。
古留加在《黑格尔小传》中说:“抽象地思维就是幼稚地思维。”什么是幼稚地思维?比方说,小时候看电影,我最喜欢问:爸爸,这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像好像布谷现在最喜欢问:爸爸,他这样做到底对还是不对?对错好坏,这些评价当然都很重要,但是如果我们的字典里只有对错好坏这几个字,如果我们看待世界、理解他人的尺度只有这几个标准,那么我们就是在抽象地思维,就是在幼稚地思维。
话说到这里,有些听友可能会问,这篇小杂文虽然很精彩,但凭什么说它是进入德国观念论的最佳入门读物呢?我的理解是这样的,首先,从写作时间上看,这篇小文章成稿于1807年前后,与《精神现象学》的出版时间正好同年;其次,当黑格尔反对“抽象地思维”时,我认为他一定想到了《精神现象学》中提到的意识发展的第一阶段,也就是所谓的“感性的确定性”,因为“感性的确定性”就是典型的“抽象地思维”或者“幼稚地思维”;第三,所谓“抽象地思维”,换个说法,就是在追求“抽象的普遍性”,而这正是《精神现象学》着力批判的一种思维方式。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怎么阅读《精神现象学》。这本书是黑格尔早期的著作,非常的有名,它与后期的《逻辑学》并列,都是黑格尔的代表著作。马克思把《精神现象学》看作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找到黑格尔哲学成熟期的所有胚胎和萌芽。
先来破题,《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Spirit)这个书名包含两个核心的概念——“精神”与“现象学”。“精神”译自于德文Geist,学术界通常把它译成精神(spirit),而不是心灵(mind),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心灵这个词更多意味着某种内在的、个人的东西,而精神则包括了比个人心灵更广阔的内容,比如一个群体或一个民族的精神。第二,精神还包含了意志和欲望,而心灵更多地只是指思想与理智。
至于“现象学”这个词,按照贺麟先生的解释,就是指从现象去寻求本质,由普通意识达到绝对意识的过程和阶梯,所以,现象学是导入逻辑学或本体论的导言或阶梯。
我相信听完以上的解释,你还是不会太明白《精神现象学》到底在说些什么。其实这本书虽然深奥难懂,但主题却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本“成长小说”来阅读,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别人,就是你自己,也就是说,你可以把它作为个体意识的成长史来看,当然另一方面,你也可以把它作为人类精神的成长史来读。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毕竟是一本哲学著作,不是小说,所以肯定要舍弃掉偶然的、经验的事实,提纯出更为抽象的、本质的东西,打个比方,有的人在童年时期因为父母双亡而迅速地成熟起来,有的幸福快乐地度过了童年,但这并不妨碍她可以借助别的因缘成熟起来,每个人经历的事情不同,但是成长过程的逻辑结构是一致的。
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挫折和磨难。有学者认为,《精神现象学》好比是歌德的成长小说《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的哲学版本,在这本小说里有一句流传甚广的金句——“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为什么会在深夜里痛哭?借用挪威哲学家希尔贝克的说法,是因为在精神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时常会在特定时刻发现“基础动摇了”,“发现在意识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内部张力:一方面是我们认为自己所是的,另一方面是我们实际所是的。天真状态被打破了,‘否定性的力量’发挥了它的功效。”
坦白说,当我读到希尔贝克的这个解读时,立刻联想到了卢梭对于“实际上是”和“看起来是”的区分,以及他对人类天真状态不可避免地丧失的惋惜之情。黑格尔无疑深受卢梭的影响,但是不同于卢梭的是,黑格尔对于天真状态的被打破并不感到惋惜,在他看来,精神若要取得发展,恰恰就需要这种“决定性的否定”,正是通过不断地自我否定和克服,精神才能够得以成长,所谓“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如果用旅程作为比喻,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一个阶段接着另一个阶段的精神之旅,当它来到终点的时候,也就是黑格尔所谓的“真正的知识”或者说“绝对知识”。
现在,还是让我们先来到这个精神之旅的起点处,黑格尔把它称作“感性的确定性”,这是意识发展的最初阶段。什么叫做感性的确定性?简单说,就是人们经由感官感受到的外部事物,但因为缺乏具体的概念对它们进行区分,于是就只能用“这一个”或者“那一个”这样的表述。你是不是听的不太明白?还是让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吧,比方说在布谷牙牙学语的阶段,总是会非常的着急,因为她无法用概念区分苹果和梨子,桌子和凳子,所以她只能焦急而无助地嚷嚷:“我要这个,就是这一个,这一个!”你仔细想一想这个场景,就会发现,她是在用“这一个”指称所有对象,比如苹果、梨子、桌子、凳子,在所有这些场景中,“这一个”的具体内容一直在变化,时而指苹果,时而指梨子,时而指桌子,时而指凳子,唯一不变的是“这一个”本身,用哲学的术语来说,此时“这一个”就不是个别性的东西,而是一个共相。
但是,这个共相显然过于抽象了,它不能帮助我们去确定具体事物之间的差异,所以说这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说到这里,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对黑格尔来说,有时候感性恰恰是抽象的和普遍的,概念反而可能是具体的特殊的,这与我们日常的认知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如果你还是不太能理解,那就请允许我再给你们举个例子,假设我们现在已经学会了椅子和桌子这两个词,从而能够区分椅子和桌子,但是我们还是无法很好地区分不同的椅子,比如交椅,官帽椅,太师椅、玫瑰椅、圈椅、靠背椅、宝座,等等。在这个时候,当我们在给别人讲述椅子的时候,我们还是只能这么说:“就是那一种椅子,那一种,你知道的!”这个时候,我们就仍然停留在抽象的普遍性中,还没有进入到具体的普遍性,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我们缺乏通过具体的概念去把握对象的能力,所以我们无法有效地在同一性中区分差异性。这就好比我们说某人是好人,但是他到底好在哪里?是因为为人慷慨大方,忠厚老实,正义勇敢,还是优秀杰出?显然仅仅一个好字是无法帮助我们更深地理解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好坏对错都是一些“薄概念”,而慷慨、勇敢、吝啬、懦弱则是一些“厚概念”。薄概念只能提供抽象的普遍性,而厚概念才能帮助我们把握具体的普遍性。
说到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黑格尔的一句名言:“黑夜中所有牛都是黑色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原本有的牛是黑色的,有的牛是黄色的,有的牛是花色的,它们虽然都是牛,但存在着差异性,但是黑夜抹去了所有的差异性,只剩下虚假的同一性——它们看上去都是黑色的。而真正的哲学需要在差异性中把握同一性,同时在同一性中区分差异性。
我希望各位听友通过这一讲,能够了解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基本立场:他反对绝对的、片面的、静止的看问题的方式,主张辩证的、整体的、发展的看问题的方式,也就是说,要从“抽象的普遍性”发展到“具体的普遍性”,而这个辩证的历程正是从批判“抽象的普遍性”也即批判“抽象地思维”开始的。
我们今天这一讲就说到这里,谢谢大家。
用发展心理学和精神分析视角,去看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
为什么不愿意使用“初心、和谐”这些词啊!别是反动公知吧。
喜欢这一讲。也是时常提醒自己的,不要急于下结论,逻辑的飞跃处可能就是买雷和走偏的地方。可借鉴解数学题的习惯,分情况讨论,每一步论证清楚,好像有次答疑时为例的听众回答就是这种风格。每次课尾周老师说谢谢大家,我估计有些听众也会不由自主地回,谢谢老师。
周濂 回复 @王小米戴着项圈去流浪: 谢谢王小米
哲学真应该成为国人的通识教育,纳入高中教育的必修课。
周濂 回复 @伟哥之声:
引用上面同学的例子。当我们回答“我啊”是抽象的,回答“我是王二啊”却是具体的,在熟人社会中我们更倾向于说“我啊”,在陌生人社会中我们倾向于说“我是王二”。是否可能暗示我们在与熟人相处时更偏向运用感性思维,以维持亲密关系,与陌生人相处时更偏向用理性思维,以建立信任关系?
喜欢这一节的内容与观点
黑格尔这里说的抽象思维,我想可能是翻译问题,翻译为幼稚思维或标签思维更合适。因为传统解读抽象思维这个概念,是一种高阶思维,和黑格尔说的完全不同。希望周老师给予解释和区分,否则很容易混淆误导。
这一期精彩
想到感性具体,理性抽象,理性具体几个概念。
突然想起一个例子:在乡土社会,在敲门的时候,当被问起“谁啊”的时候,对方往往就回答“我啊”,那么这个“我啊”的回答其实也是抽象思维的结果吧
小松n8 回复 @13761319bq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