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三生国健发布公告,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项目独家授予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亿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
根据协议,沈阳三生可以在许可区域内利用许可专利、许可技术秘密以及三生国健许可沈阳三生使用的其他知识产权,针对合作靶点就所有适应症对许可产品进行研发、注册、改进、生产、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出口和进口。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亿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即任何一款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首次上市销售后,沈阳三生应就该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产生的净销售额,向三生国健支付权利金,权利金金额为该款许可产品的净销售额*15%。
沈阳三生与三生国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LOU JING控制,且沈阳三生直接持有公司6.42%的股份,沈阳三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06为三生国健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开发的双特异性抗体,同时靶向PD-1和PD-L1,可使T细胞恢复更强的攻击肿瘤细胞能力,目前处在临床I期阶段。709同时靶向PD-1和LAG3,可以协同发挥两个抗体的作用,从而达到对肿瘤组织高效持续的杀伤效果,目前处在临床申报阶段。HBT-2002为三特异性抗体,可以激活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识别和持续杀伤,目前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QY-F02、QY-F07、QY-F10、QY-F11等项目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主要治疗领域包括代谢类疾病、肾病和肿瘤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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