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哎哟”换成“我去”,“改词式抄袭”何以得逞?|新京报快评

将“哎哟”换成“我去”,“改词式抄袭”何以得逞?|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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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好伤心啊!”如果莎翁知道自己的经典作品几百年后会被人如此“翻译”,甚至还由知名出版社公开出版,不知会作何感想。

据红星新闻报道,微信公众号“绝版好书”近日发文,检举由辽宁大学副教授崔杰翻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莎士比亚悲剧选集》,涉嫌抄袭知名翻译家朱生豪的莎士比亚作品旧译。该文章称,该书将朱生豪原来翻译的“哎哟”替换为了“我去”,同时仅修改了部分人名,其余内容翻译“近乎照搬”。

此事在网上很快引发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书籍的确存在翻译质量低下、涉嫌抄袭等问题,且2018年接到读者举报后,出版社就对问题书籍作出了下架处理。

同时,辽宁大学纪检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对崔杰的举报信息,学校已介入调查,如抄袭行为属实将秉公处理。

其实,译作被曝涉嫌抄袭已并不是新鲜事。就拿同一作品来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署名“麦芒”译的《莎士比亚悲剧集》也曾被指出多段文字与朱生豪的译本存在大量雷同。此外,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唐纳兄妹》、大象出版社出版的《九品官人法研究》等多部译著,也曾被原译者公开维权。

既然翻译作品已经成了抄袭“重灾区”,出版社、读者和译者都深受其苦,又为何难以有效地治理呢?

翻译作品是基于原作的二次创作,留给译者的独创空间并不多。尤其在翻译经典文学作品、通俗读物时,一些语句的译法基本已“约定俗成”,译者只能在准确传达原作者意思的基础上,对修辞、句式、结构进行个性化的优化,通过特定的表达展现自己的专业水准和文字功底。

说白了,在译作中想要留下译者的“原创性”标签并非易事。

但这并不意味着翻译抄袭就无法认定。一些特殊措词、句式反复出现雷同现象,引用、注释原封不动地摘用,甚至两份译作中的错误都一致,在出现纠纷时都可以视作抄袭的“铁证”。像《莎士比亚悲剧选集》里除了“我去”和少数人名变更、其他几乎原样照搬的问题,并不难下定论。

再比如,2023年北京西城法院在判定《大唐狄公案》新译本涉嫌抄袭时,就用原告被告都没有将原文中的“a whole roasted pig”翻译为“一整头烤猪”、同时少了“烤”这一层含义作为辅助判定的依据。

其实,相比于“鉴定难”、“维权难”,翻译作品中的抄袭现象“发现难”才是问题的根源。一方面,读者对原作和其他译本了解有限,通常也不会购买多个版本进行比对。另一方面,不少译作都有明确的专业门槛,讨论和传播仅限于少数业内人士,即使个别读者察觉到问题,也很难引发广泛的关注。这都给了部分译者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的勇气。

此外,一些出版社、编辑对译作的审查往往仅限于意识形态把关,加之部分编辑人员的专业素养并不过关,缺乏字字推敲、反复考证的匠人意识,也导致了不少翻译作品出现低质化、快餐化的倾向。不少高校将译作视为科研考核的重要指标,自然会有别有用心的学者瞄上这条“投入少、产出快”的快捷通道。

这几年,一些成熟的出版社对出版译作都制定了更细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译作中的抄袭问题。比如采用“竞标”的机制邀请不同的学者试译,通过公开评审决定最终译者;还有些出版社推出了黑名单机制,对发现存在学术不端的作者,将不再出版其任何译著、专著,这对学者而言,也是一种威慑。

说到底,翻译抄袭和其他学术不端现象一样,有利益需求,才有了滋长的空间。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光靠一句“加强作者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前述的一些做法不妨成为更多出版社的借鉴,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审核把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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