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24条举措,把“就业优先”落到实处 | 新京报社论

部署24条举措,把“就业优先”落到实处 | 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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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就业,再出24条举措。

据报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9月25日发布。此次意见提出,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并具体部署了24条举措。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受内外部因素叠加影响,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紧迫性愈发凸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3%,比7月份高0.1个百分点。其中全国城镇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劳动力失业率为18.8%,比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上升,且创今年以来新高。于此现实背景下,一揽子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24条政策举措出台,体现了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事实上,近年来围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各个层级、领域的政策不断加力。此次意见则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放在具体要求的第一位,明确“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要求“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都更加体现了强化各类政策协同发力保就业优先的导向。

可以说,根据意见的要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优先地位,是全方位成立的,必须得到更充分的重视,真正落到实处。如各类宏观政策和调控措施的制定,都要将对就业的影响作为优先评估因素。像此次意见提到,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影响。这可能就考验相关产业政策在设计上的平衡能力。

当然,重视发挥协同效应还不只是对宏观政策制定的要求。针对我国当前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存在“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两头难问题,此次意见还提出,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4条举措中就包括,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这可以看作是人才的培养要与社会的就业需求相协调。

此外,还要重视就业配套保障措施的协同。如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并专门提出,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这些做法,则是致力于消除一些长期以来妨碍充分就业的社会因素。

近年来,“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在不同语境下被多次提及。此次24条举措内容,一定程度上是这一原则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上的直观体现。这不仅利于让各项促就业政策形成最大化合力,也有助于明晰和稳定社会对宏观政策走向的整体预期,这对个人、市场主体等都是积极利好。

就业是民生之本,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意见在这方面还作出了两个硬性要求。一是,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二是,“将就业工作作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对照此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加快推动意见落实落细,尽早让政策预期效果充分释放出来,是接下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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