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致划分,按照业务业态相近原则,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规定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推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形成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升。
《规定》提出,除《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规定的职责外,省政府主管领导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及时发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参与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抢险救援等。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严重情形的,及时给予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督促整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规定》提出,除《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规定的职责外,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落实“领导+专家”工作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发现治理,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连续不间断信息化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和协查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规定》提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除《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规定的职责外,监督指导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省辖市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提高监督指导质量,提升统筹推进工作质效。组织专家组对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抽查暗访,通过提醒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重点管理等措施,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参考内容。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安全生产举措落地见效。
《规定》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提升有奖举报工作质效。本规定未涉及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事项,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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