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妄语
第一、释名义
戒疏云『体乖实录,名之为妄;过重欺深,名之为大;成业在口,名之为语;戒是能治之行。故曰大妄语戒。』
第二、制意
佛制此戒的本意是为了使弟子远离说大妄语的四种过失。
一、窃法之过(无漏真道~自言己证。)
二、诳人之过(惑乱群心,欺诳于世。)
三、邪求之过(希招名利,以自拥己。)
四、明灭法之过。
第三、次第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第四、具缘成犯:
《行事钞》列出了具九缘成犯:
1、对境是人 2、人想 3、境虚
2、自知境虚 5、有诳他心 6、说过人法
7、自言己证 8、言了了 9、前人解犯
第五、不犯的情形
事钞云『不犯中。律云:1若戏笑,2若疾疾说3,屏处独说,4欲说此而错说彼等,皆不犯重。而犯下罪,以非言说之仪轨故也。
第六、犯相:
事钞云:『四分、十诵、多论云:从得不净观已上,至四果来,若言我得,皆犯重。若现身相,前人不疑,同重;疑则中罪。』
第七、持犯戒之果报
犯戒之果报:《华严经·二地品》: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
持戒之果报:
《十善业道经》:若离妄语。即得八种天所赞法。
一口常清净。优鉢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伏。
三发言诚证。人天敬重。
四常以爱语。安慰众生。
五得胜意乐。三业清净。
六言无误失。心常欢喜。
七发言尊重。人天奉行。
八智慧殊胜。无能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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