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统一运动:1934年蒋介石以抗日之名,如何操作吞并地方派系?

团结统一运动:1934年蒋介石以抗日之名,如何操作吞并地方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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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统一运动:1934年蒋介石以抗日之名,如何操作吞并地方派系?

作者:棠棣之华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常棣tandy

日本人在华北搞“自治”,导致国内抗日救亡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就意味着,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已趋全面破产,对日外交几乎走进了死胡同,妄图消灭共产党,也已成泡影;国民党内部各派势力的统一,成效亦微,政治风波仍不断发生。

在南京政府没有放弃剿共内战政策之前,国民党的政局一直处在动荡之中。

国民党政权表面上只有一个中央,实质上极不统一。这不仅表现于地方势力对南京中央的阳奉阴违,而且广东、广西还存在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与国民党西南执行部,两个合法的半独立性组织。

国民党中央对它不能发号施令,而只能“协商”。蒋汪企图结束这种状况,实现国民党政令、军令的完全统一。为此,他们发起了“团结统一运动”,成为“安内”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1、国民党的“团结统一”运动

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一日,蒋汪联名发表真电,再次申明他们本“治标莫急于剿灭赤共,治本莫急于生产建设”的方针。

开展国民党的“团结统一”运动,首称中央“对于各地方间偶生差池,无不务为容忍,委曲求全”。而唯对闽变“不能不忍痛戡定”。

次言,“国家须有整个的机构,“必须脉络贯通”,“以成为不可分之机体”,而“决非专特政治军事权力之强制”实行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治。

最后,说明“真正统一”的办法:

中央与各地方宜“亲密合作”,“中央常派得力人员视察各地方,务求周知各地方之状况,各地方当局亦当以时述职,籍知中央用人行政之大要”;要求国人少争论,多作“平凡救国图存之工作”。

这是国民党中央推行“团结统一运动”的纲领。

一九三四年三月一日,立法院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扬言准备召开国民大会,实行宪政。

公开讨论宪法草案,是蒋汪推行“团结统一运动”的一项重要措施。

共有十章一百六十条内容的宪法草案,是在极其矛盾的情况下产生的,因此草案本身也充满了矛盾。

国难以来,不仅全国人民反对独裁统治、反对妥协投降的对日外交政策呼声日高,而且在国民党内部要求开放党禁,结束训政,实行宪政,中央与地方分权,反对军事独裁等呼声也日益高涨。

这里固然有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之争,但确实也有一些图强救国的国民党人士幻想通过改良国民党的政治,而达到“团结御侮”的目的。

立法院长孙科、监察院长于右任等人也持有这种意见。这使蒋汪在不放弃武力统一政策的同时,不得不允许进行宪法草案的讨论,以收集权于中央之效。

按照国民党的章程,实行宪政必须先结束训政,实行政治民主化。但蒋介石无意结束军事独裁、特务统治的局面,而只想以讨论宪草为招牌,软化国民党内的政治反对派。

孙科的立法院在这种政治气候下起草的宪法草案,必然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所以草案一出笼,全国便议论纷纷,甚至公开指责宪法草案的公布是南京政府的骗局,使国民党中央的预期目的未能达到。

2、两广与蒋汪政府的嫌隙

国民党中央把取消两广半独立状态,作为“团结统一运动”的主要目标。两广有合法的组织形式,有粤桂的军队作支柱,有胡汉民充当政治领袖,具备另立国民党中央的便利条件,对蒋汪中央造成了一定威胁。

福建事变后,两广方面对南京的戒心增大了。

为了防止蒋介石借机吞并他们的地盘和军队,表面上与中央保持合作,暗中则作各种应变准备。

蒋光鼐、蔡廷锴反蒋失败后,在香港准备成立反蒋团体,创办《大众日报》,召集各地的人马,继续斗争。

陈济棠示意蒋、蔡不要到广东活动,并禁止广东各报登载蒋、蔡人马活动的消息,以防止蒋介石对广东发难。

但当蒋、蔡在香港受到蒋系特务追捕时,他又肯解囊相助,给旅费十万元请他们出洋。桂系则埋头于民团建设,充实力量,并支持原十九路军将领翁照垣在龙州招集旧部,引为羽翼。

蒋汪真电发表后,两广内部产生分歧。以胡汉民为首的元老派与军事实力派对蒋汪真电持不同主张。

胡汉民在香港邀请邹鲁、萧佛成等计议,以元老派为基础,吸收与南京中央对立的知识分子,建立以胡汉民为领袖的反对党——“中华革命党”。

他们坚决反对南京中央裁撤西南政委会及西南执行部。胡汉民提出,如果中央撤销这两个机关,就必须恢复广州政治分会,以扩大权力。

萧佛成进一步提议,广州政治分会采取委员长制,由胡汉民出任委员长,并请在上海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也到广州入伙。

胡汉民、邹鲁、李济深主张西南五省联合起来,形成五省联盟,以对抗南京。两广的实力派都反对这样做。

桂系因多次受到陈济棠的愚弄,所以不肯轻易与他结成固定形式的联盟,李、白主张暂时维持原状。

陈济棠则八面玲珑,一面发表响应蒋汪真电的通电,消除南京中央对他的猜疑,一面应付元老派,观察他们对南京的真实态度。

一九三四年三月三十日,西南执行部召开常委联席谈话会,主张在广州设立中央军委会西南军分会,粤桂军改为中央管辖。

军分会的组成,取委员制,以东、西、南、北、中各路剿共总司令任委员,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拟分别由陈济棠、李宗仁担任,以示军事实力派不受元老派控制。

陈济棠致电南京,要求每月拨军费六十万元。蒋介石为了拉住陈济棠,立即复电,准于四月四日照发。

3、两广方面的内部矛盾

孙科看到两广也表示拥护中央,便急忙派吴尚鹰赴香港征询胡汉民对宪法草案的意见。

四月三日,胡汉民发表谈话,认为宪法草案各章各条都有问题。他不反对西南成立军分会,但不能取消西南政委会与执行部,暗示对两广实力派的举动不满。

陈济棠为了阻止元老派公开与南京对立,暗中将广东省、市政府中元老派的人马先后撤换,引起胡汉民等人的愤怒。

元老派决定大力宣传他们反对南京的政治主张,以造成严重局势,使陈济棠无法解脱,一时间谣言四起,纷纷议论两广将有大的举动。

陈济棠、李宗仁等利用这种形势,一面向南京表示服从中央,一面大肆扩军。

陈济棠以一千五百万元从德国购买新式武器装备军队,扩充编制,增设防空队。广州兵工厂延长工作时间赶制枪炮,广西省以矿产及龙越铁路作抵押,向法国贷款三千万元,购买飞机、军械等装备。

元老派的举动反被实力派所利用。

南京对两广的元老派与实力派采取不同的措施,防止他们公开与中央分裂。

对实力派以协力“剿共”相号召,将他们纳入蒋介石的轨道。一九三四年六月十九日,何键代表中央奉令到广州召开三省联席会议,共商“剿共”计划。

南京给了两广一笔经费,两广遂表示愿与中央合作“剿共”。何键又去香港与胡汉民等会商,转达中央希望他们将政见在召开国民党五全大会时提出讨论,以备采纳,使元老派不便立即与南京分裂。

胡汉民等表示可按中央的意见行事,准备与蒋汪作合法斗争。

4、两广方面的挑战

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五日,国民党中央为召开国民党五全大会发表了八月十二日公告,公布五全大会重要议题是:

(一)召集国民大会

案。(二)修改总章案。(三)推进党务案。(四)确立施政方针案。

九月八日,胡汉民、陈济棠、李宗仁等二十一位两广中央委员联名通电,对八月十二日通告提出尖锐批评,并提出补充建议。

通电认为中央公布的议题不适于当前需要,特补充四项:

(一)“整饬政治风纪、惩戒丧权辱国之军政当局案”,指出四全大会关于抗战的决议未执行,而丧权辱国之事则层出不穷,并列举应讨论惩戒各项有:“坐令十九路军之绝授溃败,而签订上海停战协定案,如对日迁避而使著名亲日之黄郛北上,签订塘沽协定案,如借口技术问题而实行通车、通邮案;

(二)“严惩一切淆乱社会危害党国祸首案”,抨击蒋介石组织雇佣暗杀集团,称“此辈党徒之滥用权威,任意杀人,造成社会恐怖”,指出,“此必作俑有人,指使有人”,要求“严予惩处”,以“保障人权,巩固党基”。

(三)“确立外交方针并国防计划以维护国家之生存案”。

通电揭露南京中央,“‘九一八’以来,政府当局于外交国防两者绝无方针计划,徒以大言欺人。建议,“中国为恢复失地,或应付未来之突变,苟非于外交上别立方针,因持挺进必无以自存。就国防言,数年以来,但闻当局整个计划之说,然失地如故,丧权如故”。

(四)“确定最低限度生产建设计划,取消破坏本国工商业及国民生计发展之媚外关税税则,并整理财政救济农村案”。

通电对南京中央的经济政策作了激烈批评,称“本党定都南京以还,发行公债达十五万万,皆用于循环不息之内战。国内资金集中都市,投机浪费,百废不举。民力日耗,农村枯竭,此实全国人民因苦颠连,求生无所”。

通电最后表示:“誓必坚持上述主张”、“任何牺牲,在所不辞”。

这样,胡汉民等人的齐电便成了中央通告的对案,企图改变五全大会讨论的议题,全面否定中央的内外政策,改组南京中央。

5、蒋介石的以退为进

继齐电之后,胡汉民等又连续发表政见通电与文章,向蒋汪中央发动猛烈攻击。

九月二十五日,胡汉民等二十八人发表《质问南京政府对齐电意见》的有电,进一步阐述粤方对召开五全大会的意见与批评蒋汪中央的政策;十月十五日,粤方发表长篇署名文章,全面抨击蒋介石独裁政治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揭露蒋汪召开五全大会的目的“乃欲利用本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筹安机关”,“依据真御用之孙氏宪法而攫取第一任总统之大位”,要求五全大会改变开会地点,彻底废除由蒋介石包办。

两广的政治攻势使蒋介石预感到此时召开五全大会对己不利,便指使“剿共”将领于十月中旬分别联名致电国民党中央,以“剿共胜利”在望,不应“功亏一篑”为由,建议暂缓召开五全大会。

十月二十三日,蒋介石致电南京,总述各将领的要求,提议大会展期。十月二十五日,汪精卫主持召开第一百四十三次中央常会,决议五全大会延期,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日,召开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

十一月二十七日,汪蒋联名发表感电,说明召开四届五中全会的目的。

蒋汪认为红军已经完全失败,“安内”的剿共战争可能会很快结束,而统一国民党内部各派势力则成为突出的问题。

所以通电一方面强调对红军要作好“善后”,组织“追剿”,另一方面则突出强调国民党要实现“举国一致,精诚团结,避免武力为解决内政之工具,消弭隔阂,促成全国真正和平统一”。

通电提出了中央与地方确立“共信互信”,实现“和平统一”的五项基本原则:

“(一)关于法制,中央只宜规定原则大纲,富于伸缩力。其实施办法及详细条理,则由各省市自由厘定。

(二)关于用人任命之权固操之中央,而人选则应由各地方主管长官就法定资格者选择保荐,至于任期则以三年一任为原则,且明订保障,任期中不应无故撤职。任满之时,其成绩优良者由中央重加任命,予以连任,以期收人尽其才之效。

(三)关于地方行政及经济设施,应由地方斟酌实情,拟定计划,编制预算,呈请中央核定施行。中央于核定之后,但须按其期程考其成绩,而不必预事干涉,使得自由发展。

(四)关于中央与地方之财权,应明确划分。凡属于全国性质之国家财权,应由中央统收统支。”“至于地方财政,则由地方管理,其过渡时期中地方财政确有不足者,则由中央酌量调剂。

(五)关于国防军和地方兵警之区别,应确保标准。国防军为捍卫国家之武力,故关于国家之正规军,其管辖指挥须统一于中央。”

南京中央认为这五项原则,既可限制地方以武力反抗中央,也使地方愿与中央合作,因此,十二月一日孙科、王宠惠再次赴香港,与胡汉民等广东领袖商讨实现地方与中央的“团结统一”问题。

6、游说与反游说

十二月七日,孙、王一行到达香港,即分别访晤胡汉民及两广诸领袖。西南的元老派与实力派之间再次表现出原则分歧。

陈济棠、李宗仁等认为中央的五条原则可行,胡汉民、萧佛成于十二月十五日发表声明,认为南京的五项原则的核心问题是坚持军权统一、财权统一,军权高于一切,财权由中央垄断。

他们主张,实现合作的先决条件是蒋汪中央必须彻底改正错误,接受他们屡次提出的政治主张,而最主要之点是,“须即开放人民言论、集会、出版之自由”;“须确定入川剿共,对西南各省并不作大兵压境之威胁”,“对于此间之朋友、同志,不得敌视、暗杀,而猖獗杀人之组织须即解散”。

他们认为蒋汪缺乏诚意,故不北上参加四届五中全会。

胡汉民、萧佛成看到两广的实力派已无所作为,依靠他们发动反对蒋汪中央斗争的希望破灭,胡汉民准备出洋,萧佛成返回泰国,其他元老派也态度消极。

孙科、王宠惠拉胡汉民北上的使命未能完成,只好返宁复命。

同时,国民党中央也派人游说阎锡山、冯玉祥。

阎、冯持观望态度,亦未允入京开会。四届五中全会前国民党中央的“团结统一运动“毫无成效。

7、四届五中全会的召开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日至十四日,在南京召开了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参加会议的有汪精卫、蒋介石等中央执、监委员一百零六人。

两广的主要首领以及阎锡山、冯玉祥等未出席会议。

汪精卫致开幕词,突出两个问题。

其一,大肆宣扬四中全会以来南京政府在剿共、国内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宣耀中央力量。

其二,强调南京中央的最大注意在“求和平,求统一”,而“所以忍辱负重的求和平、求统一,在于维持安定”,“充实国力,解救国难”。

同时,汪精卫不得不承认,国民党会议通过的许多决议都未执行。汪的开幕词为全会定下了基调,即以宣扬南京政府的所谓政绩为依据,继续加强国民党的团结统一运动。

全会的议案虽然不少,但占重要地位的是行政院的工作报告,孔祥熙的财政报告,意在宣扬建设成就,展现经济发展的前景。

会议通过的各项议案,都以蒋汪感电提出的五项原则为基调得到通过。

孙科在闭幕词中说:

“关于大会的决议案,如求得国内和平统一的划分中央与地方权责之纲要,已有具体的决定,希望我们从此一致努力。”

十二月十四日发表的五中全会宣言,则更完整的说明了此次会议提出的行动目标:

“救亡图存,有赖于国力之充实。而欲求充实国力,则必先谋全国真正之统一和平,中央与地方彻底树立互信共信之基础,推诚扶掖,同循政治正轨,实为达到和平统一之唯一途径。本会议与此特加注意,决定原则,交由中央政治会议制订方案,切实推行”。

可见夸张剿共与建设的“成就”,以“救亡图存”相号召,在全国推行“真正之统一和平”运动,是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的宗旨。

五中全会后,全国的“团结统一运动”即全面展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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