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9元月饼误标1元卖出,商家不发货合法吗?| 新京报快评

39.9元月饼误标1元卖出,商家不发货合法吗?|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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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其通过嘉华食品在电商平台旗舰店购买的一款售价为1元的月饼,商家推迟了发货时间,并称是标价失误。该款月饼原价为39.9元,此前曾标价1元,目前该商品已经下架。

针对此事,8月21日上午,嘉华食品在该款商品的购买页面上发布了《致歉信》称,由于该价格远远低于成本价,此举预计会造成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团队和公司都面临巨大的压力。

近几年在电商平台,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标价错误,导致用户大量下单抢购的案例不在少数。2021年10月26日元气森林气泡水,2023年9月17日洁柔都曾发生过类似的“乌龙指事件”。但两者的解决方案完全不同,元气森林是希望下单的消费者在后台申请退款。而洁柔则是承诺所有订单将全部发货。

可见错误定价产生的订单,不同的商家有着不同的处理,针对这种问题,法律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网购的过程其实是商家与用户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制作的商品页面,大多数情况下,在法律上属于要约,而用户下订单的则是接受要约。一旦订单成功进入商家的系统,意味着双方买卖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规定,双方都有履约的义务,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主要义务是付款,而对于商家而言则是交付货物。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即便是1元成交也属于有效合同,购买的用户有权利要求商家在合理时间内发货,商家拒绝发货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大多数情况下,违约责任承担是按照“填平原则”处理,也就是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在这些“乌龙指事件”当中,未能收货的用户实际损失只有实际支付的款项,但这种大规模的违约对于商家品牌信誉的伤害是巨大的,几乎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商家采用这种办法来处理类似事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举重以明轻,这意味着网购用户在一定时间内拥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元气森林希望下单的消费者在后台申请退款,实际就是让用户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一旦解除,则恢复原状,双方互不负义务。但如果用户不同意解除合同,商家是不是就只能履约了?

根据法律规定,几种情形下合同可撤销,其中之一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重大误解的前提是商家真的存在价格设置错误,而如果是促销价格,只是没有限制促销商品数量,导致订单数超出预期,则不属于重大误解。由于价格设置错误,与日常消费价格相距甚远,也不符合促销情形,商家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属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也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时间没有中止、中断情形。

虽然法律赋予了标价错误的商家撤销权,但是在目前发生的几起“乌龙指事件”当中,尚未见公开报道显示有商家是通过行使撤销权来解决相应争议的。原因可能在于该权利的行使需要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是被告所在地,通常这类事件产生的订单数目都超百万,涉及的买家也是在全国各地,商家要行使撤销权一则需要从平台获得成千上万的用户信息,二则需要去各地法院分别提起撤销权之诉,其时间和成本都不可胜计。即便是存在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此众多的撤销权之诉同时提起,对法院而言也是重大的负担。

所以,无论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拒绝履行合同,抑或是行使撤销权,对于商家而言都意味着巨大的成本负担。此前洁柔的处理方式是依约履行合同,虽然损失巨大,但对洁柔品牌的价值有巨大的加成。也有商家采用的是发放优惠券的方式,与用户协商取消订单,而那些不同意取消订单的用户则依约发货,减少损失。

诚然,无论什么样的处理方案,对于商家而言都意味着额外的成本支出。市场经济下,契约精神的基础是诚信,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能够坚持履行合同的都意味着品牌信誉的巨大提升,虽然是一时之失,但可能会收获一世之利。

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家都能为诚信付出如此大的成本,而且不少“乌龙指事件”当中也存在互联网羊毛党的身影。

要解决类似事件,一来需要减少商家错误的几率,平台方可以在系统设置上增加商家价格二次确认的机制;二来则是需要降低商家行使撤销权的门槛,对于如此大规模的撤销权之诉,其权利行使成本已经超过了权利本身能获得的收益了,立法或者司法部门对于该种情形下的撤销权之诉,或许可以有特别的规定,以免受损商家的撤销权成为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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