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二节姿势
(P276~282)
初学实证的人,往往把实证看得非常神秘。他们总认为实证是要创造一种结果,而要想创造出这种美好结果,就必须采取某种特殊姿势进行实证,这是根本错误的。怎样正确认识姿势问题呢?
身体仅仅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普通物质体,并不是我们自己,因此原则上任何姿势都可以,但这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能够自由使用身体和自由放弃身体,至少是能够自由使用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和自由放弃对身体宏观物质状态的使用。这一点对于刚开始实证的人来说是办不到的,他们必须使用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必须受宏观物质状态基本规律的制约,因此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必须了解宏观物质基本规律,按照宏观物质基本规律调整实证姿势。
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和相续性思维状态是一一对应的,因此只要我们使用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那么我们就必然处于相续性思维状态。当我们在运动中,当我们使用身体的感觉器官时,我们就是在使用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宏观物质功能,这时候我们必须处于相续性思维状态。而我们实证的目的是要摆脱当前这种相续性思维状态,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放弃使用身体的宏观物质状态、宏观物质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证时必须处于静止状态,放弃身体的所有功能。
我们现在这种思维状态具有“动”和“静”两种状态,这两种状态具有“静极生动”和“动极生静”的“极变”规律,我们不可能始终处于静止状态。假若在“静极生动”的时候我们仍然强迫自己处于静止状态,而不是顺应“静极生动”的规律,那么我们必将因为违背宏观物质的客观发展规律而受到处罚,因此我们必须用“动”辅助“静”。由此看来,我们的实证必须以“静”为主,以“动”为辅,动静结合,这样才能顺应动与静的基本运动规律,使实证能够顺利突破。
1.以“静”为主
在静止状态,实证的主要姿势有“坐”与“卧”两种。由于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往往还是像平时那样无法真正做思想的主人,我们的思维总是处于无法控制的散乱状态,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这时候身体的物质状态一定处于气机紊乱状态,比如:当我们愤怒时,我们会感到气血上涌;当我们情绪抑郁时,我们会感到气机在两肋结聚疼痛等。如果实证的姿势不正确,将会加重这种气机紊乱,使我们处于气机不畅的病理状态,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正确姿势。
什么样的姿势才是正确、标准的姿势呢?由于我们的实证目的是要证入更高层次的思维状态,因此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只有与更高层次思维状态相应的姿势才是正确的、标准的姿势。当然反过来,如果我们实证的目的是要证入更低层次的思维状态,那么只有与更低层次思维状态相应的姿势才是正确的、标准的姿势。很显然,正确和标准都是相对的,是由实证目的决定的。
什么样的姿势才是与更高层次思维状态相应的姿势呢?更高层次思维状态是高度专注的思维状态,因此与高度专注状态相应的身体状态就是标准姿势。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过高度专注方面的经验,比如:当我们双眉紧锁,高度专注地思考某一问题时,身体往往不由自主地处于挺拔有力、稍稍前倾的状态。在实证中也是这样,当我们处于身体正直、挺拔有力、稍稍前倾的时候,是非常有利于形成专注的。这是为什么呢?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物质状态和思维状态是一一对应的,我们可以通过调整物质状态而实现对思维状态的调整,因此我们可以把身体调整到与更高层次思维状态相应的状态,这样就有利于证入更高层次思维状态。
与“高度专注”相应的身体姿势是什么样的呢?这种姿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现:
(1)中轴线正直
我们的身体是对称的,重要脏器都分布在中轴线旁边,中轴线正直有利于气机顺畅,有利于这些脏器正常发挥作用,有利于身体微观物质的运行。
(2)头向上顶、下颌内收
头部自然向上顶,不能勉强;下颌要自然内收。怎样才能正确地下颌内收呢?这是由头部的俯仰情况决定的。头部的俯仰有一个平衡点,也就是中轴线,当实证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将能够体会到这个平衡点。下颌要微微内收,以刚刚越过这个平衡点为标准。
(3)身体稍稍前倾
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方面的经验,比如:我们小时候看连环画时,越来越专注,这时候身体往往不由自主地逐渐前倾,越来越靠近书本。身体前倾这种操作标准正是来源于这里,来源于专注的表现。在实证中,我们可以设想前面有一个物体,我们在专注地观察这个物质,当专注越来越强时,身体自然会相应地稍稍前倾。当然,事实上无论我们观想任何观察对象,只要能够形成高度专注,那么这时候身体都能自然稍稍前倾。
(4)腰部自然用力
腰部是全身力量的支点,当我们处于高度专注状态时,其实腰部并不是放松的,而是非常有力的,只不过这时候的用力是自然用力,因此我们要保持腰部自然有力状态。
(5)目光内视向上
我们在专注的时候,总是目光向上凝视的,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在实证中也这样,与平时的专注唯一不同的是当我们证入高级思维状态时,我们是不使用眼睛这种光学仪器的,因此这时候我们是目光内视向上,而不是像平时思考问题那样睁眼向上凝视。
(6)自然“舌抵上颚”
当专注一项怕时候,我们的舌头会自然卷曲,紧抵上颚。
在静止状态,我们常用的姿势有坐姿和卧姿两种状态,上面所谈的是坐姿。卧姿和坐姿一样,也要满足上面这几个要求。
在实证中,如果我们能够保持自然的姿势,这是有利于实证的,因为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如果我们能够把姿势调整到标准状态,那么思维一定能够调整到与之相应的思维状态,举例来说,在实证中,我们可以通过“专注地放松”而不断调整姿势,在这个调整过程中,我们将体会到思维随着姿势的调整而不断地同步调整、逐步深化。
在调整姿势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实证操作建立在“心物一体”这个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而不要妄想在低级思维状态就能拥有标准姿势。
然而有的人并不是这样,在刚开始实证时就非常重视姿势。他们总在刻意调整姿势,希望能够拥有一个标准姿势,同时他们也相信自己的的确能够调整出一个标准姿势。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真正标准的姿势是在实证过程中调整出来的,是证出来的,这是由“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客观决定的。我们的思维达到哪种状态,身体这种物质自然会调整到与之相应的物质状态。在思维没有达到高级状态的时候,身体一定不可能调整到标准姿势。在现在这种思维状态,我们只能保持一个相对的接近标准的姿势,而不可能保持真正的标准姿势,因此刚开始实证不要妄想自己真的能够调整到一个标准姿势。
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很多人的实证往往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上,而形式主义往往是经验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经验主义抓不住根本,因此总是过分追求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证中不要过分追求形似,最关键的是神似,对于初学者来说,一定要抓住“神似”这个关键。这里的神似指的是思维,我们必须在调整思维的前提下调整姿势,姿势为思维服务,形式为本质服务。
由此可见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要对姿势具有以下正确认识:
(1)标准姿势是在自然发展中形成的
根据“心物一体”的基本原理,物质状态和思维状态是一一对应的,当我们的思维进入某一状态,那么身体自然会表现出与之相应的标准姿势,因此真正的标准姿势一定是在实证中自然证得的,而不是故意造作出来的。世界上第一个实证成功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标准姿势,他是在自然实证中,当思维进入到某一状态后,身体自动进行调整,从而表现出某种特定姿势,于是我们把这种姿势确定为标准姿势。
由此可见,在实证中,我们不要一味追求姿势,要知道物质都是虚幻的,物质状态和思维状态是一体的,是一一对应的,我们要把实证的侧重点放在思维方面。只要能够把思维调整到一定状态,调整到高级状态,那么身体就一定会自动调整到与之相应的标准姿势、标准状态。
(2)不同姿势服务于不同目的
由于心物是一体的,因此不同的身体姿势和不同的思维状态是一一对应的,如果我们能够把身体调整到某一姿势,那么我们就能比较轻松地进入与之相应的某种思维状态,比如:一般情况下,躺着比坐着更容易放松,更容易入静,尤其对于没有任何实证基础的初学者来说,刚开始实证时躺着能更好地观呼吸,躺着观呼吸更容易成功。但尽管是躺着观呼吸,我们也要保持上身正直、中轴线正直,下颌内收,尾部后摆;肩松背拔。这是因为观呼吸将诱发人体气机反应,如果姿势不正确,会导致气机出现问题,产生很多症状。
如果我们采用的姿势与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不一致,那么在实证的过程中,身体必然会自动调整。在思维状态不够稳定的情况下,这种调整有可能破坏已经形成的美好境界,因此在刚开始实证时,我们所采用的姿势不能与实证目的背道而驰,而要基本接近标准姿势。
(3)要顺应潜意识需求,始终以潜意识为主导
我们的实证必须在潜意识主导下进行,同时实证的最终结果也是形成“潜意识专注”,因此实证姿势必须服务于和服从于这一目的,必须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
在完全放松的情况下,潜意识最容易显现出来,因此刚开始实证我们可以采用自由姿势,比如:可以放松、舒适地坐在圈椅里面实证。由于是刚开始实证,因此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坐非常长的时间,不用担心靠坐“会不会导致背部出现疮疡”的问题。
同样的,如果采用“观呼吸”这种方法进行实证,我们甚至可以躺着实证,因为躺着实证是最容易,最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最有利于入静,而“静”是呼吸的构成条件,是“观呼吸”的基础和前提。躺着“观呼吸”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每天多躺几次,多实证几次,每次实证不要过分强调时间长短,要顺其自然。这个阶段“实证次数”是关键,因为次数增多能够形成实证习惯,有利于培养潜意识,有利于排除“意识”对“潜意识”的干扰;同时每天躺着实证的次数增多,就能用次数恢复精力。精力充沛了,自然无法昏沉,不容易在实证中睡过去。
在实证中,如果觉得比较清明,就可以延长时间,多实证一会儿。如果觉得昏沉,就需要及时破除昏沉。当然破昏沉的方法很多,但对于初学者来说,最掌握、效果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停止实证,起身活动”。因为昏沉是“静”,“动”能打破“静”,运动是打破“静”的最好方法,尤其是竞技性运动。
实证姿势要以“是否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为原则,为此,在刚开始实证的时候,要以“放松、舒缓”为基本要求。这是由于我们平时习惯于使用有意识思维,同时由于思维具有习惯性,因此这种习惯会被我们带入实证中,导致在刚开始实证时,有意识思维总是干扰潜意识的连续性,而“放松、舒缓”能够抑制有意识思维,有利于潜意识发挥作用。
随着实证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思维状态的不断提高,身体会暗示我们进行调整,调整到与此时思维状态保持“心物一体”的对应状态。这种暗示是潜意识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功能,是一种潜意识行为,是潜意识的自动报警,它在提醒我们潜意识的连续性将要被打断。
为了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为了使实证能够始终在潜意识主导下进行,我们一定要顺应这种暗示进行调整。顺应暗示就是顺应潜意识,就是为了培养潜意识的连续性。
把身体调整到哪种程度最为合适呢?把身体调整到我们感到“舒适”的时候就是恰到好处的时候,因为“舒适”是潜意识的反应,是潜意识的需求。
潜意识暗示我们调整姿势,潜意识又能暗示我们是否调整到位,潜意识就是这样极其准确地进行运作,我们一定要跟着潜意识走,跟着“感觉”走,因为我们的这些感觉正是潜意识作用的结果。
在调整姿势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要把“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作为调整姿势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标准,具体操作如下:
如果身体暗示我们坐直,那么我们就要坐直;如果身体暗示我们弯下去,那么我们就要弯下去。
一切为了潜意识,在调整姿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相变而心不变”。“相变”指的是调整姿势;“心不变”指的是在调整姿势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柔软心不变,也就是要保持柔软心的连续性,潜意识的连续性。
这就要求我们在调整姿势的过程中,要缓慢、柔软,不能在调整过程中动作幅度过大,那样容易打破思维状态,容易打破潜意识的连续性,无法将身体调整到高级状态。这里保持柔软心的连续性是非常关键的。柔软心自带专注,柔软心天然具有专注,只要是在培养柔软心,就是在培养专注;只要能保持柔软心的连续性,就能保持专注的连续性。专注的连续性是证入高级思维状态的前提。
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持动作舒松、缓慢,越慢越好,要专注地观察和体验姿势调整过程中的微观运动情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借助姿势的调整过程而使柔软心连续发展,使潜意识连续发展,并逐渐深化为高度专注的“潜意识专注”。
从这里可以看出,只要我们能够正确认识调整姿势,正确处理调整姿势,就能把调整姿势变成培养柔软心、培养潜意识的一个工具。
总之,在姿势方面要坚持“姿势服务于和服从于潜意识”这个基本原则,要注意及时发现和排除有意识思维对潜意识的干扰,要致力于培养潜意识的连续性,并因此而使潜意识逐步深化为“潜意识专注”。
从这里可以看出,只要我们能够正确认识调整姿势,正确处理调整姿势,就能把调整姿势变成培养柔软心、培养潜意识的一个工具。
总之,在姿势方面要坚持“姿势服务于和服从于潜意识”这个基本原则,要注意及时发现和排除有意识思维对潜意识的干扰,要致力于培养潜意识的连续性,并因此而使潜意识逐步深化为“潜意识专注”。
2.以“动”为辅
在实证没有突破的时候,“静”容易产生昏沉,并由此而产生更多其他问题。“动”与“静”相反,能够破坏“静”,能够解决“静”所造成的各种问题,因此我们常常用“动态实证”辅助“静态实证”。
“动态实证”包括漫步、书法、绘画、形意拳等,这些活动既有利于破除“静”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也有利于使我们安住于柔软心,使我们保持专注。
由此可见,动态实证具有三个标准,一是“动”,二是“慢”,三是“柔软心”。“慢”就是专注,因此动态实证的这三个标准可以概括为“在柔软心基础上的‘动中专注’”。
在实证中,我们要把“动”与“静”交叉进行,用“动”辅助“静”,用“静”改造“动”,最终达到无论“动”还是“静”,都能保持潜意识的连续性。
实证中,原则上一旦开始实证,就要保持身体一动不动,因为身体这种物质状态和我们当前这种相续性思维状态是对应的,因此只要身体动了,哪怕是非常微小的动,那就是在使用身体。
只要是在使用身体,那就是在使用现在这种思维状态,就无法跳出现在这种思维状态,因此一定要保持身体的绝对静止。但在刚开始实证时,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无法保持长时间的绝对静止,无法真正坚持一动不动。这时候可以稍稍调整一下坐姿,但一定要坚持“相变而心不变”的原则,一定要保持柔软心的连续性,动作越慢越好。事实上,即使像“吞咽”这样非常微小的动作,都能对实证造成破坏,使已经证得的美好状态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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