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6家餐饮门店因食安问题被警告

北京门头沟6家餐饮门店因食安问题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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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老家肉饼等6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

◆被查处餐饮门店

一、北京鑫泰厚便利店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馅筋。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北京立宝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大安琪烧烤。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应冷藏食品未冷藏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北京汇友食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三角地铁板烧烤。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北京祥瑞正驰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田舍。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北京曹亚琦商贸中心,招牌名称老家肉饼。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六、显眼包餐饮店,招牌名称林里手打柠檬茶。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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