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情绪低落求安慰被男友拒绝后坠楼身亡,亲属索赔170万法院判赔17万,合理吗?

女子醉酒情绪低落求安慰被男友拒绝后坠楼身亡,亲属索赔170万法院判赔17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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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临时相同

    这起事件确实令人痛心,我觉得是社会某方面造成的,现在的非法同居没有了,约束人条框没有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出来了,我也说不好,反正是现在的人都认钱,有情况了,怨人,然后找他赔钱。哎~自重吧、珍重吧,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勇叔法言 回复 @临时相同: 说的好!

  • 勇叔法言

    一则“河南女子醉酒后坠楼身亡,男友被判赔17万”的新闻引发热议。事件中,女子熊某醉酒后情绪低落,向男友卞某寻求安慰被拒,随后坠楼身亡。法院判决卞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17.5万余元。此案判决一出,立刻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对此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 勇叔法言

    说在后面,这起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即使是情侣关系,也不意味着一方需要为另一方的所有行为负责。过度强调责任,会让爱情变得沉重,甚至成为束缚彼此的枷锁。但同时,爱情意味着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当一方遇到困难或处于情绪低谷时,另一方理应给予关心和支持。这种关心和支持,不仅是出于情感的自然流露,也是维系亲密关系的重要纽带。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原则又彰显了社会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和关怀。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情感关怀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 勇叔法言

    (四)赔偿责任的确定 在确定了责任主体、过错行为和因果关系后,法院需要依法确定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考虑到熊某家属提出的索赔金额较高(170余万元),而卞某的过错行为虽然存在但并非导致熊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即非主要原因),法院酌情认定卞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既体现了对受害者家属的同情和关怀,又兼顾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原则。

    听友190412345 回复 @勇叔法言: 她。

  • 勇叔法言

    (三)因果关系的判断 在判断卞某的过错行为与熊某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法院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首先,熊某在事发时处于醉酒和情绪极度不稳定的状态,这是导致其采取极端行为(如坠楼)的重要诱因。其次,卞某作为与熊某同处一室且负有注意义务的人,其未能及时察觉并阻止熊某的异常举动,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最后,虽然熊某的自杀行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突然性,但卞某的过错行为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熊某的自救能力和对危险的认知能力。因此,法院认定卞某的过错行为与熊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勇叔法言

    从道德层面来看,本案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情感关怀的缺失。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人们往往忙于工作和应酬而忽略了身边人的情感需求。卞某在熊某最需要安慰和支持的时候选择了冷漠和回避这无疑是对熊某情感上的巨大伤害。这种情感关怀的缺失不仅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和破裂,更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如本案中的悲剧。

  • 勇叔法言

    从道德层面来看,本案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情感关怀的缺失。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人们往往忙于工作和应酬而忽略了身边人的情感需求。卞某在熊某最需要安慰和支持的时候选择了冷漠和回避这无疑是对熊某情感上的巨大伤害。这种情感关怀的缺失不仅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和破裂,更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如本案中的悲剧。

  • 勇叔法言

    (二)过错行为的认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卞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详细还原了事发经过。卞某在明知熊某醉酒且情绪低落的情况下,未能给予其必要的安抚和照顾,反而因个人原因(如困倦、抱怨熊某回家晚)而拒绝熊某的合理请求。更为严重的是,在熊某试图寻求进一步的身体接触以获取安慰时,卞某选择了躲开并背对熊某,这种明显的回避行为无疑加剧了熊某的不安和绝望感。因此,法院认定卞某存在疏于照看的过错行为。

  • 勇叔法言

    (一)责任主体的确定 在本案中,法院首先明确了责任主体——同居男友卞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卞某与熊某并非夫妻关系,但鉴于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以及事发时仅有两人在场的特殊情境,卞某对熊某负有一定的注意和照顾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更植根于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怀。

  • 呦呦不高兴和没头脑

    民法典第几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